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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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重庆建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重庆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项目: 现将公司《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项目结合实际,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重点项目安全检查安排表》 2.《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重庆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3日 重庆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质安〔2019〕35号)、建工集团《关于印发<全集团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城建集团《关于印发《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城集发【2019】254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主题,以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主线,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以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和岁末年初安全稳定为核心目标,突出春节、冬季等重要时段和季节性特点,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以突出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以下简称“一突出两重大”)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单位和工程项目 11 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违法违规行为制止不严厉不果断、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形式化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通报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确保公司2020年安全稳定工作良好开局。 一、 工作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安全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工程管理部、综合办公室、财务资产部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联络员秦光明(电话XXXXXXXXX)。 二、 整治内容 (一) 重点做好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治 各项目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意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安全管理“五到位”要求。针对不落实责任、工作开展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11 (二)重点做好安全基础力量薄弱、监督管理弱化问题的整治 1、机构设立不完整、人员配备不足。重点整治各项目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按规范要求增设安全管理力量,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监督管理脱节、沟通机制不完善。重点整治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风险把控不力、合作方管理脱节、信息交流滞后及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 (三)重点做好违法违规行为及实体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 围绕建筑施工现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突出隐患的事故防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1、复杂地质条件下市政隧道工程与复杂工况条件下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整治重点 (1)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重点整治隧道项目落实地质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安全风险评估、超前地质预报、瓦斯隧道通风及检测、隧道支护及安全步距设置、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预警、逃生通道设置等情况; (2) 11 复杂工况条件下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重点整治桥梁项目落实桥梁结构受力、气候环境、地形地貌、桥位水文特征和施工工艺成熟度识别安全风险,从技术上管控基坑、桩基、围堰、沉井、混凝土、预应力等各类分项工程技术风险等情况; 2、危大工程排查整治重点 (1)项目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动态辨识制度并制定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清单; (2)项目是否存在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尚未编制、编审程序违反规定、不按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施工、未科学合理控制危大工程作业区人数或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3)项目是否在深基坑支护和降水、起重机械安拆、高支模搭设、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人工挖孔桩、高边坡工程等高风险作业时存在安全隐患; (4)防高坠措施是否完善,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是否有效杜绝“三违”现象; (5)其他违反住建部第37号令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情况。 3、人员履职整治重点 (1)各项目主要负责人。领导带班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检查情况; (2)项目经理(执行经理)。带班情况,项目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周月” 11 检查情况、特别是对危大工程的检查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定期考核项目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与管理情况等; (3)项目技术负责人。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交底、实施情况,开展安全技术检查、隐患整改技术指导情况,对未按照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施工的行为是否及时予以纠正情况等; (4)项目专职安全员。开展安全生产“日周月”检查情况,对危大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行为是否及时予以纠正情况,对人员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予以纠正情况,监督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等; (5)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执行情况及其他违反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情况。 4、岁末年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 (1)集中排查工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设备、地下暗挖、民工宿舍、施工围挡、临时设施、车间(基地)、租赁房屋、火灾风险源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 (2) 工程项目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坚决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情况。 5、特种设备、大型安全设备设施排查整治重点 11 (1)特种设备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执行情况及起重机械维护保养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3)自有设备的设备安全状况、维护保养情况; (4)大型可移动设备设施进场前组装、使用过程中维修是否在施工现场红线范围外。 6、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环节整治重点 (1)施工管理人员不配合。“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负责的施工区域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工艺、技术方案本身存在的缺陷或问题,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安全监督部门整改指令或不配合整改落实。 (2)隐患整改时效慢、不彻底。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管理过程中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上级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在整改上打折扣、整改时效严重滞后,整改质量达不到要求等。 (3)同类隐患屡教不改。同类隐患重复出现,违法违规屡禁不止,奖惩考核不严厉。 (4)分包队伍不听招呼。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进度、工艺、工序不匹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文明施工差、不服从项目安全管理。 7、其他排查整治重点 11 (1)各工程项目落实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标准化工作、文明施工规定、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食品安全和职业健康等情况; (2)施工现场针对冬季施工,采取的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等情况。 (三)重点做好分包单位未签订或未及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问题的整治 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签订分包合的同时或者提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四)重点做好安全投入不足、不及时问题的整治 各项目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未做到有效监管,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及使用台账;安全投入和施工进度严重不匹配等。 (五)重点做好事故应急和处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治 各项目未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组织落实相关人员、设施设备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未在特殊时段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各项目未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救援。各项目未完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和程序,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每起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25日前)。各项目要 11 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整治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成立具体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 (二)重点治理阶段(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3月15日)。 针对岁末年初各在建工程风险特点,开展“三同步”检查。工程项目全覆盖检查,重点抽查(检查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重点项目安全检查安排表》)。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3月15日至2020年3月底)。各项目要全面梳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于3月16日前,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公司安全生产部(联系人:李蒙,联系电话:13650533885,)。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项目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11 主题教育,结合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关于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要求,加强氛围营造,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二)精细安排部署整治。各项目要结合岁末年初关键时期特点以及相关专业工程事故发生规律,细化集中整治计划和施工现场检查内容。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项目,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要对重点项目在重点治理阶段内要实现检查“全覆盖”。 (三)严格问题整改落实。各项目要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开展定期、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专项和经常性等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奖惩考核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各项目要用好、用对处罚规定,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执法处罚,必要时把分包单位或队伍纳入“黑名单”,并督促风险隐患整改到位。同时,要强化对问题项目的复查力度,对复查发现依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实体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严管重罚,坚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严肃问责考核 公司在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中,若发现方案落实不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并将相关责任人的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纳入考核。 (五)加强应急值守救援。各项目要强化岁末年初、“三节两会”等重点时期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强化 11 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掌握、部署本单位、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险情、紧急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要督促企业和项目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确保能够及时组织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11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