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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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培训

‎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培训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的不断深入,许多城市都新建或改建了一批功能多样、装饰豪华的商场、市场,吸引了成千上万的顾客,为繁荣我国市场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消防工作现状 ‎(一)加强消防管理的重要性 ‎1、消除火灾风险的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建设飞迅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用于满足人们购物等需要的现代化大型商场和集贸市场越来越多,建筑规模也越变越大,其火灾事故的发生也屡见不鲜。‎ ‎2、落实消防责任的需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商场、市场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应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3、提升服务水平的需要。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促使以商场、市场从单一运营模式向多功能方向发展,消防安全水平也需要同步跟上。‎ ‎4、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商场、市场往往集中在城市的繁华地段,交通便利、人员流动量大,尤其现在社会信息膨胀,人人是记者,一旦在宾馆饭店发生火灾,第一时间,视频、照片势必会在互联网上大肆泛滥,转瞬传遍省内外。造成的社会影响将远远大于火灾本身带来的影响。‎ ‎—39—‎ ‎(二)当前火灾形势分析 ‎1、近年来全国及本省火灾形势 近年来全国火灾形势 年度 起数 死 伤 直接损失 ‎2004‎ ‎252704‎ ‎2558‎ ‎2969‎ ‎16.7亿 ‎2005‎ ‎235941 ‎ ‎2496 ‎ ‎2506 ‎ ‎13.6亿 ‎ ‎2006‎ ‎222702 ‎ ‎1517‎ ‎1418‎ ‎7.84亿 ‎2007‎ ‎159000‎ ‎1418‎ ‎863‎ ‎9.90亿 ‎2008‎ ‎133000‎ ‎1385‎ ‎684‎ ‎15亿 ‎2009‎ ‎12.7万 ‎1076‎ ‎580‎ ‎13.2亿 ‎2010‎ ‎13.17万 ‎1108‎ ‎573‎ ‎17.7亿 ‎2011‎ ‎12.54万 ‎1106‎ ‎572‎ ‎18.8亿 ‎2012‎ ‎15.21万 ‎1028‎ ‎575‎ ‎21.8亿 ‎2013‎ ‎38.8万 ‎2113‎ ‎1637‎ ‎48.5亿 ‎2、本区域火灾形势 ‎3、商场、市场的火灾形势 ‎2007年至2013年,全国共发生火灾1235140起,直接财产损失158.55亿元,其中商市场火灾44947起,占总数的3.6%,直接财产损失22.29亿元,占总数的15.3%。‎ ‎—39—‎ ‎(三)商场、市场火灾的主要特点 ‎1、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商场、集贸市场经营的商品,大部分是可燃物品,一些商品本身虽然属于非燃烧材料制成,但其包装箱、盒却都是可燃物品。为了商品周转快,除了大量陈设在柜台内、货架上供顾客选购外,往往在每个摊位或柜台的后面还设有各自的小仓库,形成了 “前摊后库” 甚至“以摊代库”在通道或走廊上堆满了商品,一旦发起火,容易蔓延扩大,损失严重。 ‎ ‎2、结构复杂、火灾扑救难度大。无论商场还是集贸市场建筑面积一般都比较大,总的建筑面积小的数千平方米,大的数万平方米,多层的商场或集贸市场,大多安装有自动扶梯,层层相通;有的还设有中庭;有的打通楼层竖向分隔层,形成人为的一些竖向孔洞,破坏原有的防火分隔,火灾扑救难度加大。‎ ‎3、人员密集、疏散压力大。如果是在营业时间发生火灾,易使顾客惊慌失措。特别是大型高层的百货商场和大面积连片商场群人员密度大、通道窄、出口少,疏散工作难度大,极易出现挤死踩伤人员事故。1993年2月14日13时15分,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因违章电焊发生火灾,该商场共3层,建筑面积2980㎡,由于火灾时正值营业,顾客较多,最终酿成80人死亡、54人受伤的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四)商场、市场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39—‎ ‎1、消防安全管理松懈。不少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纷纷改制、精减机构,使得保卫部门工作繁重,单位负责人对在岗的保卫工作人员缺乏用火、用电安全教育和管理,使得保卫人员责任心不强,随意改装电气设备,并长时间使用像电热水器具等一些大功率电器设备,极易造成火灾事故。 ‎ ‎2、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少单位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并没有摆正安全与经济利益的关系,重经营,轻消防安全的现象比较突出。许多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闻不问,听之任之,没有把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制度、措施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实到实处。‎ ‎3、消防设施存在缺陷。特别是大型集贸市场在消防条件方面,由于因过去的厂房、仓库改造而成的普遍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如棚顶市场、临街市场、地下市场等普遍存在着耐火等级低,灭火设施装置不足以及商品分布未考虑防火灭火要求,加之经营规模的发展迅速,消防安全管理严重滞后,因而造成多方面的严重火灾隐患。‎ ‎(五)典型火灾案例剖析 ‎1、河南洛阳市东都商厦火灾(2000.12.25)‎ ‎2000年12月25日晚,东都分店负责人王某某(台商)指使该店员工进行王某某电焊作业,未作任何安全防护方面的交代。王某某施焊中也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电焊火花引燃地下二层的绒布、海绵床垫和木制家具等可燃物品。单位员工及负责人发现后,未及时报警和通知四层娱乐城 ‎—39—‎ 人员逃生。随后,火势迅速蔓延,大量有毒高温烟雾迅速扩散到四层娱乐城。着火后,东北角的楼梯被烟雾封堵,其余的3部楼梯被上锁的铁栅栏堵住,人员无法通行,仅有少数人员逃到靠外墙的窗户处获救,聚集的大量高温有毒气体导致309人中毒窒息死亡,其中男135人,女174人。该无证焊工、商厦负责人、辖区派出所所长、工商局长、消防支队防火处宣传科长、文化市场办公室主任、建委副主任等27名责任人涉嫌放火罪、包庇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被批准逮捕。‎ ‎2、吉林市中百商厦火灾(2004.2.15)‎ ‎2004年2月15日11时许,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6万元。火灾系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工于洪新,于当日9时许向3号库房送包装纸板时,将嘴上叼着的香烟掉落在仓库中,引燃地面上的纸屑纸板等可燃物引发的。中百商厦总经理刘文建、副总经理赵平、员工于洪新等7人因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 ‎3、新疆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火灾(2008.1.2)‎ ‎—39—‎ ‎2008年1月2日20时许,新疆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火灾。消防部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时,批发市场二期主楼1至4层火势猛烈,浓烟夹杂着火光从楼层窗口向外翻滚,市场内各类商品燃烧释放出大量有毒气体,在火场搜救被困群众时,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特勤一中队3名消防官兵不幸牺牲。