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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1年高考一轮复习重难点精讲
【教材补缺】 汉朝政治的特点 1.布衣将相:是指西汉开国诸臣绝大多数“起自布衣”,这些人大都没有贵族头衔,称之为“布衣将相”。这既是对秦末农民起义结果的承认,也是削弱贵族势力的必然产物。 2.重视母族亲属关系:汉代皇室的母族势力受到了充分的重视,西汉出现了吕后暴政和窦太后的专权,东汉出现了外戚干政的局面,这些都是母族势力强大的表现。 3.宦官专权:东汉后期宦官的政治影响力提升,皇帝利用宦官对抗外戚争夺大权。 4.儒士受到重用:汉初,重视黄老之学,但是,并不排挤儒学。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士受到了重用,几乎垄断了汉代官僚体系。 5.地方势力强大:汉初,王国是中央集权的主要威胁。王国问题解决后,豪强地主逐渐成为威胁中央集权的主要力量,最终导致了东汉的灭亡和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分裂局面。 三、宋代官僚制度的完善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到宋代已经进入一个相当成熟的阶段,皇帝与“士大夫治天下”成为宋代政治的基础。 1.完备的首要表现是考试选官制度——科举制的完备。宋代形成了严格的三级考试、三年一考的制度,并辅之以搜身、糊名、誉录、锁院等措施,尽可能体现公平竞争和高素质选拔(王安石变法中尤其注重唯才用人)。 2.人事管理制度的严密、复杂。在“制衡”原则下,实行官、职、差遣的分离。“官”相当于现在的行政级别,仅用于确定待遇;“职”指较高文臣的虚衔,以彰显其清贵地位;“差遣”是指担任的实际职务,以“所任之事”为中心,体现了比较浓厚的务实色彩。 3.宗室、外戚、宦官等各种非理性政治因素得到了比较成功的抑制。 4.士大夫集团与皇权之间形成了相对合理的制衡关系。士大夫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抱负,通过经筵、台谏制度,牵制皇权。士大夫在思想上鼓吹无条件的忠君观念,皇帝对臣下的基本人格和尊严也保留了一份尊重。 二、宋代的文官政治 1.条件 (1)阶级条件:宋代传统的门阀士族势力退出历史舞台,庶族地主取而代之,平民社会的因素开始显现,社会流动性空前加强,这为宋代士大夫阶层登上政治舞台准备了条件。 (2)政策条件:宋朝建立后,吸取前代武人拥兵自重而皇权式微的教训,确定以文治国的方针和“右文”“重文”的价值取向,这种“以儒立国”的政治格局,为宋代士大夫政治的确立提供了保障。 (3)人才条件:两宋时期,科举制得到了较大发展,大批知识分子进入官僚机构,促使官僚集团的结构由贵族士族型向文人学士型转变,以科举起家的官僚取代世家大族成为社会新贵。 (4)教育条件:宋代教育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官学、私学的数量和规模都超过了前代,这既提高了社会整体文化水平,也为文官政治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2.评价:改变了自汉代以来官僚集团的结构,进而改变了代表士族门阀利益的政权性质,扩大了统治基础,提高了官僚集团的整体素质,酝酿出独树一帜的政治文化,培育出“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使宋代官僚政治展现出区别于各代的特色。 分封制的影响 1.对西周统治 (1)积极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家族内部及家族之间的矛盾,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生产力的发展,使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同时扩大了统治区域;打破了殷商时代各方国聚族而居的血缘政治状态,为向成熟的地缘国家发展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作为中华民族主体的华夏族的生长聚合。 (2)消极方面:通过分封建立起来的是一个用宗法血缘关系维系的政治军事同盟,各诸侯国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具有较强的离心力,王室实力一旦削弱,就必然形成诸侯割据局面,危及统一和安定。 2.对后世社会 (1)分封制影响着后世皇权专制和皇权至尊的皇族分封体制。 (2)分封制使被分封的诸侯国将以商周为中心的核心文化传播到了各地,将各地的四夷文化融合统一为中原文化,促进了中国早期中华文化的形成。 (3)分封制使中华文化在整体传统文化格局下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区域文化。