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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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供参考

2020 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河湖卫士中小河流非法采砂整治 百日大会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河湖卫士“春雷 2020” 联合执法行动成果,全面落实全市水利系统河湖卫士监督执法行动和 全省水利行业清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保持打击非法采砂高压态 势,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卫士中 小河流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进一步巩固深化联合执法成果,持续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 严打态势,压实责任,创新举措,突出打击中小河流非法采、运砂行 为,铲除群众身边涉砂黑恶势力,确保中小河流行洪安全,维护河道 水域生态健康。 二、行动时间和范围 2020 年 9 月下旬至 12 月底,行动范围为全县各河湖水域,以中 小河流水域作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 三、行动任务 (一)严厉打击小规模非法采、运砂行为 各相关股室、各乡(镇)水站务应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突出交 界水域、敏感水域和举报多发水域的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同时,加 强对小规模偷采、非法开采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创新 执法方式和手段,从要害处着手,把握关键发力点,有效打击“蚂蚁 搬家”式非法采、运、销产业链;加强行刑衔接,严格贯彻落实《省 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非 法涉砂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 片、教育一方”的整治效果。 (二)深入推进非法采砂船舶(机具)没收销毁 结合日常执法巡查、群众举报核查、开展专项行动等时机,深入 开展非法采砂船舶(机具)排查,并积极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清理 整治私自建造、改装采砂船舶(机具)的行为,对非法采砂船舶(机 具)切实做到“露头就打”,使其“无处藏身”。各相关股室、各乡 (镇)水务站要持续推进“三无”非法采砂船舶(机具)没收切割销毁, 从源头上消除小规模盗采问题隐患。 (三)加强非法砂场清理整治 深入排查并依法查处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砂场,重点清理取缔非 法砂场、堆砂点和非法砂石通道,积极联系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 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摸排, 及时上报本级扫黑办核查处理,坚决打断非法涉砂利益链。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市水利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河道采砂联合整治长 效机制指导意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推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 联合执法、“两法”衔接等长效机制落实落地;健全监管机制,压实 乡镇村监管责任,积极发挥监管作用;拓宽举报渠道,依靠群众、引 导群众、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打击非法采、运砂的强大合力,打 一场维护良好河湖生态的人民战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县水利局河湖卫士办负责总牵头,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股负责政 策指导和行业监督,各相关股室、各乡(镇)水务站分别按照各自管理 权限落实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执法规范。 严格依法执法,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规范 执法行为和办案流程,公正文明执法,同时,按照要求于每月 26 号 前及时在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报送涉砂违法案件信息。 (三)加强执法保障。 加大执法设备器材保障力度,按任务需求配备个人执法记录仪、 红外摄像机、夜视仪等执法取证设备。加强执法行动安全保障,为执 法人员购买执法人身意外保险,配备个人安全防护器材,制定风险防 范预案,保障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人身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相关股室、各乡(镇)水务站要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和纸质媒体, 广泛开展河道保护、采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和专项整治行动 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管护河湖、打击非法采砂的强大宣传攻 势。同时,整治行动中应加强工作成效梳理,按照扫黑办“六清”工 作要求及时报送执法工作信息,并于 12 月 28 日前向县水利局河湖卫 士办报送百日整治行动总结(如有突出先进事迹及典型案例可一并上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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