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二轮复习第05讲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和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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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届二轮复习第05讲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和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学案

第5讲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和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真题速递 ‎1.(2019·北京高考·22)1924年,英国保守党和自由党对工党政府提出了谴责动议,工党政府将它视为不信任案。按照英国政治体制,政府接下来可以(  )‎ A.否决谴责动议,继续执政 B.要求解散议会,重新大选 C.将谴责动议提交国王裁决 D.向最高法院提起违宪诉讼 ‎【答案】B ‎【解析】由材料“英国保守党和自由党对工党政府提出了谴责动议,工党政府将它视为不信任案”可知议会已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这时政府有权解散议会重新选举,故选B项;结合所学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就要垮台,排除A项;英国国王统而不治,议会掌握最高权力,排除C项;美国三权分立体制下总可以向最高法院提起违宪诉讼,排除D项。‎ ‎2.(2019·天津高考·5)“光荣革命”后直到1832年议会改革前,在英国的一些选区,地方权贵通过人为操作确定议员,议会席位可以买卖,贿选行为屡见不鲜。这说明英国(  )‎ A.最高权力归属仍未解决 B.普选权的推行弊端众多 C.专制独裁有了新的土壤 D.民主制度建设尚需完善 ‎【答案】D ‎【解析】通过题干中“地方权贵通过人为操作确定议员,议会席位可以买卖,贿选行为屡见不鲜”,可知英国的民主制度建设并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完善,故选D项;通过所学知识可知,光荣革命之后,《权利法案》通过限制国王权力,确立了议会的权力,即国家最高权力中心在议会,排除A项;普选权是说对任何一个成年人而言,无论他的性别、年龄、种族、信仰等情况,都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但是根据所学知识可知,直到1969年,英国才规定凡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论男女,都可以参加选举,排除B项;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它是资产阶级代议制的一种组织形式,不属于专制独裁范畴,排除C项。‎ ‎3.(2018·海南高考·18)1874年美国选举之后,民主党控制了众议院,立即开始搜集关于执政的共和党腐败的资料,总统格兰特的许多内阁成员因此被迫辞职。由此可知,当时美国( )‎ A.总统享有的权力受到限制 B.两党秉持不同阶级立场 C.议会开始成为权力的中心 D.两党制体现了制衡原则 ‎【答案】D ‎【解析】据材料“立即开始搜集关于执政的共和党腐败的资料”,可得出 内阁成员是因为腐败而被迫辞职,与总统享有的权力受到限制无关,故A项错误;两党都是资产阶级政党,秉持相同的阶级立场,故B项错误;当时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原则,议会并非权力的中心,故C项错误;据材料“民主党控制了众议院,立即开始搜集关于执政的共和党腐败的资料”,可得出当时美国民主党利用控制的众议院制衡共和党,两党制体现了制衡原则,故D项正确。‎ ‎4.(2017江苏16).1832年,在两次否决改革法案后,英国议会上院第三次表决时,国王以增加上院贵族人数相威胁,加上强大的民意压力,反对派议员接受国王的劝告,采用缺席的方式回避了投票,使法案得以通过。改革法案的通过表明( )‎ A.国王仍拥有重要的政治权力 B.上院在议会中有决定性作用 C.保守势力最后时刻做出让步 D.君主立宪制在英国开始形成 ‎【答案】C ‎【解析】国王扔拥有重要的政治权力与史实不符,18世纪中叶责任内阁制的形成,国王“统而不治”成为虚君,故A项错误;改革法案的通过表明上院的权力变小,结束了上院控制下院的局面,故B项错误;“反对派议员接受国王的劝告,采用缺席的方式回避了投票,使法案得以通过”表明法案的通过是保守势力让步的结果,故C项正确;1689年《权利法案》的通过,君主立宪制在英国开始形成,与题目时间不符,故D项错误。‎ ‎5.(2017年新课标全国Ⅱ卷34).1800年,美国总统、联邦党人亚当斯要求政见不同的内阁成员皮克林辞职,遭到皮克林拒绝,于是亚当斯将其免职。