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计划总结之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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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计划总结之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罚规定

物理计划总结之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罚规定 ‎ ‎  1.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进入候考室后不准看书、不准教师讲解),按编组进考室后对号入座参加考试。对不按时参加当场考试的学生,不予补考,并取消其实验考试资格。‎ ‎  2.考生不得携带课本及其他有关资料进入考室,实验时单人单桌,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他人实验操作或答案。‎ ‎  3.考生应听从监考教师指挥,考试开始后在规定的地方写上校名、姓名、报名号码,独立完成实验,如遇实验器材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如提前完成须向监考教师报告(但不得离开考室)。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实验,待监考教师公布成绩后离开考场,不得在教室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  4.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验考试成绩无效。‎ ‎  (1)携带课本、《实验报告》等资料进入考室,经制止不改的;‎ ‎  (2)请他人代考的;‎ ‎  (3)考试过程中左顾右盼,偷看他人实验操作结果的;‎ ‎  (4)在考室内故意破坏仪器,严重扰乱秩序的;‎ ‎  (5)捏造事实、诬陷、攻击监考教师或考务工作人员的。‎ ‎  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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