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 37.5 KB |
- 6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报告3篇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报告3篇 篇一 为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枨冲镇根据市打非办统一部署,于x月起在镇域范围内全面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扎实防控非法集资风险。 一是统一部署,召开会议。x.xx,我镇召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会议,镇领导班子、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书记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部门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并针对我镇情况进行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布置。同时强调必须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实抓牢此项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宣传当前社会非法集资的新形势、新特点,引导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全民共查的浓厚氛围。 三是集中开展风险排查。镇上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由各行业分管领导带队对所属行业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全方位在辖区开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篇二 自治区林业厅: 为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林业部门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林办[2017]12号)和《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林办发﹝2017﹞38号)要求,隆德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项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做了专题研究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副局长李强同志任组长,各林场,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派出所。 森林派出所所长曹跟平同志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结合隆德县林业工作实际,集中深入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为加强信息联系,每个林场、站、所确定了一名联络员随时与非法集资办公室保持联络,确保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信息畅通。 二、认真开展排查 (一)在单位内部开展自查。一是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领导小组牵头,通过召开座谈会、对单位内非法集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了应查尽查,不留死角。二是局属各站、所,林场从上到下进行非法集资风险自查排查工作,查漏补缺,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将各种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非法集资隐患排查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林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三是对存在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的方面广泛听取了周围同事的意见,对出现的问题、漏洞及时解决,彻底堵死非法集资风险入口和出口,确保不给非法集资留生存空间。四是严格单位内部管理,如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和苗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如涉及违法犯罪,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排查林区内涉林企业。组织工作人员对林业领域内以林业建设为名目的投资理财(管理、咨询)、融资及非融资担保、小额贷款、中介机构;私募股权投资、第三方支付等新型金融涉林企业;林权抵押、典当、融资及非融资租赁等资金密集型涉林企业等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未经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筹集资金;打着“生态建设,惠及子孙后代”的旗号,发布虚假信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投资高额回报等;伪装以造林、林权转让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骗取社会公众资金的目的;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传单及微信、QQ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或信息等非法集资现象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整治,做到排查与整治同步进行,防范与打击双管齐下,将非法集资危害降到最低。 三、做好宣传教育 通过林业局工作群、网络媒体及公众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工具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同时,利用下乡扶贫和其他开展工作的契机,向广大村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及预防妙招,提高他们的防辨能力,帮助他们预防非法集资风险,并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效线索来源,加强发现渠道和打击力度,确保农村经济金融秩序良好。局内部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习相关反非法集资知识,提高了个人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为今后工作中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行动和宣传教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报告总结 经本次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未发现我局存在非法集资现象,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及宣传教育,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对打击非法集资的认识。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地方,随时发现,立即改正,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总体情况良好。 此次排查虽然已结束,但是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今后工作中我局会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的高度警惕,坚持宣传教育为先、积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用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现象的发生,保障我县林业领域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篇三 为 认真贯彻县政府办《关于印发XX县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民政办〔2020〕60号)和《关于印发XX县2020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民政办〔2020〕70号)文件精神,我镇进一步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和排查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铲除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生存土壤。优化经济金融发展环境, 促进我镇金融环境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镇积极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和排查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县政府办宣传工作方案,抽调综治、派出所、司法、宣传、青年、农商银行等人员成立了丰乐镇防范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单位和各村职责。研究制定了《丰乐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对打击全镇非法集资活动做出部署,各单位、各村结合实际均建立相应的预防和打击工作机制,将预发现和处置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各村通过综治手持终端每天报送工作信息。同时,建立了全镇打击非法集资信息互通工作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制度,不定期召开汇报会议,就全镇防范非法集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动员,提高干群防范意识 认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村入户工作,5月份以来,按照金融办的要求在10个村张贴宣传页20份,发放宣传彩页3000份。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镇包村干部深入联系户宣传非法集资风险有关知识,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进行了广泛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了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微信、QQ等媒体,及时宣传县上有关政策,从舆论上形成对非法集资行为的强大震慑力。结合七五普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宣传非法集资的后果和处置案例,教育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让广大群众明白触犯法律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效杜绝了本镇产生非法集资的土壤。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专项排查工作 宣传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同时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我镇重点在教育、卫生、农商银行、扶贫资金互助合作社开展排查工作。在教育机构方面排查主要通过对学生了解情况,进一步掌握教育机构有无非法集资的倾向。医疗机构方面重点对乡村医生进行了排查,排查的同时告知非法集资的危害。在乡镇企业和农村合作社方面,重点排查有无打着扶贫的旗号搞集资共同经营。同时,镇上不定期对全镇所有金融行业风险进行摸排,做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置,坚决杜绝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近段时间以来,重点对扶贫资金互助合作社和种养殖合作社进行检查摸排,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包括入社资金数量、参与入股户数、吸收资金去向等情况。经排查,我镇没有发生非法集资贷案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排查工作开展以来群众防范意识有所加强,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群众防范意识不强,认为非法集资离自己很远。今后,我镇继续将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和排查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加大预防和处置力度,一旦出现非法集资苗头,立即予以严厉打击,增强威慑效果。同时,我镇将继续坚持“查防并举、疏堵并用”的方针,在从重从快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改善信用环境,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广大群众和企业的合理投资需求,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确保防范和打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