皮克林因此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被总统免职的内阁成员。亚当斯此举( )‎ A.加强了联邦政府的行政权力 B.体现了总统与内阁之间权限不明 C.行使了宪法赋予总统的职权 D.反映了联邦党与其他党派的斗争 ‎【答案】C ‎【解析】材料涉及的是联邦政府内部总统和内阁成员之间的矛盾斗争,与加强联邦政府的行政权力无关,故A项错误;依据1787年宪法,总统和内阁有明确的权限划分且总统有权任免内阁成员,故B项错误;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总统作为政府首脑有权任免内阁成员,因此材料中的事件只是总统行使职权的表现,故C项正确;材料中美国总统亚当斯和内阁成员都属于联邦党人,两者政见不同是属于联邦党派内部的斗争,故D项错误。‎ 考纲解读 考点 内容 说明 ‎1.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2.美国共和制的确立。‎ ‎1.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的背景、标志、完善过程、影响。‎ ‎2.美国共和制确立的背景、内容、影响。‎ 是高考必考点之一,选择题和材料题都较为多见,‎ ‎ 知识梳理 考点一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一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1.背景 ‎(1)资本主义发展受到斯图亚特王朝统治的阻碍。‎ ‎(2)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要求限制王权,扩大自身政治权利。‎ ‎2.过程 ‎(1)爆发:1640年,英国爆发革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领导的议会最终获胜,处死国王查理一世,英国成为共和国。‎ ‎(2)复辟: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复辟,竭力恢复旧的统治秩序。‎ ‎(3)结果:1688年,玛丽和威廉承袭英国王位,共同统治英国,史称“光荣革命”。‎ 二 英国议会权力的确立 ‎1.背景:“光荣革命”后,议会的权力大增,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旨在限制王权的法案。‎ ‎2.确立:1689年,英国议会颁布《权利法案》。‎ ‎(1)内容 ‎(2)作用: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王开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 ‎3.发展:1832年议会改革 ‎(1)原因:工业革命以后,工业资产阶级兴起,要求更多的政治权利。‎ ‎(2)意义 三 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1.形成过程 ‎(1)光荣革命后,国王经常召开秘密会议,称为内阁会议。‎ ‎(2)1721年,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沃波尔经常主持内阁会议,责任制内阁开始形成。‎ ‎2.权利职责 ‎(1)内阁成员集体负责,必须在大政方针上保持一致,与首相共进退。‎ ‎(2)内阁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对议会负责。‎ ‎(3)首相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又能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 ‎3.主要影响:英国资产阶级政党间展开了激烈竞争,资产阶级议会政党制度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 考点二 美国共和制的确立 一 独立之初的严峻形势 ‎1.美国独立 ‎(1)1776年,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宣布独立。‎ ‎(2)1781年,美国打败英国殖民军队。‎ ‎(3)1783年,英国承认其独立。‎ ‎2.严峻形势 ‎(1)独立之初的美国实行邦联制,结构松散。‎ ‎(2)国家无权征税,不掌握军队,各州权力大。‎ ‎(3)各州互设关卡,商品流通不畅,社会动荡。‎ ‎(4)无统一关税,美国在与欧洲各国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 ‎3.认识 ‎(1)必须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 ‎(2)建立统一而强大的共和制国家。‎ 二 1787年宪法的颁布 ‎1.概况:1787年,各州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通过了一部联邦宪法。‎ ‎2.