如我国各省份的简称有些就来源于分封制下的封国名称:山西简称“晋”,山东简称“鲁”等。 (4)分封制对中国的风俗文化影响深远。如中国的很多姓氏来源于古代的封国或封地名称,如姓氏中的齐、鲁、赵、燕、晋、秦、楚等;战国时秦国与晋国曾联姻,后世就把两家联姻称为“秦晋之好”。 宗法制的特点和影响 1.宗法制的特点 (1)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大宗和小宗具有相对性。 (2)血缘纽带与政治关系相结合,“国”与“家”结合。 (3)大宗与小宗既是家族关系,又是政治隶属关系。 (4)形成森严的社会等级。 2.宗法制的影响 (1)西周统治:宗法制保证了西周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2)封建政治 ①影响了封建社会中皇位继承的嫡长子制原则。 ②影响了古代对列祖列宗的崇拜。 ③形成了“家国同治”的统治理念等。 (3)社会习俗 ①影响了后世的百家姓丛书、家族家谱修订、宗祠家庙建立。 ②影响了民间的尊宗敬祖、认祖归宗、渴望亲情的传统观念、祭祖扫墓等社会风俗。 (4)思想观念 ①宗法观念使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了严格的伦理范式,“忠”“孝”观念深入民心。 ②宗法观念造就了重视家庭建设、尊老爱幼、夫妻相敬、兄弟相亲、和睦相处等社会公德。 ③宗法制促使中华民族形成了“国”与“家”不可分的意识,直接造就了一批批忠孝之士。 ④宗法制本身倡导的“道德专制”“男女不平等”“等级观念”等思想,直接导致了后世的男尊女卑、等级贵贱、过分强调家庭本位、任人唯亲等现象,成为扼杀人性、民族进步和发展的瓶颈。 ⑤宗法意识使“国人”形成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盲目排外 心理。 二、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定势 西周的宗法制度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定势,尽管严格意义上的宗法制度在西周末年已经瓦解,但是从总体上宗法制的影响却长期笼罩着中国社会。这突出表现在: 1.父系单亲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从政治权力的继承看,不仅不允许母系成员染指,而且绝不传于本系女性的后裔。在家庭财产的继承方面,也没有女性的地位。 2.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周代以降,中国社会动乱,社会经济形态、国家政权形式多有变迁,但是构成中国社会基石的,始终是以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性的组织——家族。这种家族制度贯穿于我国封建社会数千年。家族制度的得以维系,往往仰赖于祠堂、家谱和族田。在西周宗法制下,族权和政权完全结合。我国封建社会的宋明以后,封建家族制度日趋完善,族权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也更加明显。 3.家国同构。家国同构是宗法社会的最为鲜明的结构特征:家是国的缩小,国是家的放大,家国同构的结构性同一,导致了对于家庭成员和国家子民品质要求的同一,即“忠 、孝”相通。 西周实行分封制的社会根据 1.西周去古未远,氏族社会遗迹甚深,血缘宗亲纽带对维系国家统治至关重要。西周的封邦建国实现了以姬姓为主的贵族阶层、被征服的臣仆、封地土著三种人的结合,突破了纯粹的血缘组织框架,也是对殷商氏族联合国家的一大提升。 2.周人大力推行封建制,与其灭殷后难以实际控制东方的广土众民有关。周人起于关中,而崤关以东的华北平原及山东半岛,在商代已是文明发达区域。较落后的周人为控制先进的东方的土地、人民,只得通过“封建”以保存各地的氏族统治,与这些氏族势力分享政治权力、经济利益,通过怀柔政策实现血缘与地缘的整合。 3.周天子力量强大,西周时王室拥有重兵,周王的政治号召力通过“册命”“朝聘”“巡守”“贡纳”等制得以展布四方,维系着封建体制下“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这种周王室军政实力在握与诸侯国相对独立(诸侯在封国内有世袭政权、财权、军权)组成的二元结构,顺应了当时的社会实际,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 4.西周封建制与宗法制、等级制相为表里,彼此匹配,形成完整的 礼制。 新知生成】 “家国同构”即家庭、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有共通性。均以血亲——宗法关系来统领,存在着严格的家长制。“家国同构”是宗法社会的特征。