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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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2020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 案(乡镇)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2020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乡镇) 为全面做好全镇 2020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县脱贫 攻坚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 采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短板问题。各村要以“再排查、 再巩固、再提升”活动为契机,结合这次动态管理信息和采集,入 户对建档立卡以来贫困户(含历年脱贫户)开展摸底排查,及时与 教育、住建、水利、卫健、医保、应急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重点 关注近期因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作物受灾、房屋倒损、 饮水安全等影响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情况,全面排查存 在的风险隐患,着力补齐短板,提升弱项,防止出现返贫致贫。 (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标注贫困户脱贫、脱贫户返 贫;录入新致贫户;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 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人口。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三)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采集贫困户(人口)、 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 贫困人口在校生状况、贫困户收入情况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 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 (四)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对 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 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 (五)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采集并录 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 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 (致贫)风险”。 (六)巩固提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逐项核对贫困户基础信息 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致贫原因、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条件、帮扶责 任人、帮扶项目、脱贫措施等信息,确保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扶贫档案与扶贫对象实际情况相符。以 2014 年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工 作为时间起点,梳理历年动态管理识别、脱贫、返贫、清退、自然 变更、补录等人员数量变化情况,各村按年度对程序履行、信息采 集表、家庭成员变更表等档案材料进行核查整理。针对脱贫攻坚普 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入户予以核 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七)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核实标注工作。对现有信息系统中标 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核实具体情况,对其中识别不 准的脱贫户做清退处理。 二、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9 月下旬开始,镇扶贫部门对各村扶贫 相关人员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培训;各村要与包保帮扶部门成立此 项工作联合领导小组及工作队,成员由本村包村领导、包村工作队、 包保干部、村三委组成(附件 1)。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0 月 9 日至 11 月 5 日,各村开 展入户相关工作,履行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的各项 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完成边缘易致贫户 和新致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同时,教育、住建、水利、卫健、医 保、应急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反馈各村工作队提交的信息比对核 实数据,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1.政策宣传及新识别、边缘易致贫户提交申请书(10 月 8 日至 9 日)。联合工作小组组织各村通过村内广播、宣传单、手机短信、 微信等多种渠道,全方位、无死角的将动态调整的目的、意义、标 准、识别程序等扶贫政策,宣传到每个村、每一户、每一人,做到 群众政策知晓率达到 100%。同时,要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将国 家的方针政策向群众解释清楚,弘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优良 传统,防止互相攀比,争当贫困户现象发生,坚决遏制“等、靠、 要”思想倾向。 一般农户根据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标准认为符合贫困户或边缘 易致贫户条件的,可以向村委会递交申请书和申请表(附件 2、附 件 2-1 和附件 2-2)。 2.三委班子初选民主评议(10 月 9 日)。联合工作小组负责组 织各村“村三委”、包村工作队召开民主评议会,依据退出标准和 年初脱贫计划,评议贫困户脱贫情况,据实评议脱贫人口、返贫人 口、新识别贫困人口、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情况(附件 3 和附件 3-1)。将新识别、返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信息汇总上 报镇扶贫办(附件 4)。由三委班子成员和包保单位共同研究边缘 易致贫户情况(附件 2-2) 各村入户采集信息前须通过国家扶贫系统自行打印 2019 年对照 采集 2020 年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历年贫困户措施采集表和历年 贫困户信息表。 3.入户识别及信息采集与核实(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1 日)。 各联合工作小组及各村工作人员进行入户核实采集信息,(1)新识 别贫困户信息采集(附件 2-1);(2)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附 件 2-2);(3)根据县行业部门信息比对表(附件 5)核实采集脱 贫不稳定户信息(附件 6);(4)全部贫困人员(包含已脱贫和未 脱贫)信息采集(2019 年对照 2020 年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 其中未脱贫人员最终确定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户,得到贫困户签字 认可(附件 7);(5)所有贫困户核实历年基本信息核实(系统打 印相关表格);(6)历年帮扶措施核实与采集(系统打印相关表 格);(7)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发生变化时须填写家庭 成员自然变化情采集(附件 8 和附件 9)。 4.信息比对(10 月 12 日)。各村将采集的新识别户与边缘易 致贫户名单(附件 4)上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上报县扶贫办,由 县扶贫办与县行业部门进行信息比对。 5.村级民主评议(10 月 13 日)、公示(10 月 14 日至 23 日) 及报告(10 月 24 日)。各联合工作小组组织“村三委”召开村民 代表大会,并参考行业部门信息比对结果,对入户核实确认退出、 新识别、返贫、边缘易致贫、动态调整的贫困户进行民主评议,形 成会议记录,完善民主评议统计表(附件 10 和附件 10-1)。会后 及时公示会议结果(附件 11 和附件 11-1),公示无疑会后完善贫 困户签字确认表(附件 12),同时向镇政府递交新识别、返贫、边 缘易致贫报告(附件 13、附件 13-1)和贫困户退出请示(附件 14、 附件 14-1)。 6.乡镇审核(10 月 25 日)、公告、公示(10 月 26 日-11 月 4 日)批复及报告(11 月 5 日)。镇政府按照各村报告予以复核后进 行公告(附件 15、附件 15-1)、公示(附件 15-2、附件 15-3)10 天,各村公示有异议,则各村重新评议再次公示,镇党委政府评议 后公告、公示时间顺延,镇公告无异议后,对村脱贫人员进行批复 (附件 16 和附件 16-1),同时将相关报告、名单上报至县扶贫办 审核(附件 17 和附件 17-1)。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11 月 6 日至 11 月 25 日,各村工 作队在完成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后,要及时将数据信息反 馈到镇扶贫办实施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12 月 1 日至 10 日,各村开展数 据分析,形成到户到人数据的问题清单。 (五)问题数据核查。12 月 11 日至 20 日,配合县扶贫办组织 开展实地核查数据问题工作。 (六)完善系统数据。12 月 21 日至 31 日,在信息系统中对核 实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12 月 31 日 24 时关闭信息系统。国家 不接受任何延期申请。 (七)工作总结。2021 年 1 月 1 日至 4 日,各村对 2020 年度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镇扶贫办汇总后形成本地区动态 管理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各村及扶贫 工作队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扎实推进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各村支部书记、包村工作队长要与和县直包保部门领导亲自研究、 统筹部署、靠前指挥,要深入一线、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有 效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提升工作质量。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步骤安排要求统 筹推进工作。把握好时间节点,序时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升 工作质量。要注重提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切实解决信息不准确、 更新不及时、填写不完整等问题,确保建档立卡数据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严格较真碰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标准程序, 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 发现、及时帮扶”。全力配合贫困人口脱贫县扶贫办检查验收全覆 盖。在实际工作中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防止形式主义、官僚 主义。 (四)减轻群众负担。各村要做好统筹安排,充分利用信息系 统手机 APP 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防止重复入户和填表报 数,避免工作“翻烧饼”,减轻群众负担。 (五)加强培训督导。各村要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创 新工作方式,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结合实际和需要,组织开展好对 工作对的培训和指导。动态管理期间,国务院扶贫办将派出督导调 研组,对各地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督导,省 扶贫办也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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