内容 ‎(1)联邦制度 ‎(2)共和制度 ‎①权力分配 行使者 职责 立法 国会 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掌握立法权 行政 总统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掌握行政权;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有权任命政府高级官员 司法 最高法院 掌握司法权,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 ‎②主要特点:体现了三权分立、互相制约的特点。‎ ‎3.影响 ‎(1)进步性 ‎(2)局限性:允许奴隶制度的存在,保留了种族歧视。‎ 三 两党制的演变 ‎1.历程 ‎(1)19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是美国两党制形成的重要时期。‎ ‎(2)19世纪50年代中期,民主党与共和党对峙格局最终形成。‎ ‎(3)1860年以后,共和党和民主党交替执政的局面持续至今。‎ ‎2.特点:两党对垒,交替执政,是美国共和政体的一大特色。‎ ‎3.实质:都是资产阶级政党。‎ ‎4.影响:两党控制了国会,也左右着总统选举和地方选举。‎ ‎ 考点精讲 考点一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一、近代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1)多元一体 英国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三者融为一体的混合物。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结束了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走上了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道路。‎ ‎(2)议会至上 在英国君主立宪制政体下,国家权力的中心在议会,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首相通过国王形式上的任命即可以组阁。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议会监督内阁。‎ ‎(3)国王“统而不治”‎ 国王是国家元首,但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权力有限,而作为国家象征的地位更为突出,成为民族团结的纽带和国家统一的象征,起着维系英联邦的纽带作用。‎ ‎(4)内阁是核心,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议会监督内阁。首相是政府最高行政首脑,全体内阁成员对首相负责,并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 典例1.19世纪70年代以后,英国议会的权力和作用开始缩小,首相和内阁对议会下院的控制大为加强,议会的许多权力转向了内阁,出现“内阁专横”的政治局面,许多英国人称内阁为议会中的“第三院”。这一变化有利于(  )‎ A.权力机构的制约和平衡 B.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 C.政党政治的发展和完善 D.责任内阁制走向成熟 ‎【答案】B ‎【解析】内阁直接影响直至干涉议会的立法工作,是一种行政权对立法权的侵蚀,有利于行政效率因少受立法权的制衡而变得愈发高效,故B项正确。‎ ‎ [概念阐述]责任制内阁 责任制内阁是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又称议会内阁制。责任制内阁以议会(国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政府(内阁)则对议会负责。‎ 典例2.1782年,英国诺思-福克斯内阁因议会通过不信任案被迫集体辞职。24岁的小皮特上台组阁,再遭议会不信任,但他寻求国王的支持,解散了议会下院,重新选举,最终取胜。下面评论正确的是(  )‎ A.此时国王行政权力仍然很大 B.小皮特破坏了民主化的进程 C.行政权扩张打破了议会制约 D.是责任内阁制下的正当行为 ‎【答案】D ‎【解析】早在责任内阁制形成前,国王就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故A项错误;小皮特的做法符合责任内阁制的运行规则,故B项错误;英国君主立宪制下,议会至上,故C项错误;责任内阁制下,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集体辞职,或者报请国王批准解散议会,重新选举,故D项正确。‎ ‎ [思维导图]君主立宪制的运转 二、英国代议制演变过程的特点及趋势 ‎1.特点 ‎(1)连续性:近代英国的主要政治制度和国家机构几乎都是从中世纪继承下来的,从《大宪章》到《权利法案》,从英国的内阁到责任内阁制,都体现了连续性特点。‎ ‎(2)渐进性:英国政治制度发展变化是渐进式的。英国君主立宪制在17世纪末形成,以后逐渐发展完善,实现了全面的民主化。