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计划总结之“信息技术”评价标准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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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计划总结之“信息技术”评价标准与方法

信息技术计划总结之“信息技术”评价标准与方法 ‎ ‎  一、评价内容 ‎  小学信息技术评价是信息技术课教学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指出:信息技术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信息素养,把信息技术作为支持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为此,信息技术课的评价主要设置了三方面的内容:‎ ‎  1.行为养成:主要评价学生上课时是否能够按要求带齐上课用的物品;是否上课注意安全用电,爱护公物,遵守课堂纪律;是否保持机房干净、整洁;是否能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妨碍他人学习。‎ ‎  2.操作实践:主要评价学生在本课教学内容的要求范围内,是否能积极大胆动手操作,操作是否得当;对学过的课本内容是否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并能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 ‎  3.学习能力:主要评价学生是否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是否能积极参与本小组学习,互相配合,互相学习,共享信息资源,是否能自行探索新知,具有创新精神。‎ ‎  二、评价方法 ‎  (一)月评价表 ‎  摘星星部分每次课后进行评价,内容包括:行为养成、操作实践、学习能力三部分;自己评、伙伴评、老师评部分根据摘星星的情况每两个月进行总结性评价。‎ ‎  1.行为养成部分:这部分评价主要针对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方面,能完全按照要求做的学生,可得到3颗星,每少一项少一颗星。‎ ‎  2.操作实践部分:这部分评价主要针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掌握情况,主要评价学生上课能否积极动手正确进行操作实践,是否能合理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对自己动手完成所有任务的可得3颗星,在伙伴的帮助下能完成所有任务的得2颗星,完成一部分的得1颗星。‎ ‎  3.学习能力部分:这部分主要评价学生的合作探究及创新情况。能够主动的参与小组的讨论学习并与小组成员相互配合完成任务以及有创造性的新发现的学生,可得3颗星,其余依次递减。‎ ‎  月评价方面,自己评、伙伴评、老师评部分综合摘 星星的情况,分别用红、黄、蓝做出评价。家长评部分则由家长根据学生在家的表现写出对学生的意见或希望。‎ ‎  (二)总评价表 ‎  平日表现:根据月评价表中的得星情况进行评价。三个部分,每部分得28颗星以上的为优秀,15-27为良好,14以下为不合格。‎ ‎  期末考查根据学生的书面或非书面抽测情况进行评价。‎ ‎  总评:综合“平日表现”和“期末考查”两项进行评价的,按 ‎“平日表现”70%,“期末考查”30%,对学生进行等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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