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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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工作方案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工作方案 20xx年是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再深入的落实之年,也是全市脱贫攻坚践行“作示范、带好头”的决战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确保我县“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上走在前列”,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全乡范围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按照“精准、落实、可持续”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从严执纪开路先行,以严肃问责形成震慑,以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以强化责任推动落实,用政治担当抓作风治理;较真碰硬严惩严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力克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全面系统清除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形成根源和滋生土壤;通过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并构建起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2018年全乡扶贫领域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脱贫攻坚政策、责任、工作全面落实,“三个到位、志智双扶、两表公开、两表认定”做深做细,为全乡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作风保证。 二、治理原则 坚持同步行动、分工负责原则。将2018年作为深入推进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作风建设年”是国家和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出的统一部署,各村、乡直相关各单位对本部门专项治理承担主体责任,党政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围绕本村本部门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坚持以上率下、分类指导原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从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做起,以上率下传递中央和省、市、县坚决治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坚定意志。同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要分类指导促进各单位开展好扶贫领域工作作风专项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严惩严治原则。紧盯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新问题新表现,全面排查,举一反三,追根溯源,堵塞漏洞。保持专项治理高压态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作风问题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决不姑息、从严惩治,形成专项治理威慑,确保专项治理实效。 坚持集中突破、持续推进原则。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用1年左右的时间,集中治理解决全乡扶贫领域作风上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融入纪检部门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安排,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推进。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原则。注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加大预防扶贫领域作风反弹工作力度,加强扶贫领域反对“四风”和廉政文化建设,标本兼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建设风清气正脱贫攻坚政治生态。 三、治理内容 (一)针对“四个意识”不强,全面提高工作站位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落实不及时、工作不扎实、虚以应付、敷衍了事。 2.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攸关脱贫攻坚成败、决战全面小康的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3.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4.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停留在口头上,表态快、行动慢,甚至无行动,简单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 5.对脱贫攻坚工作标准研究不透,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6.对贫困退出时序谋划不科学不合理,或不顾客观条件,层层加码、急躁冒进;或不愿主动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 (二)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压实压紧责任 7.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督促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8.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9.甘当政策落实“二传手”,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的政策举措;习惯于边走边看,末端落实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 10.担当精神缺乏,主动作为不够,对本地本部门的扶贫工作指导不多,没有形成系统合力,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绕道走,或者推诿扯皮。 11.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实施脱贫攻坚五大重点工程不力,相关行业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置身事外、缺乏担当,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失责。 12.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再深入,聚焦重点贫困群众攻坚力度不够、举措不多、效果不好。 13.帮扶工作浮在面上,不接地气,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不够重视,派出的干部不得力,对派出干部缺少指导、支持和监督,关心支持派出干部没有“真金白银”的举措,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 (三)针对工作措施不精准,全面提升举措实效 14.精准识别搞闭门造车,凭印象、凭人情、凭关系、凭感觉,绕过程序政策,没有做到应扶尽扶,贫困退出不按要求,想当然,退出质量不高,工作不计后果、缺失公信力。 15.精准扶贫基础工作不扎实,建档立卡信息资料数据采集不齐全、不精确,动态调整不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 16.眉毛胡子一把抓,落实脱贫攻坚“四个聚焦”不到位,没有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17.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无法落实落地,玩“空手道”,搞空对空。 18.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含金量不高。 19.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不够;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 20.扶贫项目与贫困户缺乏利益联结机制,或者为应付检查搞假的利益联结机制,蒙混过关,欺骗群众,存在扶农不扶贫、扶富不扶穷现象。 21.贫困村基层党建工作不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不能发挥精准扶贫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缺失。 22.乡村精准扶贫工作站(室)机构不健全,软硬件未按规定要求保障到位,基层精准扶贫工作存在无人管事、没人办事问题。 (四)针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全面提升绩效水平 23.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粗放,失之于宽,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时有发生。 24.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制订脱贫攻坚规划没有建立“项目库”,前期工作不充分,年度项目计划或实施方案批复不及时,项目资金分配、审批、支付等环节把关不严,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 25.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支持不坚决,力度不够甚至软抵制,擅自降低整合资金规模比例。 26.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五)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全面密切干群关系 27.简单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指导操作脱离实际,存在走过场、流于形式等现象,未解决矛盾的主要核心问题。 28.工作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 29.工作结果导向歪曲,热衷于垒大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或强迫命令“一刀切”。 30.对帮扶宗旨缺乏认同,对贫困群众缺少感情,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办事拖沓,止于认路认门认人,实打实帮扶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 31.帮扶措施单一,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六)针对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全面拧紧考评发条 32.督查考核搞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和稀泥、讲人情、搞平衡、走过场、你好我好大家好。 33.督查考核热衷“被安排”,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 34.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当“老好人”,袒护包庇,贻误工作大局。 四、时间安排 全乡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省市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整改”“秋冬冲刺”三大行动相融合,分五个工作步骤进行,定期调度通报治理进展情况,力促治理工作落地生根。