‎ ‎(3)创新性:如内阁本是国王召集的咨询行政机构,“光荣革命”后内阁作为国王的私人会议的成分减弱,内阁逐渐独立行事,于是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责任制内阁。‎ ‎2.趋势:①立法权由国王转移到议会;行政权力由国王转移到内阁;国王权力逐渐削弱,议会权力不断增强。②政治权利由贵族民主转移到工业资产阶级民主,并下移到公民民主。‎ 典例1.(2019·‎ 潍坊高三模拟)英国先贤们留下了良好的制度传统。长久以来,议会在与王权的斗争中占得了上风,而议会自身却聚集了上至土地贵族、教会僧侣,下至商人、骑士等相对全面的利益阶层。这使得,一旦议会成为这个国家的权力中枢,基于这个平台,各方势力都有争得自身利益的机会。英国的良好制度传统(  )‎ A.有利于政治权力平稳过渡 B.使国王丧失国家元首的地位 C.妨碍了工业化的发展进程 D.保证了全体公民的有效参政 ‎【答案】A ‎【解析】据材料“而议会……一旦议会成为这个国家的权力中枢,基于这个平台,各方势力都有争得自身利益的机会”可以得出英国的良好制度传统有利于政治权力平稳过渡,故A项正确。‎ ‎【构图解史】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典例2.1841年皮尔率领保守党获得议会大选的胜利,维多利亚女王任命其组阁。在内阁中,皮尔要求各部主管者在重大政策上预先禀告首相裁决,并垄断了向女王报告政府工作的机会。这表明(  )‎ A.首相成为国家的权力中心 B.内阁集体负责制左右英国政府决策 C.英王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 D.责任制内阁原则影响英国政治生活 ‎【答案】D ‎【解析】题干中“皮尔率领保守党获得议会大选的胜利,维多利亚女王任命其组阁”,体现了内阁由下院选举胜利的多数党组阁,题干中“皮尔要求各部主管者在重大政策上预先禀告首相裁决,并垄断了向女王报告政府工作的机会”,体现了首相名义上对英王负责,故D项正确。‎ ‎ [知识拓展]内阁集体负责制 责任制内阁是英国宪政的核心制度之一,而内阁集体负责制则是责任制内阁中使内阁(政府)团结一致面对国王、议会和人民的重要机制。内阁集体负责制加强了首相的政治权利和权力,因为它强调内阁制政府的集体本质特征而不强调内阁成员个人负责。‎ 考点一精练 ‎1.(2019·安徽合肥模拟)对1688年的英国“光荣革命”存在不同的评价:有人认为它根本上改变了英国的政治制度,是一次划时代的革命;也有人认为它是一次微不足道的宫廷政变,只是更换了一个国王;还有人认为它是荷兰执政者威廉为篡夺英国王位而策划的一次政治阴谋。这说明(  )‎ A.历史事实的多元化影响评价 B.历史评价比历史叙述更客观 C.同一历史事实会有不同评价 D.历史解释具有一定的客观性 ‎【答案】C ‎【解析】针对英国的“光荣革命”,题干材料阐述了三种不同观点。故C项正确。‎ ‎2.英国海外贸易经营权历来是国王颁发特许状授予各大公司,但1690年得到“议会特许状”的哈德逊湾公司宣布:“不管以前无执照商人如何看待我公司的特权,现在这些特权已成为我们国家的法律了。”这说明英国(  )‎ A.大力提倡自由贸易 B.法律体系逐渐完善 C.国王已经“统而不治” D.权力结构发生变动 ‎【答案】D ‎【解析】从“1690年”可知,英国刚刚完成“光荣革命”,颁布了《权利法案》,建立了君主立宪制。立法权从国王手中转移到议会手中,故D项正确。‎ ‎3.美国法学家卡尔文·达伍德在谈到某国宪政的特点时说:“没有(宪政)传统的支持,一部成文宪法不过是一纸空文,而有了那种传统,一部成文宪法就没有必要了。”这一评价是基于(  )‎ A.英国宪政根植于悠久的历史传统 B.近代德国帝国宪法暴露了军国主义传统 C.美国成文宪法未能有效贯彻实施 D.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是各派妥协的结晶 ‎【答案】A ‎【解析】根据材料“有了那种传统,一部成文宪法就没有必要了”,英国历史上有宪政的传统,但是没有明确的成文宪法,故A项正确,B、C、D项错误。‎ ‎4.(2019·湖南株洲模拟)1776年,英国商人向国王乔治三世和政府递交了大量的请愿书,呼吁与殖民地妥协。当英王派人携带支持政府作战的文书到伦敦市民中募集签名时,最终募集到941个;此外,还有1 171位伦敦商人在反对政府政策的抗议书上签了字。这在客观上说明(  )‎ A.北美独立具有群众基础 B.英王权力受到议会约束 C.民众参与决策机会有限 D.乔治三世失去社会民意 ‎【答案】C ‎【解析】由材料中英王派人在伦敦市民中募集签名时只募集到941个,但却有1 171位商人在抗议书上签字,说明当时享有民主权利者具有财产资格限制,客观上说明民众参与决策机会有限,故C项正确。‎ ‎5.有学者指出,自“光荣革命”至19世纪前30年代,“贵族控制了选举,选出贵族子弟或贵族的亲信出任议员,达到贵族控制下院的目的……而贵族自己则组成上院,再由上下两院组成政府。”由此分析,1832年议会改革对英国政治的影响是(  )‎ A.打破贵族寡头政治 B.形成代议制政府 C.确立议会中心地位 D.实现议员普选制 ‎【答案】A ‎【解析】1832年议会改革使选举资格的限制从身份资格转为财产资格,有利于打破贵族寡头政治,故A项正确;1832年议会改革之前英国就是代议制,故B项错误;1689年《权利法案》确立议会的中心地位,故C项错误;1832年议会改革使选举资格的限制从身份资格转为财产资格,没有实现议员普选制,故D项错误。