新北师大初一数学有理数知识点及经典题型总结讲义(全)+习题(含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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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新北师大初一数学有理数知识点及经典题型总结讲义(全)+习题(含答案解析)

第1讲 有 理 数 教学目标 ‎1、掌握有理数的分类,学会把有理数对应的点画在数轴上;‎ ‎ 2、掌握相反数、绝对值、倒数的求法,会比较有理数的大小;‎ ‎ 3、掌握有理数的大小比较;‎ ‎ 4、掌握有理数的加减乘除幂的运算法则,并会灵活解题。‎ 正数和负数 ‎⒈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负数:比0小的数 正数:比0大的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注意: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示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示0时,-a仍是0。(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 零上8℃表示为:+8℃;零下8℃表示为:-8℃‎ ‎3.0表示的意义 ‎⑴0表示“ 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⑵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有理数 ‎1.有理数的概念 ‎⑴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⑵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⑶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注意: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2.有理数的分类 ‎⑴按有理数的意义分类 ⑵按正、负来分 ‎ 正整数 正整数 ‎ 整数 0 正有理数 ‎ 负整数 正分数 有理数 有理数 0 (0不能忽视)‎ ‎ 正分数 负整数 ‎ 分数 负有理数 ‎ 负分数 负分数 总结:①正整数、0统称为非负整数(也叫自然数)‎ ‎ ②负整数、0统称为非正整数 ‎ ③正有理数、0统称为非负有理数 ‎ ④负有理数、0统称为非正有理数 数轴 ‎⒈数轴的概念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注意:⑴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⑵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⑶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⑷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 2.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 ‎⑴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用原点表示。‎ ‎⑵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如,数轴上的点π不是有理数)‎ ‎3.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 ‎⑴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⑵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⑶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4.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 ‎⑴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 ‎⑵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 ‎⑶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 ‎5.a可以表示什么数 ‎⑴a>0表示a是正数;反之,a是正数,则a>0;‎ ‎⑵a<0表示a是负数;反之,a是负数,则a<0‎ ‎⑶a=0表示a是0;反之,a是0,,则a=0‎ ‎6.数轴上点的移动规律 根据点的移动,向左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减去几,向右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加上几,从而得到所需的点的位置。‎ 相反数 ‎⒈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注意:⑴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⑵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个为正,则另一个为负;‎ ‎⑶0的相反数是它本身;相反数为本身的数是0。‎ ‎2.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 ‎⑴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 ‎⑵0的相反数是0;‎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和为0的两数互为相反数,即a,b互为相反数,则a+b=0‎ ‎3.相反数的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应点(0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0的相反数对应原点;原点表示0的相反数。‎ 说明: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4.相反数的求法 ‎⑴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可求得(如:5的相反数是-5);‎ ‎⑵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是,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a+b的相反数是-(5a+b)。化简得-5a-b);‎ ‎⑶求前面带“-”的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的相反数是-(-5),化简得5)‎ ‎5.相反数的表示方法 ‎⑴一般地,数a 的相反数是-a ,其中a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0。‎ 当a>0时,-a<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 当a<0时,-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 考试常考:已知a,b互为相反数,立马要想到a+b=0.‎ ‎6.多重符号的化简 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果;即:“-”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练习1. ‎ 绝对值 ‎⒈绝对值的几何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 ‎2.绝对值的代数定义 ‎⑴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⑵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⑶0的绝对值是0.‎ 可用字母表示为:‎ ‎①如果a>0,那么|a|=a; ②如果a<0,那么|a|=-a; ③如果a=0,那么|a|=0。‎ 可归纳为①:a≥0,<═> |a|=a (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②a≤0,<═> |a|=-a (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3.绝对值的性质 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所以,a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即:‎ ‎⑴0的绝对值是0;绝对值是0的数是0.即:a=0 <═> |a|=0;‎ ‎⑵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即:|a|≥0;‎ ‎⑶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即:|a|≥a;‎ ‎⑷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即:若|x|=a(a>0),则x=±a;‎ ‎⑸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即:|-a|=|a|或若a+b=0,则|a|=|b|;‎ ‎⑹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即:|a|=|b|,则a=b或a=-b;‎ ‎⑺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即|a|+|b|=0,则a=0且b=0。‎ ‎(非负数的常用性质: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 ‎4.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⑴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总比右边的小;‎ ‎⑵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5.绝对值的化简 ‎①当a≥0时, |a|=a ; ②当a≤0时, |a|=-a ‎ ‎6.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 一个数a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例1.已知︱a︱=5,︱b︱=8,且︱a+b︱= -(a+b),试求a+b的值。‎ 练习2.已知︱a︱=5,︱b︱=8,且∣ab∣= -ab,试求a+b的值。‎ 有理数的加减法 ‎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⑷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⑴加法交换律:a+b=b+a ‎⑵加法结合律:(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①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 ‎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加法性质 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0后的和等于原数。即:‎ ‎⑴当b>0时,a+b>a ⑵当b<0时,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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