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范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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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范本五篇

‎2020年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范本五篇 ‎【篇一】‎ 根据县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基层环保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环保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按照环境管理网格化、精细化要求,着力构建属地负责、监管到位、服务到位、沟通到位的常态化环保监管联动机制,及时化解网格内的环境投诉、环境纠纷和环境隐患问题,确保环境质量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组织管理 按照“条块结合、块为主体、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环保监管网格划分为依据,将我街道环保监管网格划分为二级网格。‎ 一级网格:街道;‎ 二级网格:各社区、各单位。‎ 三、网格管理人员组成及职责 ‎(一)一级网格管理人员组成及职责 ‎1.一级网格责任人及其职责 一级网格责任人由街道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担任。‎ 一级网格责任人负责本区域的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建设环保管理网格体系,落实二级网格负责人员,指导、检查、督促网格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2.一级网格监管员及其职责 一级网格监管员由街道环保员担任。‎ 一级网格监管员负责收集网格内环境现状信息,掌握网格内水质、大气等污染情况,建立污染源档案。开展对网格内重点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污水排放与废气排放、网格内企业工业固废的处置和转移、企业新建项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治理等情况的日常巡查工作。负责查处二级网格管理员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环境违法案件,对区域内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处理**纠纷,协助开展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置。‎ ‎3.一级网格联络员及其职责 一级网格联络员由街道环保员担任。‎ 一级网格联络员负责落实具体环保措施,指导、管理、督促二级网格管理人员开展环保网格化管理,构建网格之间的沟通平台,协调网格之间的相互工作交流。收集汇总本区域网格化管理信息,上报给县环保局。‎ ‎(二)二级网格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1.二级网格负责人及其职责 二级网格负责人由街道联村(社区)干部担任。‎ 二级网格负责人牵头开展对本级环保网格内污染源进行日常巡查,收集本级网格内污染信息,调处环境纠纷,带领所属网格人员落实环保网格化管理制度和要求,对本级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 ‎2.二级网格协管员及其职责 二级网格协管员即社区环保员,由社区主任担任。‎ 二级网格协管员负责协助本级网格负责人开展有关工作,收集当地群众和企业环保舆情,准确掌握当地污染源信息。及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提出管理建议,现场配合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向群众和企业宣传环保有关政策法规,接受群众和企业咨询,指导企业做好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工作,帮助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人员队伍,引导和监督本地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四、网格化管理的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街道原则上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形势,掌握动态,通报情况,分析和研究部署环保工作。‎ ‎(二)排查整治制度 各社区每周要开展一次环境隐患排查。街道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环境隐患排查。通过排查,及时发现环境隐患,及时落实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三)日常检查制度 一级网格监管员巡查时,对重点污染企业和环境敏感点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三次(其中夜间巡查一次以上),对违法行为采取当场制止,视具体情况报告或处理;如遇突发环境事件,在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的同时可采取必要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化。‎ 二级网格负责人原则上每周应到所负责网格内的企业和环境敏感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污染隐患,应在第一时间予以报告,对发现的污染环境行为要予以制止,视具体情况报告;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向街道分管领导报告,并通报给一级网格联络员;‎ 二级网格协管员每周到网格内企业和环境敏感点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发现的污染环境行为予以制止,视具体情况报告;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向二级网格负责人予以报告,并通报给一级网格联络员;对发现的环境污染隐患,应在第一时间予以报告和通报。‎ ‎(四)信息交流制度 各社区网格协管员负责统计当月本网络开展网格化监管情况,以《网格化巡查情况汇总表》的形式,于每月25日前报街道环保员。‎ ‎(五)督查制度 街道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督查内容包括:监管员履行职责情况、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与整改情况、网格内环保工作完成指标情况、环保规范化管理与行风建设情况、巡查记录情况。‎ ‎(六)资料存档制度 对巡查、检查记录和台帐等相关资料由各村、社区收集后定期送街道存档备查。‎ 五、网格管理人员考核管理 ‎(一)人员培训 网格员上岗前由区环保分局组织进行岗位培训,培训内容为:讲解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级网格员的职责义务;讲解网格员工作内容;讲解环境保护现状;讲解需上报县环保局的情况等等。‎ 每半年由县环保局对其进行一次继续教育,提高其网格化监管能力。‎ ‎(二)人员调整备案 网格管理员上岗时颁发上岗证,各级网格责任人、监管员、联络员、协管员、管理员的基本情况需登记在册,整理归档。如有工作调整的,网格单位应及时充实和调整,并报街道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要将网格化管理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信息收集,提高管理效能。各社区要根据网格划分情况,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摸清和准确掌握排污单位的分布情况,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信息。要配合县环保局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有效打击取缔各类非法污染加工点,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网格化工作运行顺畅。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管理的功效,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篇二】‎ 各相关科室、工作片:‎ 根据《**年**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我街道将生态环保工作积极纳入网格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网格负责处理(应急工作直接启动**街道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工作机制 经济发展改革办将需落实的生态环保日常工作先提交至各分管科室,各科室经专业指导后转至街道网格办,网格办通过网格平台下发至**街道各个网格,由网格落实具体任务并及时上报网格办汇总。