具体表现为:父为“家君”,君为“国父”,君父同伦,家国同构,宗法制度因而渗透于社会整体,甚至掩盖了阶级和等级关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国同构”现象,充分体现了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教材补缺】 唐宋时期科举制度的变迁 1.唐代:科举考试在唐代虽有较大发展,但在面向社会、公平竞争等方面还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它保留了察举制的残余,推荐在科举考试中仍然占有突出地位。门荫和科举的同时并举,调整了统治集团内部各个阶层的权力地位和矛盾,而科举制主要是为中下层知识分子参与政权提供了一条途径。 2.宋代:科举考试制度比唐代严格,范围和规模有所扩大,如增加由皇帝主持的殿试,实行“糊名”“誊录”,官员不得推荐考生。权贵子弟另设考场和考官实行“锁院”减少作弊,注重维护考试的公开、公平性。向全社会各阶层广泛开放,一般士人与有官人、工商有奇才异行者、宗室子弟均可应考,科举成为当时获取功名的主要途径。 一、明清时期的督抚制度 1.明初把元代行省的权力一分为三,即以承宣布政使司管理地方政务,提刑按察使司管理司法狱政,都指挥使司掌地方军权。这种分理其政的办法,削弱了元代行省过大的权力,避免了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但三司并行使地方明显缺乏自己的政治“中枢”,严重影响了地方行政管理的效力。 2.明初置督抚,主要是从中央监察地方,以补“三司”不足的角度出发的,但督抚在行使监察权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要干涉地方政务,并日益常态化与制度化,在事实上成为地方“三司” 的上级,最终完成了其地方官化。清朝建立之后,全面继承了这一制度,并通过不断的调整,使其日趋完善,总督、巡抚遂成为总掌地方军政要务的封疆大吏。 3.督抚在抑制武臣之专横、维护中央集权、整饬武备、巩固边防等方面曾经起着无可代替的作用。随着督抚制度的确立,不仅在地方政治体制方面出现了新的制衡关系,而且由于督抚的“双层性”,从而使中央和地方之间也出现了新的权力制衡机制。 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过程中,逐渐得以长期掌握地方军政大权的督抚,在洋务运动中,其政治、经济、军事的权力又进一步膨胀。晚清时期的督抚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中央的权力。 3.唐代至清代“匠户”的演变 唐代 中国古代从事手工业生产的专业人户称作“匠户”,唐代出现工匠定期在官营手工业作坊内服役的制度。中唐以后,役匠逐渐减少,雇匠增多 宋代 雇匠居多,实行薪酬制 元代 实行“匠籍制”,工匠被编入专门的户籍,由专门机构直接管理,不得脱籍改业;工匠世代相袭,承担官方的工役 明中 期以 将匠户制度改为轮班轮作,除分班定期服役外,其余时间可以自制成品进入市场销售,成为半自由的手工业者;实行“班匠银”(输钱代役)代替“匠役制” 后 清朝 清顺治二年(1645)废除“匠籍制”,匠人获得自由身份,生产领域出现了具有自由身份的雇工 租佃契约关系的特征 1.土地出租者与土地租佃者之间采取了一种契约形式。契约内容包括田亩的位置、数量、类别以及地租偿付的方式及数量。 2.租佃制下,佃户有了迁移的自由,社会身份、地位在法律上有了显著的提高。魏晋隋唐时期的部曲、佃户都束缚在土地上,没有迁移的自由,到宋代时佃户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大为削弱,佃户的身份地位提高。 3.产品地租代替劳役地租成为占支配地位的地租形态。宋代地租主要有分成租和定额租两种。 4.租佃制呈现复杂化趋势。在经济发展较快的江浙地区,在土地所有者和实际耕种者之间出现了二地主阶层,从而使土地所有权、占用权和使用权分离。 【教材补缺】 精耕细作的概念及其在古代农业发展中的表现 1.精耕细作的概念: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先进的技术,进行细致的土地耕作,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2.精耕细作在古代农业发展中的表现 (1)耕作方式发展:铁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是精耕细作技术发展的基础,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经不断完善而为后世所沿用。 (2)耕作技术进步:耕作方法、田间管理系统完善,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提高土地利用率,是精耕细作技术体系的总目标。 (3)改变农业环境:重视农田灌溉,改善土壤环境,使农业收成不再完全取决于天气的好坏。 【教材补缺】 中国古代庄园经济 1.