此次火灾过火面积达65000平方米,导致1046家商户的财产化为灰烬,少的损失几十万元,多的损失达上千万元。经查,起火原因是该广场1楼车道上一经营拖把、扫把的临时摊位着火引起的,广场各期的大楼连接处防火门没有发挥作用;着火建筑大楼的电梯、管道,缺乏防火分隔,加上户外广告牌、塑料板的错乱摆放,导致大火肆意蔓延;德汇国际广场1、2、3期大楼的规划,原本存在明显的消防隐患,倘若能够及早处理,便可减轻这场火灾造成的损失。‎ ‎4、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火灾(2013.1.6)‎ ‎2013年1月6日20时30分许,位于上海市沪南路2000号的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发生火灾,火灾造成5人死亡,十余人受伤。吃、住、做生意于一体的三合一经营模式,消防设备的老化不足,消防通道的不规范,以及市场对消防整改意见的置若罔闻是酿成这起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一)单位消防组织架构 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组织架构,理顺工作关系,以便于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单位可以参照下图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层级关系。‎ ‎—39—‎ ‎(二)消防工作主要任务 ‎1、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般来说,商场、市场的总经理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主要承担消防安全工作上的第一责任和事故追究顺序上的第一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1)确立消防安全管理人,授权并督促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抓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①配备必要的人力资源,同时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39—‎ ‎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单位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③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④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3)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 ‎①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员工之间都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推动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②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③多产权建筑物中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39—‎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④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4)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认真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工作情况报告,掌握单位消防基本情况及管理情况,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是指单位中负有一定领导职务和权限的人员,受消防安全责任人委任,向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是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者,是单位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桥梁与纽带。院长应当确定1名消防安全管理人,未确定的要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39—‎ ‎(1)主持召开消防安全例会。‎ 消防安全管理人受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委托,定期主持召开消防安全例会,消防安全管理人、保卫部门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会议主要是听取各部门消防情况汇报,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提出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部署下一阶段消防安全工作。‎ 会议后,应当组织保卫部门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上报消防安全责任人,下发各部门并存档。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2)组织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志愿消防队的建立与管理、消防控制室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等内容,并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执行。‎ ‎(3)定期向消防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定期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责任人、管理人变更,建筑物改、扩建,消防设施停止使用等情况,并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39—‎ ‎3、保卫部门人员 保卫部门是单位内负责消防工作的常设机构,也是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保卫部门,并确定消防管理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消防管理员。保卫部门和消防管理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2)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消防安全制度是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中为保障消防安全所制订的和各项制度、程序、办法和措施,是单位全体员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必须遵守的规范与准则,其根本目的是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保卫部门在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实施制度的制订、修改等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具体制度见附件1。‎ ‎(3)开展防火检查。‎ ‎①防火检查 防火检查是指单位组织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的检查,是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一种主要形式。‎ 保卫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2。