‎ 考点二 美国共和制的确立 一、1787年宪法体现的原则与协调的矛盾 ‎(1)体现的原则 ‎①联邦制原则: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采用联邦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实行分权。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都是由宪法赋予的,各州保留了一定的自治权。‎ ‎②中央集权原则:美国1787年宪法明确规定联邦政府拥有国防、外交等一切大权,把美国由一个松散的邦联,变成一个统一的联邦制国家,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 ‎③分权制衡原则:美国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行使,三者独立平等,但互相制约。‎ ‎④民主原则:总统、议员均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有任期限制,对选民负责;人民对政府进行制约与监督。‎ ‎⑤宪法至上原则:美国宪法以及国会通过的法律的效力高于其他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 ‎(2)协调的矛盾 ‎①中央与地方:在强调联邦政府权力的同时,地方政府拥有很大的权力。‎ ‎②大州与小州:参议院议员不论州大州小,每州两人,众议院议员则按人口比例,由选民选举产生。‎ ‎③南方与北方:黑人按五分之三计算人口,印第安人不算人口。‎ 典例1.2017年7月,美国参众两院以俄罗斯涉嫌干涉美国总统选举为由,分别以98∶2和419∶3通过了制裁俄罗斯的决案,尽管总统特朗普认为对俄制裁法案有“明显缺陷”,但他并没有否决此法案。据此可知,美国(  )‎ A.总统无权否决参众两院法案 B.总统权力受到宪法的制约 C.参众两院拥有一定的外交权 D.总统与参众两院立场一致 ‎【答案】B ‎【解析】1787年宪法规定,总统有权否决参众两院的立法,故A项错误;材料中“分别以98∶2和419∶3通过了制裁俄罗斯的决案”,已经超过了三分之二,根据宪法总统只能接受,故B项正确;参众两院拥有立法权而非外交权,故C项错误;立场一致与材料中“总统特朗普认为对俄制裁法案有‘明显缺陷’”不符,故D项错误。‎ 典例2.1786年,美国国会建议,它将有权控制国内外贸易、自行规定并征收税款、惩罚欠款不缴的州,各州必须向国会选派议员,对公然反抗国会管辖权的州可以使用武力以外的所有强制手段。这表明美国(  )‎ A.意识到邦联制的弊端 B.不断完善联邦制政体 C.改变了中央的软弱无力 D.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答案】A ‎【解析】美国独立后实行松散的邦联制,邦联政府实际权力很小,1786年美国还没制定宪法,美国仍实行邦联制,故B、C、D项错误;根据题干信息可知美国已经意识到邦联制的弊端,故A项正确。‎ ‎ [易混易错]‎ 邦联,指若干独立的国家为军事、外交或贸易等方面的利益而组成的联合体,实际上不是一个主权国家;各成员国拥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代表:独立后不久的美国、英联邦、独联体。‎ 联邦,是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其成员(国、州、邦)加入联邦后不再享有完全的主权,但保留一些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代表:美国、俄罗斯。‎ 二、美国民主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不同 ‎(1)从政体形式看,英国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美国为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2)从国家元首及产生方式看,英国国王是世袭制、终身制;美国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实行任期制。‎ ‎(3)从国家元首地位看,英王是国家统一的象征,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美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总司令。‎ ‎(4)从政府产生方式看,英国议会选举,首相组阁,首相是政府首脑,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美国是总统任命,总统是政府首脑和国家权力中心。‎ ‎(5)从政府首脑与议会关系看,英国政府(内阁)对议会负责;美国政府(内阁)对总统负责,总统与内阁不对国会负责。‎ 典例.(2019·内蒙古呼和浩特模拟)内阁是美国联邦行政部门,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它的必然存在,不过,从华盛顿开始,历届总统都设立内阁辅助其行使行政权。所以,美国内阁就成了一个常态存在。