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高二年级期中考试监考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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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高二年级期中考试监考守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高二年级期中考试监考守则 ‎ ‎  1、 每堂考试监考老师最起码提前15分钟到达教务处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把试卷发到学生手中;‎ ‎  2、 到达考场后,监考老师要做好相关清场工作,要求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东西全部上交,尤其是有关通讯工具,消除学生作弊的可能性;‎ ‎  3、 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不得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包括读书、看报、做题、接听电话、收发短信、玩手机,特别提出的是,不得将电脑带入考场;‎ ‎  4、 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在考场外私自交谈,不得私自调换监考,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教务处或巡考报告;‎ ‎  5、 监考时一定要关注缺考学生,要及时向年级报告,年级帮助联系班主任以便查明原因;同时对于一些睡觉的考生是经常性提醒;‎ ‎  6、 开考后,监考老师要事先提醒学生:考生中途原则上不能离开考场;学生不得提前离开交卷,否则扣除该科20分;‎ ‎  7、 每堂考试教务处都会派专人监控视频,并适时会调取一些视频录像,希望我们的监考老师能够认真负责,圆满完成学校交给我们的任务。‎ ‎  8、‎ ‎ 最后再次提醒我们的监考老师,本次考试的试卷领取和装订统一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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