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非上课时段学生行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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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非上课时段学生行为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非上课时段学生行为管理规定 ‎ ‎  为进一步加强非上课时间学生的管理,尤其是早读课前、午自习前、晚自习前、晚自习后、留守学生双休日等特殊时段,规范学生行为,衔接好学生行为管理的“真空”时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  一、非上课时段为:‎ ‎  早餐至早读、午餐至午自习、晚餐至第一节晚自习上课、晚自习后“送一程”、每周双休日。‎ ‎  二、管理责任人员及时间安排 ‎  1、早餐至早读、午餐至午自习、晚餐至第一节晚自习上课、晚自习后“送一程”安  排  表 ‎  2、双休日行政值日安排表 ‎  三、           管理职责与要求 ‎  (一)、“早餐至早读、午餐至午自习、晚餐至第一节晚自习上课”时段 ‎  1、各管理部门要安排好特殊时段的管理人员,安排表交一份政教处备案;‎ ‎  2、管理人员在特殊时段必须在岗履职,加强教学楼的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  3、管理人要作好巡查登记,情况登记表以处室为单位于下周一上午第一节课前交办公室杨卿;‎ ‎  4、各处室负责人要督查本处室管理人员是否及时到岗履职;‎ ‎  5、校长室对各处室的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由行政会决定处理办法。‎ ‎  (二)双休日行政值日 ‎  1、各处室要安排好本处室的值班人员;‎ ‎  2、检查值周组到岗履职情况;‎ ‎  3、协助值周组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  4、检查门卫、保安、寝室管理员的履职情况;‎ ‎  5、检查留守学生的在校情况及老师到岗情况;‎ ‎  6、进行校园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  7、校长室对双休日行政值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由行政会决定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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