存在时间:古代中国的庄园与战国时期土地私有制的形成有关,此后,随着土地兼并的愈演愈烈,到西汉初期,庄园经济形成,东汉时庄园经济发展,在唐朝时更是达到鼎盛时期,并一直持续到清朝末年。 2.土地来源:古代中国的庄园主要是由商人、豪强地主、官僚等用威胁、欺骗、敲诈、权威、买卖、强占等各种手段,兼并农民的土地,形成大土地私有制。 3.经济形态:是典型的自给自足经济,庄园主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需要,布置庄园,使耕种与纺织等手工业结合,把庄园建成一个独立而封闭的世界。 4.剥削方式:庄园除有一部分奴仆劳动外,大多由徒附、宾客、族人通过租佃的方式来耕作,他们一般向庄园主交纳实物地租。除实物地租外,他们也须无偿地为庄园主服一些劳役,如砍伐林木、看家护院、充当“部曲”等。 5.管理形式:中国古代庄园主对依附农民行使的是一种以族权为表现形式的政治权力,没有司法管辖权,唐代以后庄园主对庄园劳动者的人身控制进一步削弱。 【教材补缺】 宋代“不抑兼并”的作用 宋代实行“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对农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不抑兼并使土地能够集约化,提高了生产效益,从而使部分农户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剩余劳动力大量出现,为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地主由于占有土地数量的增加而佃出土地使用权获得了大量的租金,其消费需求不断提高,也从客观上刺激了商品经济的繁荣。工商业的发展大大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繁荣。 3.宋代在中国古代海外贸易史上占据着特殊地位的原因 (1)宋代是实现对外贸易重心转移的时期。中国古代的海外贸易有陆路和海路两个方向,汉代开通的陆上“丝绸之路”在宋代大多数时期内都被西夏、吐蕃所阻隔,无复汉唐盛象。随着经济重心的南移,宋代在东南沿海大力开拓海上贸易,西北陆上贸易的重要性不断衰落,海上贸易的重心地位日益巩固。 (2)宋代巩固了中国在海上贸易中的主导地位。宋代以前,从事中外贸易的主力军是波斯和阿拉伯商人。进入宋代,中国不仅在商品结构中的优势进一步扩大,而且中国商人和商船取代了波斯和阿拉伯等国的地位,成为中外贸易中的主导力量。 (3)宋代是贸易制度和航海技术创新的时期。宋代设立市舶司,专门管理海上贸易,并制定了系统完备的市舶管理制度,并为后代所继承。宋代的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也有不少创新,为航海业的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 (4)宋代奠定了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的基本范围,直至明代,中国商人的贸易范围仍然在这一范围内。 4.明清时期江南市镇经济发展的特点、分类及影响 (1)特点 ①“夹河而市”是江南市镇的共同特点。内河行船是江南交通运输的重要手段,因此绝大多数市镇都是在河道畅通的地方。 ②市镇大多分布在农业、手工业比较发达和经济作物种植地区。市镇发展较快的松江、嘉定、太仓一带,是棉花的产地,棉纺织业发达。苏州、湖州的一些市镇则与丝织业发生密切的联系。 ③出现了一些带有行业性特点的市镇。 有的市镇以经营手工业为主;有的以某种行业著称;有的是农村产品的交易市场或产地等等。如吴江的屯村市是制铁业发达的市镇,吴江的同里,既是大米的市场,又是造船的地方。常州宜兴的张渚镇是茶叶的产地。这些带有行业性特点的市镇的形式,反映着社会分工的不断扩大,也是明清江南市镇发展的重要标志。 ④工商业巨镇的出现,是明清江南市镇发展的重要特点。如苏州的盛泽,湖州的乌镇等地。这些市镇人烟稠密,市场繁荣,手工业、商业都很发达,各地商贾所集,进行大宗交易。 ⑤众多江南市镇的交易都有日市、早市、晚市和夜市之分,样式繁多。 (2)分类:明清时期大量涌现的市镇基本上可分为三类:手工业市镇、商业市镇、交通市镇。 (3)影响 ①市镇是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发生联系的媒介,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②市镇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乡村都市化进程;市镇经济的发展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 ③市镇经济对传统的社会意识产生冲击。封建社会后期市镇的发展应该说是建立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商品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市镇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社会商品生产和商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5.