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安全教育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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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校规章制度之安全教育责任制

学校规章制度之安全教育责任制 ‎ ‎  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岗位责任。‎ ‎  1.校长职责 ‎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  (2)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  (3)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  (4)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  2.后勤处职责 ‎  (1)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  (2)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严把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关;‎ ‎  (3)经常对教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  (4)加强学校在建和整改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督促。‎ ‎  3.德育处、安全保卫处职责 ‎  (1)组织各年级经常对教室、学生宿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  (2)督促各班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与使用;‎ ‎  (3)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  (4)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橱窗、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  (5)加强班级管理,重视课间安全管理,预防打架斗殴现象;‎ ‎  (6)加强对班级学生及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  (7)督促班主任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信息。‎ ‎  4.教职工职责 ‎  (1)做好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  (2)加强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引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安全教育责任,预防在自己管理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  (3)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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