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预案范文模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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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预案范文模板三

乡镇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预案范文模板三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 要批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早预防、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 应急处理能力。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冠病毒疫情密切接触 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应急防控工作,及时采取积极控制措 施,有力有效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 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预案》、《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为 依据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 事件分级:根据感染人数及波及范围等情况,将事件分为 三级。一级:本镇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二级:本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三级: 本县外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1.5 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 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建立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由镇党委政府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 2.2 成立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工作组,统 一领导、指挥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理工作。其组成人员 如下: 组 长: 何 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李玉柱(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镇疫情防控责任区域包村工作组长、点长,党政办、 财政所、卫生院、派出所、市场监管理所、交通分局、城管执法 分局、镇卫计办、村卫生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各村党支部书记(村 委会主任)。 工作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 控及应急处理工作,做出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卫生事件的重大 决策、决定及需要采取的措施,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3 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 3.1 镇包村工作组长、点长及村(街)两委成员:负责辖区内 湖北省非武汉市返乡人员、武汉市返乡人员、外地返乡人员及流 入人员摸排登记上报,落实返乡人员居家隔离 14 天及分级包保 随访工作,在村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对辖区内的群众进行疫 情防控宣传等各项重点工作。当辖区内出现密切接触者或疑似病 例及确诊病例时,包村工作组组长、点长、村(街)两委成员要 在镇启动该应急预案预案 10 分钟内到达出现现密切接触者或者 疑似及确诊病例所在的村民小组(小区)。包村工作组组长要立 刻组织村(街)两委成员完成以下任务:①对该村民组(小区) 在家人员的登记并联系临时外出的村民或小区居民立刻返回。② 组织人员对该村民组(小区)在家人员发放医用防护口罩。③组 织人员对该村民小组(小区)开展消毒。④组织人员对该村民小 组(小区)出行通道进行管控,确保该村民组所有在家人员实行 居家隔离。⑤为隔离留观期间群众的日常生活提供帮助和服务。 ⑥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3.2 卫生院:在县级医疗机构指导下组织制订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卫生事件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在县级医疗机构指导下统一组织 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无法进行居家隔 离的人员要及时送至镇设立的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并组织医务 人员进行体温监测随访。对实行整村民组(小区)封闭居家隔离 的群众要安排医务人员进行体温监测随访。对在隔离期内生病的 非发热症状的群众要及时安排医务人员送医上门。对隔离期间出 现的发热群众要第一时间就地安排隔离,同时联系县医院或者县 中医院发热门诊派专用急救车转诊指定医院。对隔离期内非发热 症状确需要外出就医的人员负责做好转院期间的隔离防护和保 障。 3.3 派出所:负责掌握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关的社会动态, 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关的其他突发事件, 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对需要进行整村民组(小 区)封闭隔离,对村民组(小区)出行道路进行封闭管控,依法 落实强制隔离和疫区封锁措施,协助镇卫生院开展传染源的追踪 调查。 3.4 市场监管理所:负责加强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严厉打 击非法经营活动,保证应急物资物价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组织开展活禽销售和野生动物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配合。 3.5 交通分局:负责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肺炎卫生事 件的应急处理行动,根据需要做好进行封闭隔离村民组(小区) 的封锁控制工作。 3.6 城管执法分局:负责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卫生事件的应 急处理行动,根据需要协助做好事件现场的封锁控制工作。 3.7 党政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组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 议组织和重要工作督办;负责有关通知的上传下达,及有关责成 员单位的联系和协调。 3.8 财政所:负责安排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肺炎卫生事件 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 作。 3.9 卫计办: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村(街)上报的湖北非武汉 市返乡人员、武汉市返乡人员、1 月 25 日以后返乡和流入人员 等重点人员信息并及时录入寿县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系统。负责核 实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核查信息。参与应急管理其它工作。 3.10 村卫生室:在镇中心卫生院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本辖区内 湖北省非武汉市返乡人员、武汉市返乡人员、1 月 25 日以后返 乡或流入人员每天两次的体温监测随访。当辖区内有需要整村民 组(小区)封闭隔离时,要配合镇中心卫生院做好该村民组居家 隔离人员的每天两次体温监测随访。 4 工作纪律 4.1 当镇启动应急预案的时,需要抽调的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工作组长安排。 4.2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各级 反馈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4.3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 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4.4 凡是在隔离期内的留观人员、密切接触者失管、脱管的, 凡是出现未掌握的需要进行隔离留观的外地返乡人员及密切接 触者的,凡是居家隔离人员自行就医造成新的感染扩散的一律对 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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