‎ ‎—39—‎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②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是指明确人员按照一定的频次和路线进行防火巡视检查,以便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苗头,扑救初起火灾。‎ 保卫部门应当至少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巡查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等。‎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巡查过程中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向保卫部门负责人报告。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及时扑救并组织人员疏散。‎ ‎(4)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针对消防监督检查以及单位消防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①确立隐患整改部门和负责人员;‎ ‎②明确整改标准和整改期限;‎ ‎③确立整改期间的安全防护措施;‎ ‎④对无法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⑤隐患整改完毕后,组织复查。‎ ‎—39—‎ ‎⑥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复查。‎ ‎(5)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转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组织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参加消防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同时还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知识竞赛、消防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适合单位实际的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本单位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 通过消防宣传教育,使员工达到“三懂”、“四会”,即懂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打119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安全疏散、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教育。‎ 消防宣传教育应当做好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6)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①编制预案 ‎—39—‎ 单位应当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应急组织机构、火情预想、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通信联络和安全防护的程序和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计划图、注意事项等。预案中应当明确组织架构、各小组成员及负责人、工作职责及要求等内容。‎ 保卫部门应当根据人员流动及消防演练情况进行预案的修订完善,并上报消防管理人审批。‎ ‎②组织演练 消防演练是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协同配合能力,同时也是增强预案可操作性的重要举措。‎ ‎—39—‎ 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演练前应告知演练范围内的各部门人员、病人及其家属演练相关事项;演练中应当设置明显标识,防止发生意外混乱;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针对存在问题,修订预案内容。‎ ‎(7)组建和管理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志愿消防队是单位内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建的,为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的自防自救工作组织。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火灾高危单位和其他人员密集、性质重要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 ① 队伍组建 志愿消防队由保卫部门直接领导和管理,保卫部门负责人担任志愿消防队队长,各部门动员并选择适合员工作为志愿消防队员。‎ 结合单位实际和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适用的消防装备和基本的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满足灭火救援及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巡查的需要。‎ ② 日常运转。‎ 将志愿消防队人员分别编为通讯联络、灭火行动、疏散引导、安全救护、现场警戒五个组,确定岗位工作班次(一般分为3个班次进行轮转)。‎ ③ 培训与演练 每半年至少对志愿消防队员进行一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检查及初起火灾处置方法。‎ 按照单位消防预案,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演练,进一步明确各自在火灾处置中的工作职责、工作方法。‎ ‎(8)建立消防档案。‎ ‎—39—‎ 消防档案是单位在消防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态的历史记录,单位和相关人员消防工作的记录、履职的体现和免责的依据。‎ ‎①档案的内容。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类别 内 容 要求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包括单位性质、单位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内部建筑基本情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职责等 ‎4、消防安全制度 包括消防安全制度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包括各部位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情况登记表 ‎6、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包括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危险岗位操作人员等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9—‎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包括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消防行政处罚的有关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检查检测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记录中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措施等 ‎3、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记录中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措施等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记录中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5、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记录中应当记明火灾隐患的部位、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记录中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记录中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8、火灾情况记录 记录中包括事故时间、事故部位、经济损失、伤亡人数、火灾原因、处理情况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记录中包括消防奖惩的时间、人员、奖惩原因、奖惩内容等 ‎②档案的管理要求 a、统一保管、备查。