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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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范文

生活垃圾分类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范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开发 区管委会: 按照《2020 年 xx 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x 分类办 〔2020〕x 号)《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的 通知》(x 分类办〔2020〕x 号)有关工作要求,市分类办结 合全年工作目标、日常工作开展和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推进, 通过查阅书面汇报、实地检查考核等方式,对各单位生活垃 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考核。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从总体情况来看,2020 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推 进,热度力度不减,措施更加精细化。 1. 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各县(市)区能够严格按照工作 要点内容和示范片区创建工作要求,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 安排、有部署、有通报,共召开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开展调 研 62 次,召开培训会、部署会、现场会 169 次。 2. 分类收运体系稳步优化。全市分类集中投放点 773 个, 分类收运专用车辆 731 台,垃圾分类成组容器 11583 组,张 贴分类标识容器 25230 个,配备专兼职督导人员 1117 人。 3. 线上线下持续宣传。通过走访宣传、培训讲座、“五 进”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开 展主题宣传活动 393 次,志愿者活动 497 次,“五进”活动 293 次,培训 615 场,印发工作简报 92 期,刊载报纸、电视、 媒体信息 308 篇。 4. 示范片区创建纵深推进。示范片区内单位、居民小区 “一全双 80”目标时序推进,镇街 10 个示范片区计划开展 数 492 个居民小区(34 万户居民家庭)、982 家单位,目前 已开展 165 个居民小区(14 万户居民家庭)、933 家单位。 5. 完善考核体系持续开展执法。各县(市)区实行生活 垃圾分类月度考核,建立健全属地考核体系,县区下发各类 通报 45 期,镇街下发各类通报 101 期。垃圾分类专项执法 持续开展,截至 6 月底,全市累计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 894 次。 二、存在问题 1. 个别单位分类办发挥作用有限,缺少统筹协调力度, 服务政府参谋助手能力不足。如个别县区分类办重布置、轻 落实,造成工作有雷无雨,前紧后松,同时对基层指导考核 较少,不能将问题及时向政府汇报,不仅影响政府精准施策, 而且严重影响辖区分类工作实效,月月考核分数垫底倒数。 2. 部分单位专项资金保障不到位,年度总投入资金盘子 小,居民小区配套奖补政策未出台。如有的单位对垃圾分类 未能给与政策和财力上的高度支持,分装垃圾桶、分类运送 车辆等设备设施数量不足,物业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不高,使 得垃圾分类的实施远远达不到预期效果。 3. 部分镇街认识不到位,存在以点位建设替代目标完成 的认知误区。如个别镇街认知的垃圾分类,简单停留在分类 投放点的建设,将投放点建好和任务目标完成划上等号,对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收集未能全面统筹,客观上影响 源头分类效果。 4. 部分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片区推进缓慢,已开展垃圾分 类小区分类效果差。如市区范围内镜湖区、鸠江区完成率均 不足 25%,县城范围内无为市、繁昌县、南陵县完成率不足 30%,距离 10 月份完成全部创建和验收工作要求明显滞后。 从 7 月份市分类办对示范片区内已开展居民小区的抽查情况 来看,这些小区多处于仓促应战状态,硬件基础尚不合格, 更别论开展成效,有必要按照一区一策的要求,重新逐一整 改提升,切实起到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5.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清运车辆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 强,生活垃圾转运站配套改造滞后,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 运体系不健全。生活垃圾收集短板问题仍旧突出,缺乏对分 类后的垃圾进行分类运输,没有按照通行的做法将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分开,没有对相应承接的转运站进行规 范改造,现有分类收运能力和水平没有显著提高,使得分类 收集难以为继。 6. 生活垃圾专项执法活动未常态化开展,缺乏有效监管。 从上半年的统计数据来看,虽然纠正各类违章违法行为 894 次,但处罚金额为零,说明我市垃圾分类缺少法律的刚性约 束,急需进一步通过健全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机制,强化 管理与执法的联动,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 制。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真 抓实干,及时贯彻落实市分类办有关垃圾分类的各项部署要 求,确保年度目标和示范片区创建任务按时完成。 2.落实整改。各县(市)区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问 题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明确支持政策, 补齐制度短板,强化执法保障,确保工作实效。 3. 健全体系。各县(市)区要加快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分类转运设施建设,重点做好居民小区四分类点位建设、各 类收运车辆新增、示范片区内转运站厨余垃圾转运功能改造 等工作。 4.示范创建。各县(市)区要以示范片区创建为契机, 不断扩大居民小区的覆盖范围,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参与率 和投放正确率,确保 10 月底前完成全部创建验收和奖补费 用申报任务。 5.督查考核。各县(市)区要建立月度考核制度,加 强对属地单位、镇街的考核力度,进行检查考评,形成考核 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 6.宣传督导。各县(市)区要全面深入开展居民小区 入户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培养分类意识,要全面落实撤桶并 点、定人督导、分类运输等要求,增强市民参与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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