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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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教导处范文之科任教师安全管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教导处范文之科任教师安全管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的工作,全面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按照学校要求,各班班主任与本班科任教师签订如下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 1、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科任老师是所在课堂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课上应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学生缺课、病痛或者发生意外伤害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2、重视学生安全与法制教育。任课教师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把安全、法制教育渗透到平时教学中。 3、加强对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理、化、生实验老师在上实验课前,应对实验仪器进行检查,指导学生严格遵守操作程序,严禁学生将实验仪器、药品带出实验室;体育课、微机课教师要做好保护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考试、校外活动,科任教师必须报学校批准,并制定出安全预案,租乘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不得超载。 4、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意识。科任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成长动态,帮助学生克服学习、生活、心理上的困难,严防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教育法规等事件的发生。 5、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上课时间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接听电话;下课时间,避免拖堂与留堂现象;值班期间,切实履行职责,清点学生人数并做好登记,遇突发情况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教师保持与男、女学生良好的师生关系,不得有违纪违法言语或行为。 6、实行遇突发事件首问责任制。在突发事故现场的教师无论是否是自己的工作,均有责任对安全事故进行积极稳妥的处理,并及时向班主任、学校汇报。 7、受委托代理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在代管期间履行班主任职责,并负有班主任工作的安全责任。 考评奖惩 1、对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制进行考评,实行奖惩。 2、经考评作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奖励。 3、对于执行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不力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处罚。第一,经济处罚(酌情扣除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第二,取消有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的资格;第三,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按相关程序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班主任和课任教师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责任书解释权属黄石四中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班主任(签名): 科任教师(签名): 年 月 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