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2月初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2018年1月底前制订印发全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重要内容,一并作出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统一部署,研究落实本地本部门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和举措,周密详细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整改阶段(2月至4月)。结合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聚焦重点、短板、弱项,严格按照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要求,深入乡村掌握实情,广泛听取意见,对标对表,特别是对照国家和省评估考核、市审核我县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指出问题、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通报问题、审计和财政监督反映问题、省市脱贫攻坚督察组发现问题、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等方面,全面排查梳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逐个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查明问题原因,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明整改纪律,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三)集中重点整改阶段(5月至6月)。对自查自纠 发现的作风问题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即刻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限整改落实的,将落实整改作为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的第一任务,集中两个月时间,采取过硬措施攻坚,确保在6月底前所有问题全面高效整改到位,以问题整改实效和工作新气象接受国家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整改督查巡察。 (四)督察检查效果阶段(7月至8月)。把督察检查整改工作效果贯彻专项治理始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7-8月,结合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组织县脱贫攻坚督导组集中督察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对重点问题专项督察,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地方和单位重点督察,对当年计划脱贫退出贫困村重点抽查,通报和查处专项治理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 (五)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2月)。认真分析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产生的根源,结合开展脱贫攻坚“秋冬冲刺”行动,全面总结提炼专项治理经验做法,着力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以开展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制度设计和政策举措,健全优良作风建设长效保障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摆在推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突出位置,立足政治站位,把认真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重大部署的政治检验,作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解决当前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的新导向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二)开展专题培训。按照分级分工负责原则,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各村、乡直各单位负责本地本系统相关人员培训。重点加强乡村扶贫干部、县直驻村帮扶干部的培训。培训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解读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学习研究精准扶贫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提高培训对象的思想认识,提升培训对象的工作能力,锻造一支懂扶贫、素质高、能力强、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工作队伍。 (三)改进调查研究。改进脱贫攻坚调查研究方式,不打招呼,不走过场,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真实性。通过深入一线、联系群众、解剖麻雀,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推进和提升工作。安排上级调研活动和督察检查,不提前踩点、不培训农户、不事先导演、不弄虚作假。调研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一律轻车简从,严禁为迎接检查考核制作宣传展板,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形式安排。 (四)逐级减压减负。充分运用好省市县督查巡察成果,建立共享机制,村级每年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减轻基层迎检负担。减少会议文件,精简会议活动,控制发文数量,严禁朝令夕改,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 (五)严把精准路径。全面提高建档立卡系统信息数据与相关部门系统信息动态比对精准度,保证精准识别质量,提升信息系统精准服务功能和效率,确保各方帮扶政策施策精准及时。继续执行“3332”结对帮扶机制,进一步夯实打牢乡领导干部包片、乡干部包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驻村、结对帮扶干部包户工作基础,落实干部驻村帮扶责任,加强管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措施,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提高基层精准扶贫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建设,充分发挥其具体组织实施精准扶贫作用,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在贫困群众身上全面体现。着力提升社会扶贫网集聚社会扶贫资源的质量和水平,力促帮扶资源与脱贫需求精准对接。 (六)抓好项目实施。加强县级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库建设,抓好项目前期认证和储备,畅通扶贫工程项目管理“绿色通道”,切实解决资金拨付使用慢、项目实施进展慢问题,严防资金闲置浪费,规避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 (七)公开阳光操作。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各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公告公示,充分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和受益权,积极引导贫困群众申请享受精准扶贫政策,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八)严格督察考评。实行最严格的督查考评,开展常规性暗访监督,积极引导引入媒体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检察、社会等监督,将专项治理考核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评估指标内容,倒逼各地打造过硬优良作风。实行动态掌握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制度,做到每月一调度。 (九)畅通举报渠道。搭建举报信访平台,通过“12317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认真处理群众信访反映问题,通过各条渠道广泛收集作风问题线索,及时处置问题,切实做到凡是贫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实事求是处理举报,认真核实处理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十)快查严处力纠。按照从严从实要求,加大扶贫领域不正之风的问责惩处力度,凡举报必追查、凡查实必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保持专项治理严惩严治的高压态势。加强专项治理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衔接,及时沟通有关工作情况,及时移送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乡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和移民办)具体做好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将专项治理摆上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实际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治理重点、工作举措,确保本地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周密实施推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县负总责、部门乡村抓推进和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把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实际行动,作为顺应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同步小康美好生活的重要途径,作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身先士卒,统筹落实重大政策、解决突出矛盾问题,根据各地各部门情况,联系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实际,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完善政策举措,让脱贫攻坚千钧重担人人挑,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三)加强沟通协调。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横向、纵向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特别要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巡察机构建立定期沟通交流情况机制,分析研判专项治理工作形势,及时掌握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有关问题线索。要根据相关部门线索移送情况,视情况会同相关主责部门,梳理汇总、排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强大震慑力量。 (四)浓厚工作氛围。要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推进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宣传政策举措、生动实践、先进典型和脱贫成效,强化正向激励,营造以专项治理推进脱贫攻坚的浓厚舆论氛围。要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学习2016、2017年贫困村、贫困户成功实现脱贫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以2017年评选的24位“作为奖”“奋进奖”“优秀人物”为榜样的示范带动和典型引导作用,推进全乡“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上走在前列”战略目标实现,为全省到2020年脱贫实效和质量进入全国“第一方阵”贡献力量。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