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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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区20XX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二)
区20XX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区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书记总书记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举全区之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我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铁岭市委、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铁委发〔20XX〕6号)和《铁岭市委、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铁委发〔20XX〕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坚持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基本方略和完成、巩固、提升、预防、整改十字方针,聚焦贫困群体,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全面补齐工作短板,加快构建巩固脱贫成效长效机制,提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我区贫困群众与全国人民共同步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一要高质量完成20XX年新识别贫困人口退出工作。2020年全区计划脱贫39户85人,其中向阳街1户2人、张相镇3户6人、聂家满族乡35户77人。严格按照五个一批脱贫方式将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全区需产业扶持85人,其中,教育扶持2人、医疗扶持51人、危房改造21户(C级13户、D级8户),兜底保障48人。各乡(镇)街和区直相关部门要紧盯脱贫任务,实施挂图作战,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对未脱贫人口进行精准重点帮扶,确保高质量完成全部脱贫任务。二要竭力防止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下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现返贫问题。全区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计104户187人,各乡(镇)街和区直相关部门要稳定支持政策,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产业扶贫资金要向这部分贫困群众有所倾斜,在原有的产业项目带动基础上,采取产业叠加式帮扶;对预计年人均纯收入达不到4400元的贫困户,要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畴;对有劳动能力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要就近协助安排就业,确保贫困群众收入稳定。三要对已脱贫的102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做好巩固提升工作。各乡(镇)街和区直相关部门要在3月底前对已脱贫的102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质量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并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问题整改任务。通过多措并举、加大投入、补齐短板、巩固成效;要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综合施策、叠加扶持;要保质保量、确保真脱贫、脱真贫,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聚焦目标任务,实施五个一批工程 1、实施产业扶持一批。一是精准对接产业扶贫项目。要确保20XX年全区新识别8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各乡(镇)街和村为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2020年全区将新识别贫困人口人均注入产业扶贫资金2万元以上,各乡(镇)街要选择一批效益最好、信誉最高、责任感最强的企业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产业实施载体,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每名贫困人口收入不低于产业项目收益的10%。针对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的187名已脱贫人口人均注入产业扶贫资金1万元以上,各乡(镇)街有针对性的实施产业叠加式扶持,提升已脱贫人口产业收益。针对全区20XX年以来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整顿、大提升行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并要在4月底前完成整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项目实现全覆盖,产业项目发展良好,村集体收入逐步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稳定收益。二是认真谋划产业扶贫项目。指导乡(镇)街认真谋划新上一批收益好、见效快、带贫能力强的产业扶贫项目,大力宣传动员发展扶贫车间、旅游扶贫等产业项目。三是不断加大产业扶贫投入。要整合乡村振兴、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涉农资金向产业项目倾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扶贫产业发展,鼓励贫困户开展自主产业增收。四是建立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加强资金收益分配和资产监管,建立健全产业扶贫项目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产业扶贫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与村集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发挥产业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最大效益。五是加强督和指导服务。大力推进产业项目精准入户,对产业扶贫实行严管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定期对产业扶贫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不断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为扶贫项目、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便利对接服务。(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区财政局、乡(镇)街扶贫办) 2、实施健康扶持一批。一是实现全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二是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大病患者进行专项集中救治。2020年,大病救治扩大到30个病种,要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三是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四是实施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行动。全面做好艾滋病免费筛查、治疗、母婴阻断措施,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强化大骨节病综合防治,开展现症地方病病人分类救治。五是全面落实贫困人口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各报销段报销比例的政策,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大病门诊报销政策,全面落实住院诊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扶贫办、乡(镇)街扶贫办) 3、实施危房改造扶持一批。一是全面推广便携式房屋鉴定。要确保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鉴定工作。二是加大农村危房改造督导力度。区住建局组织各乡(镇)街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坚持日询问,月调度。施工期内,区住建局要每月开展一次农村危房改造专项督查,对每个乡(镇)街全部危房改造户进行实地查看,覆盖率达到100%。三是要推进特惠制政策。要积极制定多种特惠政策。在推进装配式住房、统一采购原材料、统一组织施工等现有政策上,积极开动脑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破解工作难题。四是巩固脱贫成果。开展质量回头看。区住建局组织人员力量,重点检查改造后房屋的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结构等,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房屋质量合格。要对改造后房屋进行动态监测,要于2月份及雨季过后两个时段分别组织一次改造后房屋结构普查,对因天气、地质等原因导致房屋再次破损或C级升D级的,及时组织修缮、改造。要对已脱贫户老旧房屋进行重点监控,住建局要建立脱贫户老旧房屋普查档案,一旦发现新增危房,在做好安全保障的同时,第一时间列入改造计划,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改造,若在住建局指标不足的情况下,危房改造资金全部从扶贫发展资金列支。(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乡(镇)街扶贫办) 4、实施教育扶持一批。一是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建立精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实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对新增和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时纳入教育扶贫资助范围,确保应扶尽扶,该补则补。二是优先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学前教育阶段:农村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城市按照每生每年2400元的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发放入园资助金,解决入园难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寄宿学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阶段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阶段每生每年125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非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每生每年750元。