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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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教导处范文之小学毕业生教学质量检测方案
教导处范文之小学毕业生教学质量检测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公平、公正地评价学校教学工作,以评价促发展, 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测对象、科目及时间、地点: 1、对象:所有在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含外地回原、跨区、提前录取学生)。 2、检测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3、检测时间:6月17日全天。 上午:语文(9:00-11:00)。 下午:数学(14:30-16:00),要求学生自备做图工具。 英语(16:20-17:20),要求学校安排1-2名英语教师参加听力测试。 4、考试地点:学生学籍所在学校。 二、命题及制卷: 本次毕业生检测采用笔试方式,其中英语学科有听力测试部分,本次检测语、数试卷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英语试卷由区教科中心命制。 三、组考安排: 1、产生考号:考号由六位数组成,即学生的微机派位号(外地回原学生和跨区生顺延编号)。 2、考室:学生按考号顺序入座,原则上要求各考室单行单座,5行6排,每间考室原则上不超过30人(具体考室数见附表安排)。考试前学校应在每位考生座位右上角贴好考生姓名考号。考前学校应将学生考号、考室号编好并张榜公布,并将考生名单、考号于本周五上午报教育科(附电子版)。 3、监考:本次抽测实行小交叉监考,每间考室二名监考员,主监考员为交叉学校教师,副监考员为本校教师(六年级教师不做监考安排),(交叉监考安排见附表)。 四、考试程序 1、领卷:教育局巡视员在考试当天(6月17日)上午7:30前到教科中心领取已密封试卷,带回学校;考试前30分钟由教育局巡视员当众开封、分发,交监考教师。 2、“二铃一哨”:二铃:开考铃,终考铃;一哨:提醒哨:下考前15分钟。 3、考试:学生考前10分钟凭学生手册入考场,监考员核对学生身份,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考试30分钟后方能交卷。 4、收卷:考试结束后收齐所有考生试卷到工作室,巡考员将学生试卷按考室分册装订密封。上午检测的试卷密封在学校保密柜中,与下午检测的试卷一并由教育局巡视员带回教科中心。 五、阅卷 1、语、数实行全区统一阅卷,英语由各校自主阅卷。 2、统一阅卷地点、时间、人员由教科中心安排。 3、教科中心负责数据统计与分析评价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校长为本次检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所有考点工作人员开考前30分钟到考点办报到,由学校安排工作,不得迟到、缺席。 3、监考员、巡视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员、巡视员应及时答疑,做好监考情况登记。 4、所有考生原则上不得中途离开考室,如遇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开,应有1名监考员全程陪同。 5、非监考、巡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室,考场周围不得议论、喧哗,学校要安排工作人员确保考场安静。 七、日程安排: 1、6月13日(周三)上午10:30:教育局409会议室,巡视员会议,进行考务培训。 2、6月13日(周三)下午2:40:区治627会议室,学校校长会议。 3、6月17日(全天):全区统一检测。 4、6月18日:教科中心组织集中阅卷。 5、6月19日-30日:教科中心组织分析、评价。 6、7月1日前:教科中心将分析、评价结果报教育局。 八、评价 1、本次检测不按成绩排名次和张榜公布; 2、本次检测成绩不与目标管理挂钩,仅作教学质量分析依据。 3、设立小学毕业生教学质量综合奖,对成绩优秀单位给予专项奖励。 以上工作安排如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