‎ 消防档案应当由保卫部门统一集中保管、备查,不得由承办机构或个人分散保存。‎ b、分类管理。‎ 按照档案形成的环节、内容、时间、形式的异同,进行档案编目、立卷,分类管理。‎ ‎—39—‎ c、按规定期限予以档案保存。‎ 依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的规定,对单位消防档案进行管理保存。‎ 档案内容 保存期限 建筑工程的原始技术资料(包括图纸、产品资料、施工记录及检测报告等)‎ 永久保存 建筑工程审核、验收、营业(或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法律文书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报告)‎ 不应少于5年 故障维修记录 维护保养计划 维护保养记录 防火巡查记录 不应少于1年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 其它档案材料 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保存 ‎4、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1)明确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源。‎ ‎(2)督促员工开展班前、班后岗位自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 ‎(3)建立本部门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火灾时,按照本部门预案,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 ‎(4)整改火灾隐患。对保卫部门通报的以及部门防火巡查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 ‎—39—‎ ‎,要落实预防火灾发生的措施。‎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1)工作任务 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得少于2人。‎ ‎①值机。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②操作。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迅速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立刻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在报警后必须报告当班的志愿消防队长,由当班的保卫部门人员启动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发出火灾处置指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疏散和自救工作,告知单位员工、外来人员不要惊慌,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地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并用通讯工具向单位领导报告。火警处置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施至正常运行状态。‎ 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复位,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保卫部门当班人员报告。‎ ‎—39—‎ ‎③记录:做好设备运行、故障排除、交接班等各项记录工作。‎ ‎(2)管理要求 ‎①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②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③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会客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39—‎ ①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⑤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⑥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6、自动消防设施操作及维护人员 ‎(1)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2)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3)按照制度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4)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部门主管人员报告。‎ ‎(5)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7、保安员 ‎(1)负责对单位公共部位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2)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按照单位预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开展灭火救援、人员疏散、现场警戒等工作,协助开展火灾调查。‎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 ‎8、志愿消防队人员 志愿消防队队长由保卫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志愿消防队的训练与管理工作,志愿消防队员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志愿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39—‎ ‎(2)参加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疏散、救护技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3)协助本部门消防责任人做好部门日常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4)发生火灾后3min内,作为灭火第二战斗力量,按照确定的任务分工,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火灾报警、火灾扑救、人员疏散、伤患救助、现场保护等工作。