若发现网格无法解决的问题,则由网格及时上报经发办。‎ 二、网格日常工作职责 ‎1.对辖区内要求做环评的生产经营项目进行初审;‎ ‎2.收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信息,特别是偷排、直排、超标排放的信息,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3.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4.督促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5.协助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管和查处;‎ 三、网格日常工作内容 ‎1.辖区范围内秸秆、垃圾焚烧的管控,全时段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生态环保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作坊)排查整治工作。‎ ‎4.对企业雨污分流工作进行检查,分流不彻底的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及时上报,同时分流已完成的企业要进行日常巡查,防止企业“跑、漏、滴”现象发生。‎ ‎5.对辖区企业需进行环评的生产项目进行现场勘查,项目必须无污染源,同时需征求行政村及周边四邻的同意。‎ ‎6.及时对辖区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宣传。‎ 四、网格环保工作考核 ‎(1)对照《义乌市**年生态环保攻坚竞赛考核办法》要求,未做好蓝天保卫、水污染防治、环境管理、上级督察整改、重点工作任务等工作的,由街道生态环保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考核,酌情扣1-10分;(2)督查中每发现一个网格问题结案、安监巡检、出租房巡检水印照片弄虚作假的扣1分;(3)基础信息采集率系统打分未满分的扣1分;(4)上级部门交办的紧急任务,交接不顺畅、推诿扯皮的扣2分;(5)出现重大事故,没有主动发现的,酌情扣2-10分;(6)其他工作不到位的情况,酌情扣0.5-10分。‎ ‎【篇三】‎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邛崃全力融入天府新区、建设现代化“精美-邛崃”,助力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信息支撑,科学整合全镇网格力量,进一步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推动和谐高埂建设。‎ ‎(二)主要目标 对全镇统一进行网格划分,整合综治、环保、安全、城乡环境、文旅、水务、消防、食品药品等现有网格力量,设立专职网格员。通过完善网格化规范运行机制和相关制度,形成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有力提升城乡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建设荷香高埂商旅小镇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定机构 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镇综治中心、大联动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视频监控中心、大调解中心、群众**接待中心合署办公,实现多中心合一、一体化运行。赋予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相应职能,统筹调动涉及各方面资源力量,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享有“指挥调度权、分流指派权、督查督办权、考核奖惩建议权”四项职权,统筹协调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组建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领导小组,中心主任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镇综治分管领导党担任,并落实人员值守,每天查看视频监控运行情况、省网格化系统和市“大联动.微治理”系统事件上报处理情况,定期对中心运行情况进行管理维护。村(社区)综治中心参照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成立相应的机构、人员,制定相关职责、制度。‎ ‎(二)定人员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用13名专职网格员到村(社区)所辖网格区域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13个网格内,实行“1+3+N”专群联动工作模式,大力鼓励和发展群众自治组织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壮大平安建设力量。‎ ‎(三)定职责 明确网格员“1+N”工作职责,“1”工作职责,也是最基本的职责,即以市委政法委下发的专职网格员职责清单(4大类27小类)为基础,让网格员熟知并明确工作方向和工作标准;“N”工作职责,即视每个网格内具体情况而叠加的其他职责,如场镇社区网格增加巡街、场镇秩序维护等。对于叠加的责任,政府和村(社区)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落实经费保障。‎ ‎(四)定任务 与网格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可量化的工作任务清单,同时也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发挥网格员“眼睛和耳朵”的作用,重点在于发现问题,灵通信息,通过及时发现问题,对简单的问题进行快速处置,对复杂的较难处理的问题及时逐级向村(社区)、镇综治中心上报。‎ ‎(五)定运行 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综治中心的中枢神经作用,实现情报信息的“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流办理”。规范事件办理流程,优化“前端发现报告一网上分流移交一办室限时办理一全程跟踪督办一办结回访问效”的分级、分类链条式事件办理机制,实现“数据网上统、信息网上报、事件网上办、绩效网上考”。‎ 村(社区)综治中心运行:群众、村民小组长将问题反映给本区域内的网格员,网格员将收集到的问题反馈到村(社区)综治中心,由村(社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对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后报支部书记,支部书记根据问题的难易复杂程度进行分派,对于简单的问题交由包组的村干部进行处理,对于稍微复杂的问题交由村(社区)两委干部集体研究讨论或议事会开会研究,对于复杂的较难处理的问题上报至镇综治中心。‎ 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对群众、网格员、村(社区)上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交由镇主要领导签批,及时将签批的工单送至业务分管领导,业务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安排落实到具体办室、具体工作人员和完成时限,业务办室具体负责对领导签批的文件进行调查、处理、回复,书面材料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镇综治中心进行统一回复;对于稍微复杂存在一定难度的交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对于镇级层面一时难以解决的上报至市综治中心。镇纪委进行跟踪督导,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得到处理。‎ ‎(六)定奖惩 实行“多劳多得、费随事走、奖惩分明”的绩效考评工作机制,打破吃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原则,鼓励网格员发现问题,镇政府对网格员的相关工作情况(账号活跃度、事件办理、特殊人群走访、一日双巡、参会培训等)进行督查考核,同时对镇、村(社区)事件承办涉及的业务办室、人员、办件质量情况进行汇总,纳入年终考核,促进工作顺利有效高效开展。‎ 三、工作内容 ‎(一)网格划分 ‎1.