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解决其基本生活费用;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都有机会接受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发放助学资金(每生每年3000元),培养一技之长。高等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当年考入全日制高校的大学生(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学生),优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现应贷尽贷;继续执行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校服、伙食费用政策。(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乡(镇)街扶贫办) 5、实施就业扶持一批。大力推动扶贫载体吸纳一批、招聘活动推荐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村级公岗稳定一批,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一是扶贫载体吸纳一批。在全区开展就业扶贫载体认定工作,鼓励各乡(镇)村依托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围绕种养殖、手工业、农产品初加工、来料加工等特色产业建设发展一批就业扶贫车间,并给予创业扶持、吸纳就业、职业培训等优惠政策。通过各种措施,解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实现贫困劳动力脱贫增收。二是招聘活动推荐一批。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通过春风行动等活动,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帮助一批有能力、有技能的贫困劳动力对接岗位实现就业。组织建立招聘信息微信群,使有就业需求的贫困劳动力足不出户及时掌握各类用工信息,方便快捷的找到合适岗位。三是技能培训提升一批。通过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贫困劳动力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对各类扶贫载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通过各类培训进一步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拓展就业空间。四是村级公岗稳定一批。结合实际,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适度开发村级治安协管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山林防护员等非全日制村级公益性岗位,稳定一批外出就业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乡(镇)街扶贫办) 6、实施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一是精准实施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依法实施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继续提高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实现保障对象双纳入。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到政策、标准、对象、管理有效衔接,确保实现扶贫和民政保障对象双纳入。推进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升兜底保障精准度。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有效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精准度。二是最大限度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集中排查,摸清底数,灵活运用低保政策,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纳入低保范围。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收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民函〔20XX〕59号),对于今年收入难以达到4400元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落实低保渐退制度,对家庭条件现已超过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对象,可视情况给予不超过12个月低保渐退。三是加强和改进农村临时救助工作。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期间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辽民函〔20XX〕26号)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乡(镇)街扶贫办) (二)凝聚力量,进一步提升攻坚合力 1、积极推动金融扶持。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宣传力度,扶贫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XX〕4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XX〕24号)精神,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帮助贫困户精准选择产业项目,带动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牵头单位:区扶贫办;责任单位:乡(镇)街扶贫办) 2、积极推动帮扶工作。第一驻村书记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抓好班子建设,谋划好产业思路,认真履行第一驻村书记职责;要强化领导干部一对一帮扶责任。坚持各级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一对一帮扶责任,领导干部要动真情、使真劲、真扶贫,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区扶贫办、乡(镇)街扶贫办) 3、积极推动消费扶贫。动员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消费扶贫,扩大对扶贫产业农产品购买力,帮助解决扶贫产业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帮助解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销路阻断问题。(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扶贫办、乡(镇)街扶贫办) 4、积极推动保险扶贫。继续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补充保险政策,继续发挥实施我区健康保作用,有效遏制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扶贫办、乡(镇)街扶贫办) (三)保证脱贫成效,全面补齐工作短板 全面核实确认脱贫不稳定人口,分析脱贫不稳定原因,细化分类、精准施策,建立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确保贫困人口不出现返贫问题;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行动,区部门要开展系统性大起底自查,乡(镇)街要开展全面自查,区级层面要组织暗访式抽查,坚持真督实考,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全面清除死角和盲区,及时发现三精准、三保障、三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把扶贫领域的风险隐患,逐条逐项排查出来,因贫施策,因地制宜,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和党政同责的脱贫攻坚领导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全面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坚决克服松口气、停一停等懈怠情绪,真正把脱贫攻坚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超常规的工作举措,以丰硕的工作成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是压实部门责任。区行业部门要分别对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对各自的行业扶贫任务指标负主要责任。各单位一把手做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任务分解到月、落实到人,要认真做好政策落实、项目资金争取等工作,要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各行业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尽锐出战、狠抓落实。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第一驻村书记要全力做好本村帮扶工作,负责本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脱贫任务不完成,帮扶干部不撤回。一对一帮扶责任人要尽到帮扶义务,强化帮扶举措,提高帮扶实效。 四是完善三上墙工作。提升脱贫数据管理水平,利用大数据平台,做好数据分析。进一步完善规范建档立卡档案、三上墙等基础性工作。 五是严肃督考问责。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脱贫攻坚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坚持严督实查、较真碰硬,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要对工作不严不实,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厉追责问责。 六是强化政策支持。2020年各级扶贫发展资金支出方向根据实际向三保障五个一批给予合理分配,保证贫困户高质量脱贫。要加强资金监管,防止贪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发生。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典型事迹、典型人物宣传力度,讲好清河区脱贫故事,渲染良好氛围,上下齐心、攻坚合力确保我区奔向小康生活不掉一户、不拉一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