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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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教导处范文之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方案
教导处范文之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方案 为了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培养尖子生的争优意识,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要力争我校在各级各类竞赛中有一定数量的学生获奖和提升获奖等级。为了规范我校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保障竞赛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达到竞赛目标,保护和鼓励教师辅导的积极性,特制订本方案。 一、竞赛组织与管理 学科竞赛工作由教学处主抓,学科部具体落实。 1、参加上级组织的学科竞赛,学科主任提出辅导或集训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辅导教师:原则上采取导师制,依学科特点确定1—2名辅导教师。 (2)培训对象:选相对固定的学科苗子作为集训对象,集训对象由辅导教师选定后,其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应给予大力支持,不得从中阻扰。 (3)拟出集训方法和选定教材。 (4)计划辅导(练习)课时数。 (5)写明集训内容提要及日程安排。 2、以上方案交教学处。 3、集训课以授课为主,练习安排在课余进行。 4、参加集训的老师、学生从开始确定,原则上不予变动。 5、辅导必须抢时间,争进度,要质量,平时要认真作好辅导安排。 二、辅导及参赛经费: 1、教师辅导津贴:每周贰至叁次,每次1—2课时,每课时20元,按辅导教案计算。教学处负责登记。 2、赛前强化训练阶段每周辅导课时经教科处批准可适当增加课时,津贴办法同上。 3、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学生收取辅导费;必要的资料请示学校批准后由学生自费购买。 4、教师辅导用书,也可征得学校同意后,自己购买,凭发票到学校报帐(根据竞赛级别的需要100—300元不等)。竞赛结束后交学校统一保管。 5、外出参赛费用:领队教师旅差费由学校报销,参赛学生只报销往返车费。 三、学科竞赛奖是指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的竞赛奖励。非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经学校批准后参加,由学校进行适当奖励。 1、竞赛师生同奖,省三等奖及以上学生开始设奖。 2、个人参加刊物或社团体组织的竞赛,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扬,并在年度考核时适当加分。 3、同人同项竞赛,若多级获奖,只奖最高级别,不重复给奖。 4、每次竞赛后,由辅导教师写出总结材料交教学处,获奖者所有证书复印件交教学处存档,由学校出喜报予以表扬。 5、竞赛优胜班级的奖励:主要是针对普及性竞赛,班级获奖人次、等级在同年级排名第一名者,发给“竞赛优胜班级”奖状,并在星级班级评比总分中加1—3分。 6、学科竞赛成绩将作为考核学科部的依据之一,竞赛成绩突出的教师,学科部,学校给予奖励,各种评优、评先中将优先考虑。 四、奖罚措施 凡指导学生参加通过考试、比赛等方式进行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学科的竞赛获奖,指导教师(按获奖学生人数确定)奖励标准如下: (一)文字考试科目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学生 教师 学生 教师 学生 教师 县 80 500 60 300 50 200 州 100 1000 80 800 60 500 省 200 2000 100 1000 80 800 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酌情发给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奖品和证书。 所有参赛的学科,县级比赛未获任何奖项的罚任课辅导想教师500元 ,州级罚300元,省级罚100元。 (二)非考试科目 1、 音乐、美术和体育比赛奖励: (1)音乐:凡参加省州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大型歌咏、器乐、舞蹈比赛获奖者,按照上述奖励标准计奖,奖励主创人员。未获县级二等奖以上者扣发主创人员绩效工资200元。 (2)美术:凡指导学生参加省州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美术、书法比赛获奖者,按照上述奖励标准奖励辅导教师,未获县级二等奖以上者扣发主创人员绩效工资200元。 (3)体育:校运动员参加参加省州县政府行政部门组织的田径、球类比赛获奖者,按照下列标准奖励教练员。 县级:团体 一等奖500元、 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集体项目:全能项目按单项对应名次标准计算。 州级:团体:一等奖1000元、 二等奖800元、 三等奖500元 集体项目:全能项目按单项对应名次标准计算。 省级比赛:团体:第一名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 集体项目:全能项目按单项对应名次标准计算。 未获团体总分前四名者扣发教练员岗位津贴200元。 2、凡学生参加非考试方式进行或非学科类竞赛(小论文、小制作、小发明等)获奖,其奖励标准视情况酌情考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