‎ ‎9、员工 ‎(1)参加消防安全培训,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班前、班后开展岗位消防自查,自查内容包括:有无违反消防规章制度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场所有无遗留火种;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向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3)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 ‎(4)指导、督促顾客遵守单位消防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三、消防行政与刑事责任追究 ‎(一)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9—‎ 案例:河南洛阳市东都商厦火灾(2000.12.25)‎ 洛阳市检察院分别以涉嫌放火罪、包庇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对27名责任人批准逮捕。2001年8月22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结果,2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13年。王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3年。①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王成太(无证焊工)、王子亮(台商,现场负责人)、杨政然(台商,从河南司法部门提供的材料看,王成太、王子亮犯罪有间接故意,而杨政然则应是包庇罪)3人,司法机关以涉嫌放火罪予以逮捕。另外,王磊、周健、刘新强等东都分店员工12人,司法机关以涉嫌包庇罪予以逮捕。东都娱乐城经理张建国已在火灾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②事故主要责任人东都商厦工会主席张海英(分管娱乐城)、保卫部门保安员邓红卫、张保安3人,司法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予以逮捕;东都商厦总经理李志坚、主管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的总经理助理卢大州、保卫部门负责人杜克军3人,司法机关以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予以逮捕。③‎ ‎—39—‎ 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东南隅派出所所长岳永欣及民警马东斌、洛阳市工商局老城分局青年宫工商所所长杨红军;洛阳市工商局老城分局局长郭友军、副局长王新伟洛阳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指导科副科长姚国红、洛阳市文化局助理调研员(原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瞿宪周、洛阳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桂延州、老城区工商局青年宫工商所所长杨红军4人,司法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予以逮捕;洛阳市老城区建委副主任兼城管中队长唐忠林、洛阳市建委城建监察办公室副主任张志明2人,司法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予以逮捕。‎ ‎(二)行政处罚 ‎1、罚款 罚款是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处罚,属于财产罚。被处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3、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 责令停止施工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而给予的一种处罚。‎ 责令停止使用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等行为所给予的一种处罚。‎ ‎(二)刑事处罚 ‎—39—‎ ‎1、失火罪与放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适用本条规定。‎ 案例:2004年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因员工于红新并把未熄灭的烟头扔在仓库,引发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于红新因构成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2、消防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9—‎ 案例1:吉林市中百商厦火灾(2004.2.15)‎ 中百商厦总经理刘文建、副总经理赵平、保卫部门科长马春平因消防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4年。‎ 案例2:2013年12月15日18时37分许,广州市建业大厦发生火灾,造成该大厦局部受损,烧毁、烧损成品鞋等货物一批,过火面积12500m2,直接财产损失4066.23万元。火灾原因为:大厦电工金自廉在改造建业大厦用电线路时,计算错误使用电源线致总电源线短路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黎容桥作为建业大厦的实际控制人,指派儿子黎锦洪与李某生一起管理建业大厦,在该大厦出租仓库经当地消防监督部门查封、强制停止使用且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对外出租经营。经广州中院二审,最终黎容桥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和行贿罪被判刑七年,其子黎锦洪犯消防责任事故罪被判刑三年,电工金自廉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获刑三年。‎ 案例3:2010年04月16日1月17日,朝阳东坝乡“阳光乐园”幼儿园因员工李彦巧违规使用电暖气倒地引燃棉被引发火灾,一名2岁女童身亡。王荣花从2008年10月开始无照经营幼儿园,由于该幼儿园未达到消防标准,有关部门多次要求该幼儿园进行整改,但因王荣花未按要求进行整改,致使幼儿园发生火灾。王荣花后因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判处期徒刑2年。员工李彦巧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3、重大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 ‎—39—‎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例:吉林市中百商厦火灾(2004.2.15)‎ 中百商厦保卫部门副科长陈忠、保卫部门科员曹明君分别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和3年。‎ ‎—39—‎ 附件1 ‎ 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体人员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及培训组织程序;确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频次、考核办法和情况记录等要点。‎ 三、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确定防火检查的时间、频次和方法;确定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的内容;确定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确定处理火灾隐患和报告程序、防范措施及防火检查记录管理等要点。‎ 四、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确定隐患整改程序及惩戒措施;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管理要求及情况记录等要点。