组(第五级):全镇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为121个组,村民小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掌握本组行政区域内涉及社会治安、矛盾纠纷、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基本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发现上报问题和参与问题的处理。‎ ‎2.格(第四级):专职网格员根据居住分布和人口密度,按照约500-800户或一个行政村划分1个一般网格,全镇13名专职网格员,在各自网格区域内,实现对人、地、事、物、组织等基础信息的采集。同时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上报和处理简单问题。‎ ‎3.段(第三级):村(社区)两委干部包联相关小组,形成各段监管,村(社区)两委干部为主要责任人,开展定期检查,负责对包联小组日常工作的监督,负责问题的发现上报和参与相关问题的复核与处理,确保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4.片(第二级):挂片领导和驻村干部包联相应村(社区),形成各片监管,挂片领导和驻村干部为主要责任人,负责所挂村(社区)行政区域内各类问题,开展定期检查,负责对包联村(社区)日常工作的监督,负责问题的发现上报和参与相关问题的复核与处理,确保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分管领导、各办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为主要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条块管理”和业务工作要求开展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参与相关问题的复核与处理,确保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5.网(第一级):全镇形成网格化服务管理一张大网,党政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全镇行政区域内各类问题,开展定期检查,负责对全镇各级网格日常工作的监督,负责指导全镇网格的建立和运行;负责上报、处理和协助上级部门领导处理全镇重大问题。‎ ‎(二)网格内容 ‎1.实行“六定”。定机构、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运行、定奖惩。做到网格职责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内容,各级网格之间加强对接联系;建立完善巡查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做到认真履职尽责。‎ ‎3.构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网格内信息收集、汇总、指派、办理、反馈、监督机制,做到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并建立管理台账。‎ ‎(三)网格运行 ‎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案件、安全隐患、生态环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和监督(第一级网格每月1次,第二级网格每周1次,第三级网格每周2次,第四级网格每天1次,第五级网格每天1次),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 ‎2.上报。小组长、专职网格员和村(社区)两委包组干部发现问题,向村(社区)综治中心上报。驻村(社区)干部、挂片领导、分管领导、镇各业务办室发现问题,向镇综治中心上报。‎ ‎3.派单。村(社区)、镇综治中心,接到上报的问题后,及时呈报本级综治中心负责人,由中心负责人签批并以综治中心名义派发工单。‎ ‎4.处理。接受派工单的个人或办室立即着手处理上报问题。‎ ‎5.反馈。事件办理情况,承办人或办室负责人按照派工单办理期限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6.监督。镇纪委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 四、各办室职责分工 ‎(一)综治办 ‎1.牵头负责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禁毒、防邪等工作;‎ ‎2.负责业务分管范围内的问题汇总、分析研判;‎ ‎3.负责镇、村(社区)两级综治中心平台运行的管理;‎ ‎4.负责全镇专职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 ‎5.牵头负责全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考核考评。‎ ‎(二)党政办 ‎1.牵头负责全镇党的建设、目标管理、人大、审计、人事、保密、工会、共青团(含关工委)、档案、统战、宣传、信息、社区治理、社区营造、行政效能、机关内务管理等工作;‎ ‎2.负责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提炼总结、宣传报道;‎ ‎3.负责做好场地、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经发办 ‎1.牵头负责全镇工业、环保、统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商务金融、应急、能源、防震减灾、农业、水务、精准扶贫等工作。‎ ‎2.牵头负责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制度的落实。‎ ‎(四)社会事务与计生办 ‎1.牵头负责全镇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计生、科技、残联等工作;‎ ‎2.联合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五)群工办 牵头负责全镇规划、建设、国土、土地整理、交通(建设类)、产业园区等工作。‎ ‎(六)集镇办 牵头负责全镇人武工作、民兵、预备役、征兵,集镇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交通(管理类)、消防等工作。‎ ‎(七)事业服务管理中心 牵头负责全镇充分就业、医保、社保、广播电视等工作。‎ ‎(八)财政所 负责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九)镇纪委 ‎1.牵头负责全镇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2.负责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派出所 ‎1.牵头负责做好全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等工作;‎ ‎2.联合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协助镇党委、政府工作,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的单位、个人进行查处。‎ 各办室结合业务职能,制定更加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并报镇纪委备案。‎ ‎【篇四】‎ 为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各项规定,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行为,建立有效的执法监察新机制,根据《**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零报告”制度 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网格化巡查责任,确保信息及早捕获、案件及早查处、问题及早解决,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国土资源所对巡查发现和群众**举报属实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要立即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在制止违法行为的同时,实行零报告制度,无论有无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都要向市局报告。‎ 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制度 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后,应立即采取制止、调查等有效措施,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书面制止无效、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国土资源所(分局)应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和镇政府(街道办)。