明清时期钱庄的兴起 (1)明清之际,钱铺业发展出了以存放款和汇兑为主要业务的钱庄。 (2)钱庄主要分布于长江流域,尤以开埠通商以后的上海为盛。钱庄的庄票,实际上就具有了货币的性质。 6.明清时期工商业者受到的封建束缚 (1)苛税差役沉重,人身自由受到控制。 (2)工商业者社会地位非常低下, 一直受到专制政府的歧视。 (3)工商业者行会一般需要得到官府批准才能成立。 (4)绝大多数工商业者没有政治地位,也没有自由发展、自主经营的权利,受官府的严密控制。 (5)城市是专制集权统治的政治堡垒,政权始终在封建政府的牢牢控制之下。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 1.经济基础与经济结构的变化 (1)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的结构性变异 商品性农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发展,引起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发生深刻的结构性变异。如16世纪开始推行的以佃权商品化和货币化为前提的押租制和永佃制,不仅使佃农有完备的经营自由,并可出卖田地,导致经营权和土地所有权分离。传统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异促使新的农业生产关系和经营方式出现,自由雇佣出现,农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 (2)手工业的历史性变革与发展 如官营手工业向商品化和民营化转变;新兴手工业勃然兴起并占据生产主导地位;形成苏杭丝织业、松江棉纺织业、芜湖浆染业、佛山矿冶业、景德镇制瓷业等著名手工业中心;民营手工业的新发展有力推动了商业繁荣、市场扩展进程;主要手工业部门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最初阶段的手工作坊、手工工场或包买商。这些在江南集中体现为早期工业化的发展。 (3)赋役货币化与货币白银化 明中后期不仅开始赋役货币化和货币以银为本位,而且白银流通量和储存量剧增,货币权力空前增大;从事货币兑换、汇兑和保存的货币经营业应运而生;信用借贷需求旺盛,不仅生息资本剧增,借贷利率下降趋势出现,而且农业生产性借贷增多、生息资本与商业资本结合、部分生息资本向手工业资本转移;赋役、财政白银化导致隆庆开放海禁后大量白银内流,推动了货币经济发展。 (4)地域性商帮、全国性市场的形成 以徽商、晋商等商帮为代表的大商人资本兴起,市场活跃,如商品种类增多,商品流通范围扩大;商人势力空前壮大与社会地位提高;商人进行跨区域的大规模长途贩运和从事进出口的国际贸易;一些商帮实施自由雇佣制、合伙制、伙计制等新的经营方式和劳资关系;部分商人将商业资本转向产业资本,经营手工业或商品性农业。 (5)资本主义萌芽与早期市场化进程开启 苏杭的丝织业、广东佛山的冶铁和铸造业、浙江崇德的榨油业以及江西铅山的造纸业中已有10人以上的工场手工业出现。以往延续下来的城市、市镇与集市,无论是人口规模,还是工商业繁荣程度都超过了前代,工商业贸易中心的经济功能明显上升;一批新的工商业城市、市镇与集市蓬勃兴起,表明江南早期市镇化进程已开启。 2.社会风气的变化 (1)轻本重末和弃学经商风气的形成 以徽州府而论,弃农经商的风气自正德末、嘉靖初年开始形成,至万历年间进而出现了“轻本重末”“以贾代耕”的局面。在社会下层舍本逐末的同时,社会上层知识分子也开始弃儒业贾和弃学经商。 (2)价值取向变化 如一些文人喊出“治生尤切于读书”的口号,将读书、治生相结合,追求名利双收的人生。 (3)重商思潮出现 如王阳明提出“四民同道而异业”的“新四民论”,李梦阳提出“士商各守其业,异术而同心”的理论,李贽论证重利求财是人的本性,张居正提出“厚商”“资商”主张,最后到黄宗羲那里便形成了“工商皆本”的思想。 (4)思想观念的变化 明中后期兴起了突破传统观念束缚的思想解放。如16世纪阳明心学思潮与反传统思潮兴起,17世纪实学思潮与早期启蒙思潮兴起。在充分肯定自我与人的欲望的前提下,伦理观、财富观、权威观与政治观都在发生变化,呈现着近代人文主义色彩。 (5)文学艺术的变化 以小说、戏曲和市井民歌为主要形式的反映城镇商业手工业繁荣,反映市民阶层和广大民众、下层知识阶层生活及思想情绪、审美观念的市民通俗文学构成了明后期文学艺术的主要特色。徐渭、李贽、汤显祖、袁宏道与冯梦龙等文学巨匠提出了具有近代人文启蒙性质的文学理论,反对传统礼法束缚,宣扬人的个体价值,鼓吹人性解放与个性自由;追求“本色”“率真”与自然,反对伪饰矫作和刻意模拟古人;推崇新奇,不拘格套,开创积极浪漫主义新风。 【教材补缺】 宋代城市经济职能的增强 1.