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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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某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供参考
2020 年某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供参考 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积极探索省、市、县共建模式, 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品质,促进农村公路与美丽生态文明乡村深 度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为 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四好农 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 展理念,秉承安全畅通、崇尚自然、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生态环保、 便民惠民的建设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托广覆盖、 深通达的公路路网,紧密结合区域生态旅游、特色产业、乡镇经济、 历史文化等发展需求,加快打造一批农村公路精品路线,发挥品质工 程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农村公路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乡 村形成优美的路域环境,让农村公路既成为“山水林田湖、城镇乡村 景”的连接线,又成为秀美乡村的风景线。 二、建设范围 本次建设范围涵盖县道升级、乡道双车道改造、环鄱阳湖旅游公 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农村危 桥改造五大类项目。 具体项目原则上以此次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融资项目库为底库。 其中县道升级改造项目 10 个,63.12 公里;乡道双车道改造项目 22 个,95.025 公里;环鄱阳湖旅游公路项目 6 个,37.22 公里;资源路 (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项目 33 个,51.37 公里;农村危桥改造项目 131 座。 三、建设标准 (一)统一设计标准。 此次所有的农村公路改造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统一路面结构层 布置(极个别交通量超大路除外),统一排水沟、路树、道路绿化、 桥型、涵洞、交通工程(含护栏),边坡护坡的结构型式、种类、型 号,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特别注重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等附属设 施建设,达到“修一条路、造一片景、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 目标。桥梁设计推广使用《省农村公路中心桥梁设计通用图纸设计》。 (二)统一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应符合《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县道一般按三级 公路标准,环鄱阳湖旅游公路按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打造,乡道升级 按双车道标准建设,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 通路原则上按三级标准,个别地型复杂路建设标准不低于双车道要 求,县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低于 7.5 米,乡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小于 6.5 米,村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小于 5.5 米。 (三)统一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含危桥)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 理制、质量监督制、施工许可制、项目公示制等。建设目标围绕一年 全面铺开,两年实施完成的目标,分两批次,即今年 5 月底前完成一 批施工图设计批复;7 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9 月底前再完成一批施 工图设计批复;11 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 四、政策措施 (一)按照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的原则, 统筹资金渠道。 1.县道升级、环鄱阳湖旅游路。征地拆迁、杆(管)线拆移、路 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安工程等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由县级统筹。 2.乡道双车道改造项目。 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属地乡镇负责。 路基工程:属地乡镇负责路基工程(清表、挖填土石方、软基处 理、排水沟、边坡防护)总费用的 30%;县级统筹路基工程剩余 70%。 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和前期勘察设计等工 程建设由县级统筹。 3.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路网联通路、公益事业路。 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属地乡镇和产业主体负责。 路基工程:①有产业主体的产业路、资源路,外部连接道路按产 业主体、县、乡镇三方 3:5:2 的比例分担路基工程费用;有公益性质 的内部连接道路(符合建设标准)按产业主体、县、乡镇 5:3:2 的比 例分担路基工程费用;没有公益性质,仅是产业园内的内部连接道路 由产业主体负责路基工程费用;②没有产业主体的旅游路、路网联通 路、公益事业路,路基工程按县、乡镇 7:3 的比例分担费用。 道路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不含产业园内绿化)、交 安工程、前期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基地费用由县级统筹。 4.危桥改造。本次改造的危桥必须满足条件:①在省厅危桥库中 的桥梁,②在县、乡、村道路中的危桥。符合条件危桥改造项目建安 费由县级统筹,除此以外的危桥改造由属地乡镇或受益主体全额负 担。 5.上述项目如果存在超标准建设的,由属地乡镇、产业主体承担 超标准建设部分的全部费用。 (二)实行奖励制度。 为加快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对按要求完成征地拆迁、杆(管)线 迁移,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建设标准的乡镇实行奖励,奖金金额不超过 属地乡镇承担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的 50%。奖励资金需 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三)多方募集资金。 鼓励企业和个人采用捐款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 设。农村公路建设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村委会和个人集资,不得强制 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 会征得村民同意。 (四)加强资金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建立资金使用的明细台 账,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农村公路项目 建设单位应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不得拖欠 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 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牵头,属地乡镇、交通、发改、公安、 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国盛集团等部 门积极参与的联勤联动机制,解决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 题。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特别是环评、用地等相关审批 手续办理上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依法限时办结。 (二)明确各方责任。 1.属地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 公路建设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等工作,在农村公路项目指挥 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拆迁任务,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相关乡镇 政府要组织好对乡道、村道的统筹管理工作,明确农村公路乡级管理 部门,并设置农村公路专职管理人员,加强监管考核。村民委员会要 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到农村公路建设相关工作 中。 2.交通运输局:在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 项目前期勘察、设计、预算清单编制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督项目具 体实施全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交工检测,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3.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的土地审查,核定项目用地面 积和补偿金额。对 8 米及以下农村道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实施“三大攻坚行动、三大提升工程”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 展的意见》(X 府厅〔2020〕1 号)文件精神要求,其用地不纳入建 设用地范畴。 4.征迁办:负责出台项目实施中拆迁,杆(管)线拆移的补偿标 准,审查、核定征拆面积和补偿金额。 5.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初步设计投资预算,并按照《省 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 要求的通知》(X 发改交通〔2017〕325 号)要求,进一步简化农村 公路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三)加强监督考核。 1.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将“四好农村路” 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 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固投挂钩机制, 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乡镇、相关部门的加分项。 2.强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廉政建设。从事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人 员在项目管理中,如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提请有关 部门介入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对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的,移交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健全养护机制。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 理养护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 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 压实日常养护和工程养护责任;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日常维 护,主动引导群众参与,确保农村公路路面整洁,要强力整治农村公 路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要加大农村公路道班建设力 度,实现从高速到普通国省干线到农村公路“吃、住、游”一体化服 务,全力实现“交通+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