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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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附件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报名序号:‎ 考生填写 内容 考生姓名 性别 族别 须贴两寸 近期免冠照 ‎(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须用同一底片的相片)‎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出生所在地 户口所在地 及落户时间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落户时间: 年 月 日 考生 身份号码 考生与现户主关系 户主姓名 户别 户号 户口登记机关 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基本信息 父亲姓名 族别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落户时间: 年 月 日 母亲姓名 族别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落户时间: 年 月 日 其它要说明的情况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意见 审查是否属实:‎ 审查人签字:‎ 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 审查结束后,须将人口系统里该考生本人的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户籍审查登记表》背面 跨地州报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意见 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查意见:‎ 审查是否属实:‎ 审查人签字:‎ ‎ 县级公安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户口所在地地级公安机关审查意见:‎ 审查是否属实:‎ 审查人签字:‎ ‎ 地级公安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说明] 各地公安户籍部门在普通高考考生户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审查考生户籍信息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对中途转入户口,应仔细核对转入时间是否属实,如不属实不予签章;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审查工作。‎ 注:1.考生填写内容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跨地州报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意见”一栏仅限跨地州报考考生填写;3.“户别”栏地方考生应填写“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兵团考生应填写“团场户口”或“非团场户口”;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当地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至少5年);5.本表统一采用‎70克标准A4规格纸张。‎ 附件8:‎ ‎[说明]在普通高考考生学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报名规定中所要求的条件对考生学籍情况进行审查,对学籍是否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进行认定,严禁弄虚作假行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或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至少5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报名序号:‎ 考生填写 内容 姓名 性别 族别 须贴两寸 近期免冠照 ‎(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须用同一底片的相片)‎ 全国学籍号 ‎(19位)‎ 自治区学籍号 ‎(12位)‎ 在疆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经历 参加次数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试科目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考生类别(应、往届)‎ 学业水平考试证号 考生就读经历(从初中开始填写)‎ 就读起止时间 就读中学 证明人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往届生填写(必填)‎ 高中毕业证编号 发证单位 往届考生14位的准考证号 学校填写内容 该生在校就读起止时间 高中阶段是否实质性就读 高中毕业证编号 发证单位 考生上述基本 情况是否属实 其它需要补充 说明的情况 学校审查意见 班主任签字:‎ 教务主任签字:‎ 学校负责人(校长)签名:‎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地州或县(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地州学考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核查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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