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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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转移转化70项重大科技成果行动计划(三)
转移转化70项重大科技成果行动计划 转移转化 70 项重大科技成果行动计划 一、任务目标及分解 按照出成果、促转化、强产业的思路,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资介充分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长效机制,加速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应用。到 2020 年,组织各开发园区,各县(市、区)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66 项以上,具体年度目标分解为:20XX 年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31 项,2020 年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35 项。(详见下表) 各辖区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目标安排表 序号 辖区 20XX 年 2020 年 合计 1 玉州区 4 4 8 2 福绵区 2 3 5 3 北流市 4 4 8 4 容 县 4 4 8 5 陆川县 4 4 8 6 博白县 4 4 8 7 兴业县 2 3 5 8 玉东新区 2 3 5 9 玉柴工业园 2 2 4 10 龙潭产业园区 2 2 4 11 中医药健康 产业园 1 2 3 合 计 31 35 66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宣传与落实。统筹做好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科技大讲堂及专题培训,面向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强化相关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重点开展三权下放(下放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技术合同税费减免、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等政策的落地执行培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用实用活、用好激励政策的能力,激发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的热情,营造充满活力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环 境。 (二)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聚焦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向市场流动、向企业聚集。鼓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牵头承担科技重大专项,自主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熟化基地,联合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通过共建研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形式夯实自身实力和引进外力支持,提升吸纳和应用科技成果的能力。支持企业运用创新成果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效益,为其探索应用新技术、新成果兜底,对企业引进科技成果并转化应用的,给予技术交易金额 50%,最高 10 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 (三)深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机制与模式,激发科技成果转化热情。落实三权下放,完善并实施以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不低于 70%为核心的分配机制;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通过创新创业或到企业挂职、兼职等形式提升科技成果的流动和转化。引导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内设机构,健全面向企业的技术服务网络,定期发布科技成果目录,将科技成果投入市场,让其实现价值。 (四)强化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布局和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二级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利用全区统一的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加速自治区、市、县交易平台的连线并网,壮大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联动广西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开展技术交易活动,在全市各地布局建设具备成果信息采集发布、对接交易、路演展示、科技金融等服务功能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探索在高新区建设实体技术交易市场、技术合同登记点。自治区给予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完成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 1%的补助,给予技术转移中介机构促成技术交易的技术交易额 1%的补助。 (五)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培育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技术转移相关学科或专业,与企业、科研院所、科技社团等建立联合培养机制。推动将技术转化领军人才纳入各类人才计划,与国际技术转移组织联合培养国际化技术转移人才。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置专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创新型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转移人员倾斜。鼓励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技术转移服务。 (六)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和监督评估。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园区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考核,督促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主体 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