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5+3+N”基层监督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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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5+3+N”基层监督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乡镇街道“5+3+N”基层监督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 ‎ ‎ ‎ ‎ ‎ ‎  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构建“5+3+N”基层监督体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XX街道党工委严格落实xx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深度整合全域内监督资源,积极构建具有XX特色的“5+3+N”监督体系,全力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为实现全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  一、工作开展情况 ‎  (一)全面压实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两次,研究部署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时提醒、对账制度,全力推进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基层站所长、村党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工作,实施督促提醒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开展提醒,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落细。‎ ‎  (二)抓紧抓实三级监督体系。织密扎牢“街道党工委—管理区党总支—村党支部”三级组织党内监督网络,健全完善、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积极探索管理区党总支书记、村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量化指标,推动党内监督全面从严、常态常在,对管党治党不力、存在明显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追责。健全完善街道廉政谈话机制和“微廉约谈”制度,围绕各级巡察问题整改、脱贫攻坚、旧村改造、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等工作对村干部开展主动约谈,打好“预防针”,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开展。严格执行“小微权力清单”规定,全面抓实村级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职能培训,增强廉情信息和社情民意收集反映能力。‎ ‎  (三)加快推进信访案件办理。严格落实基层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基层监督体系建设与“全科大网格”、扫黑除恶、软弱涣散村整治等工作融合发展,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全力抓好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同时,不断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优亲厚友、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问题,违纪违法问题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 ‎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当前工作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主动监督、日常监督工作力度不够。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以群众检举信访案件办理为主,在主动监督、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较少。二是村级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受文化程度、专业能力、人情意识等因素影响,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参差不齐,对村级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日常管理方面存在缺失,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访案件办理压力大。近年来,济青高铁等新建改建工程都涉及我街道,因土地房屋征迁引起的信访举办案件较多,办结压力较大。‎ ‎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我街道将继续深入开展对《意见》的学习领会,充分利用党工委会议、机关例会、主题党日等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根据市纪委、监委“5+3+N”体系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党工委各党的工作部门、各管区、各村职责,进一步强化各党总支、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抓好街道、管理区、村三级党组织队伍建设。‎ ‎  (二)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充分运用明查暗访、进村入户等方式开展主动监督,重点针对乡村振兴战略、三大攻坚战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聚焦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方面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村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道德操守等方面开展重点监督并严肃查处各类腐败问题。督促街道各部门、各管理区、各村对照市委印发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认真研究,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微廉约谈”制度等,加强对管理区、基层站所和关键岗位人员、村干部的监督,指出廉政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 ‎  (三)优化村级纪检监察工作队伍。2019年以来,街道党工委安排由各包村干部干部担任39个行政村的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大多数能够发挥作用,但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下一步,将结合“5+3+N”监督体系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月报告、季培训、半年总结、年底考核”工作机制,计划于6月底对村级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所有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能严格按照“5+3+N”监督体系规定的职责,主动参与农村“三资”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党务村务公开等村级事务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他们广泛收集廉情信息和社情民意,通过他们及时掌握并及时改进农村干部和基层站所的工作作风。‎ ‎  (四)深入开展述职述廉。每年12月份召开一次述职述廉工作会议,由管理区总支书记、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述廉,由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各级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选人用人、评先树优、绩效补贴发放的参考依据,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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