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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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校规章制度之高效课堂教学教师观课议课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高效课堂教学教师观课议课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教学常规管理,提升实验教师教学水平,形成互学互帮互评的良好教学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实验教师听课制度作如下规定: 1、每位实验教师每学期至少听15节课。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听20节课,分管教学领导、教导主任、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听30节课。 2、在定时听课的同时,实行推门听课制度,校长每期20节,班子成员每人每期15节,教研组长每人每期10节。 3、同级同科听课教师课前要做好准备,熟悉教材,了解教材要求和重难点。各位听课教师在听课时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接打手机。 4、听课教师应准时到达听课地点,不得迟到、早退,避免影响教师讲课和学生听课。 5、教师应认真听课,并记好听课记录,听课记录要反映教学过程,并写好分析评价。 6、组长必须组织同组听课老师在教研时间内进行评课、议课。评课、议课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原则,以学论教,尊重施教者的劳动,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教研组长应做好评议记录并上交教导处。原则是年级小组听课之后的下周教研时间集体议课,组长做好议课记录,并上交教导处存档,作为优秀教研组考核的重要指标。 7、同级同科教师必须参加本级本科的听课活动,同级同科教师缺席一节按旷课一节记录到量化考核。为了便于同级同科教师听课交流,小组听课第一节为语文学科,第二节为数学学科(同级不能两节课同时讲),其他学科不限节次。 8、每学期听课结果计入量化考核积分。 9、小组系列听课结束及时进行学校扩大听课(校级观摩课、优质课、公开课)。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