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学校医务室药品及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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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学校医务室药品及车辆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学校医务室药品及车辆管理制度 目 录 1、疫情防控学校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 1‎ 2、疫情防控学校师生车辆管理制度 2‎ ‎1、疫情防控学校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药品管理,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 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药品的保管采购和检 查制度。‎ 一、 药品的采购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菅理法》等有关药 品法律法规。‎ ‎2.必须在市卫健委规定范围内购进药品、并保存发票、 做好登记、严禁在药贩手中购进药品。‎ ‎3.药品种类不得超出县卫生局或药监局核定的范围, 应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 二、 药品的保管 ‎1.执行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严禁购销“三无药品”不 得自行加工配制制剂。‎ ‎2.设立专门的药品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和性质(如 内 服、外用)分别定位存放。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 保证随时应用,专人负责领取和保管。‎ ‎3.凡抢救药品,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设专门抽屉加 锁 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定位存放,保证 随时应用。‎ ‎4.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防止积压,不能随意摆放,‎ 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三、药品的检查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过期失 效、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2、疫情防控学校师生车辆管理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校区安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和车辆进校管理,学校仅保留北 门唯一人员和车辆出入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员进校管理 所有进校人员需经单位、部门领导同意,并由单位、部门领导提前一天(8:00-17:00期间)向 校防控办申请报备(联系人:朱孔阳),由防控办汇总次日进校人员名单,送达至北门门卫室,不 在进校人员名单内人员,一律不得进校。‎ ‎1.教职工进校管理:申请进校教职工必须向单位、部门领导出示“'宁归来'或'苏康码'平 台的绿色健康码”和“通讯运营商提供的本人14天内无南京市以外的行程记录”等两样必要证明。 同时,进校时需经门卫执勤人员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具备有效证件且在进校人员名单内同时体温 正常者,方可进校。‎ ‎2.外来人员进校管理:校内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拟邀请校外人员进入校区的,需由邀请单位、‎ ‎ 部门领导提前一天向防控办报备。相关单位、部门须请受邀校外人员提供“'宁归来’或'苏康 码'平台的绿色健康码”和“通讯运营商提供的本人14天内无南京市以外的行程记录”。受邀进 校的校外人员,应接受门卫执勤人员身份核验和体温测量,需由邀请单位、部门相关人员到北门带 领入校,符合进校要求后,方可进入校区。校内单位邀请校外人员进入校区,应将其视同为本单位 人员进行管理,并对其在校园内的行为负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 二、 车辆进校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前期办理的各类车辆出入证进校功能暂停,智慧门禁管理系统内授权车辆自动 抬杆进门功能暂停。车辆进校具体管理措施:‎ ‎1.一般车辆 一般车辆进入校区前,门卫执勤人员必须对驾车人和车内其他乘坐人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 经查验,驾车人的身份和体温情况可进入校区的,其所驾驶的一般车辆也可进入校区。车辆进入校 区后,必须服从校园交通管理。驾车人之外的车内乘客,按照人员进校办法管理。‎ ‎2.运输送货车辆 运输送货车辆进校需经相关单位、部门领导提前一天将人员和车辆情况报防控办,按照外来人 ‎ 员进校管理规定执行,相应车辆进入校区后,必须服从校园交通管理。‎ ‎3.特种车辆 到校区执行任务的军警、救护、救援、水电和煤气抢修等特种和应急车辆,无需提前一天报备, 此类车辆进校后,后勤与安全保卫处要安排人员为前来执行任务的人员测量体温、登记人员信息并 协助其执行相关任务。‎ ‎4.疫情防控期间班车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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