由此可知美国内阁(  )‎ A.属于总统顾问 B.需对国会负责 C.集体进行决策 D.没有实际作用 ‎【答案】A ‎【解析】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可知,美国内阁官员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辅助总统行使行政权,属于总统顾问,故A项正确;美国内阁官员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故B项错误;美国国家事务由总统决定,不是内阁成员集体决策,故C项错误;美国内阁成员辅助总统行使行政权,存在实际作用,故D项错误。‎ ‎ [易混易错]区分共和与君主立宪 共和政体和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体制的主要形式。君主立宪制下,君主“统而不治”,而共和制则不存在君主,这是区分两者的主要指标。英国是君主立宪制的创立者,美国是共和政体的创立者。‎ 考点二精练 ‎1.洛克纳是纽约一位面包主,他起诉纽约州刚订下的“每月最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的法律侵犯他的“合同自由”和私人财产权,最终在1905年最高法院判定他胜诉,纽约州的最长劳动时间法律经“司法审查”为“不合格”。从材料中可以得出(  )‎ A.美国实行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原则 B.最高法院实际上为垄断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C.本质上体现了对自由市场经济的维护 D.推动了美国社会民主化 ‎【答案】C ‎【解析】材料涉及劳动法而非涉及国家组织原则和形式,故A项错误;法院判决体现维护劳动者利益,故B项错误;法院判决维护劳动法,本质上是维护自由市场经济,故C项正确;法院判决调整劳工关系而非涉及社会民主化,故D项错误。‎ ‎2.(2019·河北石家庄模拟)美国1787年制宪会议对宪法的批准程序进行变革,由《邦联条例》规定的所有州议会的一致批准,改为在州议会的建议下召开专门的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新宪法,9个州批准就能生效。这一变革体现了(  )‎ A.三权分立由理论到实践 B.代议制与政党政治相结合 C.州权和人民主权相结合 D.联邦制与直接民主相结合 ‎【答案】C ‎【解析】“改为在州议会的建议下召开专门的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新宪法,9个州批准就能生效”表明要把州权和人民行使权力相结合,故C项正确。‎ ‎3.(2019·哈师大附中调研)2016年9月23日,奥巴马以损害美国国家安全利益为由,否决了国会通过的允许“9·11”恐袭事件幸存者和遇难者亲属起诉沙特政府的法案。按照宪法,国会仍能以三分之二多数表决结果推翻总统的否决,强行让法案成为法律。这体现了(  )‎ A.总统权力至高无上 B.分权与制衡的原则 C.国会处于权力中心 D.民众利益高于一切 ‎【答案】B ‎【解析】据题干,美国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仍有可能强行让法案成为法律。这体现了总统和国会之间分权与制衡的原则。B项正确。‎ ‎4.1937年罗斯福试图通过国会立法增加自由派大法官人数的方式来“填塞”联邦最高法院以便施政。“填塞法院”计划最后被国会否决,但无形的压力使法官们开始支持新政措施,这被称为“拯救了最高法院的及时易帜”。这反映了当时美国(  )‎ A.存在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B.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 C.总统权力高于司法权力 D.行政权扩大影响司法权 ‎【答案】D ‎【解析】据材料“罗斯福试图通过国会立法‘填塞’联邦最高法院以便施政,但无形的压力使法官们开始支持新政措施”结合所学可知,罗斯福新政通过立法干预经济借助行政权影响司法权,故D项正确。‎ ‎5.下表是美国制宪会议中出现的几种意见及最终方案,这些意见及最终方案体现了(  )‎ 意见一 意见二 最终方案 反对一人执掌大权,认为一人掌权,总统形同英国国王。‎ 总统应该有足够大的权力来钳制国会可能出现的独断和多数暴政。‎ 总统实行任期制。总统有对国会议案的否决权,有权任命官员、与外国签约,但必须得到参议院的同意。‎ A.国会是联邦政府权力中心 B.民主与妥协是美国宪法的特征 C.美国总统应该对宪法负责 D.联邦政府的权力高于各州权力 ‎【答案】B ‎【解析】A项与材料中“总统有对国会议案的否决权”不符,故A项错误;最终方案综合了几种意见,最终方案中“总统有对国会议案的否决权”“必须得到参议院的同意”体现了两者的制约平衡,故B项正确;材料中意见分歧是“总统”和“国会”之间的关系,故C项错误;D项材料中没有涉及,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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