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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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新)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 组 长:副组长:各部门(学院)负责人 组 员:各班主任(辅导员)‎ 隔离场所责任人:‎ 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如出现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上报、及时按照相关预案处置,做好相关师生和工作人员的防护和隔离。‎ 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二、疫情报告流程 发现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等疑似症状 学员宿舍自查 部门负责人 各班主任(辅导员)‎ 启动应急预案 门卫入校检查 学校疫情 领导小组 送疫情 处置室诊疗 南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 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 控指挥部预防控制 三、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 学校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 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 向应急小组领导汇报 确诊新冠病毒 感染 定点医院治疗 按照要求对相关人员隔离 对相关场所 消毒 联系第三人民医院,学校安排车辆送医院就诊 居家健康监测,康复后回校 排查新冠病毒 感染 送学校应急处置室 进行医学观察 学校医务人员进行复测,确认体温异常、有呼吸道症状 检测发现有体温≥37.3℃,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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