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科主管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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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科主管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通防科主管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通防科主管技术员是通防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在通防科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通防技术管理工作、开展“一通三防”技术革新等工作。通防科主管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合格证。‎ ‎1.严格执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的具体措施。保证在进行“一通三防”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编制矿井“一通三防”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保证通防工作安全生产。‎ ‎3.负责编制“一通三防”专项设计、方案,确保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5.协助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工程师、通防科科长搞好重大事故隐患和治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6.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煤矿“一通三防”状况,向通防科科长提出具体意见。‎ ‎7.编制和组织、参与实施矿井反风演习方案,并编制反风演习总结报告。‎ ‎8.负责组织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瓦斯等级鉴定、通风阻力测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最短自然发火期鉴定等项目合同招标,并与中标鉴定单位配合完成项目的鉴定工作。‎ ‎9.负责煤矿“一通三防”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 ‎10.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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