‎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39—‎ 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管理方法;制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要求;制订每日检查、月(季)度试验检查和年度检查的内容和方法;确定检查记录管理、定期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等要点。‎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确定消防控制室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操作人员职责;确定执行值班操作人员岗位资格、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点。‎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火灾整改的期限和程序、整改合格的标准及所需经费保障等要点。‎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定期检查制度;确定用火、用电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确定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确定违规惩处措施等要点。‎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预案制定、修改、审批程序;确定演练范围、演练频次、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总结和自评及预案修订等要点。‎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危险物品的储存方法及储存的数量;确定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确定危险物品的人口登记、使用与出库审批登记、特殊环境安全防范等要点。‎ ‎—39—‎ 十一、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确定人员组成;明确志愿消防队员调整、补充归口管理;明确培训内容、频次、实施方法和要求;确定组织演练考核方法及明确奖惩措施等要点。‎ 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内容及频次;确定电气设备检查、燃气管理检查的内容、方法和频次;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等要点。‎ 十三、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要明确消防档案的制作、备查、更新及销毁的要求及其管理责任人。‎ 十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考评目标、频次、考评内容(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等),考评方法、奖励和惩戒的具体行为等要点。‎ ‎—39—‎ 附件2 ‎ 保卫部门防火检查内容 一、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防火间距情况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三、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 ‎(一)灭火器管理要求 ‎1、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2、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压力正常(压力表指示处于绿区),并有防雨、防晒、防潮、防强辐射热和防腐蚀等防护措施。‎ ‎3、喷嘴没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压把、阀体等不得有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放置位置不影响疏散且明显、便于取用,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5、符合维修与报废年限要求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和报废年限 灭火器类型 报废年限 维修期限 水基型灭火器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6‎ 出厂期满3年;‎ 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10‎ 出厂期满5年;‎ 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洁净气体灭火器 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10‎ ‎—39—‎ 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12‎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备注 灭火器筒体、器头发生严重损坏时灭火器应作报废处理 ‎(二)室外消火栓系统管理要求 ‎1、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动杆,检查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 ‎2、检查出水口闷盖是否密封,有无缺损。‎ ‎3、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剥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 ‎4、有无遮挡消火栓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 ‎5、出水检查管网供水情况是否正常。‎ ‎(三)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箱应有明显标识。‎ ‎3、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水泵房管理要求 ‎1、水泵房的门应保持完好,且应为甲级防火门。‎ ‎2、泵房内消防设备名称及启闭状态表示应明确。‎ ‎3、消防水泵配电柜上控制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增压)泵的开关应设置在自动(接通)位置。‎ ‎—39—‎ ‎4、消防水泵启停应正常(联动启动、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泵房间手动启动)。‎ ‎5、消防水泵主备电源及主备泵切换应正常。‎ ‎6、泵房内应急照明、专用电话使用应正常。‎ ‎(五)水泵接合器管理要求 ‎1、水泵接合器周围没有构成操作障碍的物品。‎ ‎2、水泵接合器接口应确保完好,闷盖齐全。‎ ‎3、水泵接合器闸阀应处于开启状态。‎ ‎4、水泵接合器应标明其供水区域及管网类型(消火栓/喷淋)。‎ ‎(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要求 ‎1、洒水喷头不应被遮挡、拆除。‎ ‎2、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应有明显标识,并便于操作。‎ ‎3、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4、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要求 ‎1、探测器等报警设备不应被遮挡、拆除。‎ ‎2、不得擅自关闭系统,维护时应落实安全措施。‎ ‎3、应由具备上岗资格的专门人员操作。‎ ‎4、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5、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八)防火门、防火卷帘的管理要求 ‎—39—‎ 按防火门的开闭状态,可以常开防火门和常闭防火门。‎ ‎1、防火门应组件齐全完好,启闭灵活,关闭严密。‎ ‎2、常闭防火门应处于闭合状态,双扇防火门应按顺序关闭,关闭后应能从内、外两侧人为开启。‎ ‎3、常闭防火门开启后应能自动闭合。