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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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校规章制度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制度 (一)党总支书记职责 1.以党的基本路线和党风廉政法规为指导,全面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3.明确总支委员分工及其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具体职责,对班子其他成员和各支部委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研究部署、参加、过问、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大活动或重大问题。 5.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重视并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和支部委员的思想教育,按规定严格组织检查考核。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建设,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成员,坚持诫勉谈话,及时上报,追究责任。 7.组织总支成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8.创造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指明方向并提供动力。 9.加强对所联系支部和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与检查。 (二)纪检监察委员职责 1.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协助党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示和学校的工作安排,定期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发展状况,提出工作建议,做好工作总结。 3.协助学校总支和行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开展对党员和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和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5.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促进领导干部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6.受理控告和申诉,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维护党员、干部和学校师生员工的民主权利。 7.开展执纪监察,根据校务公开的内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事项进行监督。维护正常的工作纪律,维护学校的权益。 8.纠建并举,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9.加强对所联系支部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与检查。 (三)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多方面地关心和帮助党员,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总支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安排好党的组织生活,了解党员过组织生活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干部尤其要注意自身所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4.坚持廉政自律和成熟发展的工作原则,做好发展师生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不收受或变相收受当事人馈赠,或提出不合理要求。 5.负责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6.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工作。 7.搞好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和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等组织工作。 8.指导各支部组织委员的工作。 (四)宣传委员职责 1.坚持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宣传工作水平。 2.结合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制定党员干部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宣传教育。 3.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状况,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指示,结合学校实际,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指导和推动教职工加强教育教学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教职工的素质。 5.组织党课学习,领导并组织学校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是学校党务文化和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和作用要强化。 6.搞好通讯报道工作,尤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正面宣传力度、深度和广度。 7.指导各支部宣传委员的工作。 (五)青年、群团委员职责 1.引导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求青年职工廉政自律,促使青年健康成长。 2.对党员进行党的政策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廉洁自律工作的自觉性。 3.具体落实、经常了解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坚守用人原则,做到廉政行事。 4.经常地、广泛地与青年保持联系,主动征询和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尤其是教职员工对学校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想法。 5. 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在政治思想上不断取得进步,坚持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注意自身廉政形象。 6. 对反映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应立即向组织汇报,并及时向反映者反馈处理意见。 7.对群团成员进行党的政策教育,提高群团成员积极投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 8.充分利用群团组织的影响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广大师生心灵深处。 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渠道,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和监督作用。 (六)校长职责 1.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学校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在行政管理序列中,对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教育。 3.在学校管理中、聘用教师、经费支配、基建等工作方面,依法办事,廉洁从政。 4.重视学校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建设与实施,廉洁自律,对同志和事业负责。 (七)副校长职责 1.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和协管部门的行政正负职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党内兼职的副校长要履行相应的党内管理职责。 3.分管相应条块副校长要认真履行相关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分管德育工作副校长抓好师德建设、班主任队伍建设、文明班级评比、学生管理和奖惩等工作;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抓好教学安排、学籍管理、教学质量等工作;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抓好物资采购、基建招投标等总务后勤日常管理工作。团委抓好团员组织发展、教育,学生会,团校等工作;少先大队抓好少先队员组织发展、教育、活动,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团委、少先大队由党总支直接管理。 4.重视学校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建设与实施,廉洁自律,对同志和事业负责。 (八)教导主任职责 1.协助校长、书记完成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相关部署、督办和检查工作。 2.对主管处室、年级支部的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年级支部委员和其他成员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年级支部的作风行风和师德建设,工作中坚持原则,尽心尽责。 4.重视处室、本支部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建设与实施,廉洁自律,对同志和事业负责。 (九)年级组长职责 1.对本年级的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年级教师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切实加强本年级的作风行风和师德建设,在学生管理、师德建设等工作中坚持原则,尽心尽责。 3.重视本部门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建设与实施,廉洁自律,对师生和事业负责。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