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违法时间、违法性质、违法单位(人)名称、违法行为(土地违法案件包括占地面积、地类、土地权属、建设情况,矿产违法案件包括非法开采种类、初步计算开采量、生态破坏情况等)、采取措施(制止、调查、取缔、拆除等),报告同时附前期调查勘测材料及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各基层所(分局)对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及时制止和查处,对本行政区域内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在查处的同时,必须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汇报。对该巡查的不巡查、该发现的未发现、发现后不制止或者制止不到位的以及该报告不报告的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对上级交办的案件不查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瞒报、漏报的由市局督办或直接立案查处。对制止、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不力、责任目标不落实的,责令所(分局)长作出检查,并按程序依纪、依法处理直接责任人,对负有责任的国土所(分局)长和其它责任人员,予以免职或调离执法监察岗位。‎ 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监督考核制度 ‎1.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的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依照网格化巡查制度,将巡查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落实巡查责任,要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每次巡查时间、路线、参加巡查人员、发现违法的基本情况、制止和处理情况都应作出详细的记录和说明。巡查人员每周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的内容,将巡查结果汇总,汇总表填写必须真实、规范。有问题不能隐瞒,没有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决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汇总表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2.对12336群众举报线索和上级交办的举报案件及时进行核查,做到早控制、早查处、早纠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核查报告。‎ ‎3.各国土资源所(分局)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和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要与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相结合进行考评,市局根据执法动态巡查考核标准严格考核。并建立与年终考核挂钩的奖惩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和切实落实上述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水平,把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做好做实。‎ ‎【篇五】‎ 一、总体要求 深化网格建设,拓展网格功能,在原有党建、综治的基础上,将行政执法、环境保护、安全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民生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实现全网覆盖,发挥综合性功能。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对“四个平台”建设工作的基础支撑,实现乡党委、政府对网格员的统筹安排,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 二、网格划分 乡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网格化管理负总责,各行政村全面落实村域内网格管理的主体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科学划分各网格区域,明确责任,任务到人,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体系,严格问责追责。网格化管理以村支部书记为网格长,驻村干部为网格指导员,网格员为第一信息员,通过巡查、检查、督查相结合和建立网格员工作手册制度等方式,实行职责绩效评价和报酬挂钩,使网格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以行政村为单位,将全乡划分为9个网格。‎ 三、网格职责 网格职责划分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各网格责任人要与乡党委、政府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部门派驻站所间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指导村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并进行督查考核。村级网格主要负责网格内的社保、环保、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生计生、安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消防等事务的日常监管和巡查排查,配合综治工作、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开展工作,对发现和受理的违法行为和问题及时上报给四个平台综合信息指挥室,并配合做好业务办理和联合执法工作。‎ 四、配套措施 ‎1.完善制度建设。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网格长和网格人员的各项责任。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网格长工作会议;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全体网格员和相关村干部开展培训;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把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对乡干部和村干部的考评考核,乡纪委、党政办负责定期督查;建立网格员工作手册制度,不定期进行抽查,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并完善监管档案。‎ ‎2.强化部门配合。四个平台联席会议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乡政府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和各部门派驻站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网格化管理的服务、指导和违法查处等工作。‎ ‎3.完善运行机制。网格责任主体接到投诉咨询举报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和办理工作。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给网格员及群众。对跨网格区域的事项,需要多个网格或多个部门联合参与的,由四个平台统筹协调安排。‎ ‎4.建立考核办法。同时将网格员工作纳入考核,网格长、专职网格员考核情况与村书记、主任考核奖惩相挂钩。乡根据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的职责实行分类考核和奖惩。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网格员使用“综合信息app”等移动终端录入更新网格基础信息情况、深入网格巡查走访情况、掌握网格基本信息和重点人员情况、即时报送网格内信息情况、网格内发生事项问题处置情况等。按照“费随事转”原则,整合原各条线上网格员(信息员、联络员等)的相关经费,由乡统筹使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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