‎ ‎4、电动常开防火门,应在火灾报警或消防控制室远程操作后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5、设置在疏散通道上,并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应能自动和手动解除出入口控制系统。‎ ‎6、防火卷帘门两侧各0.5m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 ‎7、防火卷帘的控制应能正常,主要包括自动控制(探测器报警后联动控制、消防控制室操作)、手动功能(操纵卷帘门自动运行的电动按钮)和机械控制(手动操作位置一般都设在卷帘轴一侧)。‎ ‎(九)防排烟设施管理要求 ‎1、送(排)风机电控开关应置于自动状态。‎ ‎2、自动、手动启动加压送风系统,相关送风口开启,送风机启动,送风正常,反馈信号正确;自动、手动启动排烟系统,相关排烟口开启,排烟风机启动,排风正常,反馈信号正确。‎ ‎3、排烟口现场手动开启及联动启动正常(可用风速仪或纸片测试)。‎ ‎4、防排烟机房应急照明正常,并保证连续供电和正常照度。‎ ‎—39—‎ ‎(十)消防安全标志、疏散指示标志与应急照明管理要求 ‎1、消防安全标志、疏散指示标志与应急照明应齐全完好有效,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 ‎2、不应遮挡、覆盖消防安全标志、疏散指示标志与应急照明。‎ ‎3、内部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十一)设施维护标志管理要求 ‎1、消防设施所使用的标志分为“使用”、“故障”、“检修”、“停用”四类。‎ ‎2、根据实际情况及消防设施的特点,使用符合实际的标志。‎ ‎3、根据消防设施的状态及时调整标志,并做好记录;‎ ‎4、采取措施确保标志的完好,不得任意变动导致标志的损毁、迁移和错挂。‎ 四、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情况 ‎1、安全疏散通道应保证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固定栅栏。‎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一)动火作业管理 ‎1、电、气焊工应当具有动火资格,持证上岗。‎ ‎—39—‎ ‎2、动火作业应当办理审批手续,经消防管理人授权由保卫部门负责人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动火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作业现场的防火工作,落实动火现场防范措施及监护人。‎ ‎4、严格按电、气焊操作规程进行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地点周围10m范围内的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火分隔等安全措施。‎ ‎(2)动火作业过程中,电、气焊工应按电、气焊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作业,现场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 ‎(4)作业后,作业现场负责人应检查现场有无遗留火种及未烧尽的物品。‎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 ‎(二)电工作业管理 ‎1、电工应当具有电工资格,持证上岗。‎ ‎2、单位所有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由电工负责。‎ ‎3、电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遵守电器安全操作规程。‎ ‎4、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按规定配置、使用和更换。‎ ‎5、用电线路和设备安装前必须经单位保卫部门同意后方可安装,在要求防爆、防尘、防潮的部位安装电器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39—‎ ‎6、电工负责对单位所有电器设备和电气线路的检查、维护,确保性能完好;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要立即按照规定上报单位保卫部门。‎ ‎7、配电柜周围及配电箱下方不得放置可燃物。‎ 六、内部装修材料使用情况 ‎1、各建筑的内部装修材料和临时装饰性材料或分隔组件的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应符合GB50222和GB20286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的装修、装饰材料。‎ ‎2、建筑内部装修确需改变原设计的,应经有关部门核准并不应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或遮挡消防设施。‎ 七、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一)重点部位的确立 商场、市场应将营业厅、仓库、重要设备用房、消防控制室等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容易蔓延、人员和物资集中、消防设备用房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重点部位的基本要求 ‎1、建立各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2、设立“消防重点部位”指示牌、“禁止烟火”警告牌和消防安全管理牌,做到“消防重点部位明确、禁止烟火明确”(即二明确)和“防火责任人落实、志愿消防员落实、防火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即五落实)。‎ ‎3、实行消防工作规范化。‎ ‎(三)具体重点部位的管理 ‎1、仓库 ‎—39—‎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5)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6)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7)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2、锅炉房 ‎(1)锅炉投运前应对锅炉本体、辅机、燃烧设备、控制与保护装置、管道系统以及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等保护装置与连锁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安全。‎ ‎—39—‎ ‎(2)锅炉点火前,应进行机械通风将炉膛及烟道内的可燃气体排出炉外,机械通风时间为5~10min;点火前应测试锅炉安全阀,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 ‎(3)在用锅炉应每年应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当内、外部检验同在一年内进行时,应首先进行内部检验,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 ‎(4)锅炉周围应保持整洁,不应堆放木材、棉纱等可燃物;室内应保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5)禁止在锅炉内焚烧废纸、废木材及废油毡等物品;禁止在运行或停备状态的油管道上进行焊接操作;不得在锅炉本体和蒸汽管道上烧烤物品。‎ ‎(6)应每年检修一次动力线路和照明线路,明敷线路应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且与锅炉和供热管道保持安全距离。‎ ‎(7)对于燃油、燃气锅炉房,应定期检查供油供气管路和阀门的密封情况,并保持良好通风。设有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锅炉房,应察看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八、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九、防火巡查情况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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