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保乡2021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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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保乡2021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马保乡 2021 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 2021 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新修 订的《大平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 定,根据《大平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春节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结合马保乡实际,制 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 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 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 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乡乡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 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成立乡燃放烟花爆 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翠担任组长,党 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许权担任副组长。 乡应急办、乡文服中心、乡经发办、乡教管中心、乡规划建设管理环 保办、新盛派出所、新盛市场监管所、新盛专职消防队、礼让交警大 队、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人和 12 个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 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乡燃放办)设在乡应急办,由乡应急办负责人 张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 施。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 导;部署协调全乡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燃放办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 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村(社区)、有关部门开展全乡燃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 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 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乡 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督促指 导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零售(批发)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乡文服中心: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以播放宣传 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形式,广泛 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 的社会氛围。 乡经发办:负责市政设施、燃气及地下管网、化粪池的安全监督管理 工作,督促天然气公司、加气站做好安全运营。 乡教管中心:落实分类宣传进学校要求,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 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 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组织桥梁、下水道、化粪池等公用设施 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 屑。教育引导在建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 关规定。 新盛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 行为,配合乡应急办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 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新盛派出所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 为,严禁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资质的客货运车辆携带烟花爆竹。 新盛市场监管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 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乡信访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限制燃放实施过程 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新盛专职消防队:负责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 各村(社区):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 《条例》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排查各类非法生产、 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报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 重点时段巡逻守护等防范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乡燃放办要研究制定工 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 部署会议,层层签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全面启动各 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 2 月 10 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条 例》,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 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的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 料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限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 2021 年 1 月 30 日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要在全乡组 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处。乡燃放办要牵头组织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执 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全面关闭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经营点、 储存点,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全面管控(2021 年 2 月 10 日和 2 月 26 日)。乡燃放办要严 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并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社会公布;2021 年 1 月 25 日前,完成有关单 位、部位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2021 年 2 月 10 日和 2 月 26 日, 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 小时守护,确保禁得 住、不失控。 (五)工作总结(2021 年 2 月 17 日至 24 日)。围绕 2020 年春节期 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乡燃放办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推广 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 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 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 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 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 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落实。 (三)坚决打非治违。乡应急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场所,公 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建工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 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 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等违法活动。 (四)强化重点管控。各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 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和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元宵节等燃放烟花 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 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乡应急办要加强应急 值守,强化零售网点和批发仓库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新盛派出所要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 放行为。新盛专职消防队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 性应急演练。新盛卫生院要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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