城市内部:在城市建设上,坊市制度逐渐被打破,出现了临街设店的景象;而在商品流通上,产生并逐渐推广了“交子”(纸币);在赋税制度上,开始征收商税。 2.出现工商型城市、商业型城市和手工业型城市三种经济城市类型。 3.农村商品经济发达,“草市”逐步演化为商业性集镇并进一步向手工业专业城镇转化。 4.海外贸易空前发达,港口城市大量出现。 【教材补缺】 唐宋变革论在经济上的体现 1.农业 (1)所有制的发展 宋以来, “田制不立”,私有制有了充分的发展;以地契为凭据,并为国家和各级政府所承认。 (2)劳动者地位的变化 唐中叶以前,依附关系占据统治地位;唐中叶之后,尤其是宋代以后,依附关系发展为契约关系,主客户之别不再明显。 2.手工业:从官营手工业的绝对地位,发展到了民营管理,具有雇佣 性质。 3.商业:宋代的商业发展,突破了唐代及唐以前市、坊的局限;观念上由重农抑商转变为农商并举。 4.货币流通:唐代为“钱帛并用”,宋代开始纸币和铜钱并用。 汉代的新儒学与先秦儒学的区别和联系 1.区别 (1)统治术的变化——从“以礼理民”到“礼法并用”。 (2)人民性逐渐淡化——从“民贵君轻”到“三纲五常”。 (3)浓厚的神秘色彩——从“不语怪力乱神”到“天人感应”。 经过汉代儒家学者改造后的新儒学,大大迎合了统治者的需要,选择与统治者合作的儒家学派最终为统治者所选择。 2.联系:先秦儒学宣扬的“礼”“仁”“仁政”“民本”为新儒学所继承。新儒学正是在对先秦儒学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使儒学从先秦的民间学说上升为汉武帝时期的官方学说。 【教材补缺】 理学的世俗化 1.理学对后世的最大影响是对儒家伦理道德标准的丰富及普及化、通俗化。宋代理学将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推广到每一个家庭。正是这种将儒学原则世俗化、生活化的努力,保证了理学所确立的原则真正深入社会。 2.朱熹把《大学》中的“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加以具体化、通俗化,构建了上至国家的皇帝,下至各个家庭的百姓的一套周密社会秩序。他关注社会基层民众的日常言行、所作所为,希望从基层入手,改变家族和村落,建立一个理想社会。他编著《小学集注》旨在教育青少年遵循“三纲五常”的道德规范。他编著《论语训蒙口义》《童蒙须知》对儿童的衣着、语言、行为、读书、写字、饮食等方面的习惯,都提出了道德性的行为规范。 、市民阶层崛起对思想文化的影响 1.士林风气上:封建社会“学而优则仕”是读书人唯一的出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成了士人标榜的信条。到了明代,仕途未明而弃儒经商者比比皆是。 2.晚明学术上:晚明学术一大特点是启蒙思潮对人性的解放。启蒙思想家李贽、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等人都从各自的角度阐释新的经济条件下对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变革要求。他们把学术同时政相联系,提出“经世致用”的思想,与市民阶层要求参政议政的社会思潮相一致。 3.思想意识上:具有“对友谊和忠义的崇拜”“劝善戒恶的道德观”等特点。市民阶层的意识形态已在相当程度上突破了主流的儒家思想与宗法文化。 4.世俗文学上:士大夫文人长期盘桓于都会市廛,混杂于市井众生之间。久之耳闻目染下,他们的生活方式、人生态度、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渐渐与市民阶层有更大的接近。这一时期世俗文学的创作达到了高峰,知识分子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向市民阶层,了解市井百姓的生活状况、生活情趣,熟悉大众的语言,甚至商业行情。宋代商品经济的繁荣、较为宽松的社会环境和传统价值观念的转变促使以城市工商业者为主体的市民阶层日趋活跃。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市民意识开始觉醒,具体表现为市民享乐意识、自主意识与商业意识的觉醒。随着市民意识的觉醒,人们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给传统社会注入新的活力。 二、史学界对中国古代市民阶层研究的一般情况 1.中国古代市民阶层的研究主要是对工商业者阶层的研究。 2.对市民阶层在中国古代的社会地位等问题有初步的认识,如认为: (1)中国古代的市民阶层只是集权专制体系中被统治的对象。 (2)在政治上处于边缘地位。 (3)专制政府只允许工商业者在有限的范围内发展。 (4)工商业者的力量在宋元特别是明清以后有所发展并努力寻求主流社会地位。 英国责任制内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集体负责,即在大政方针上,内阁对外(议会)是一个整体,如同一个人一样,阁员要与首相共进退;内阁内部特别是在政策研究与决定过程中,阁员应当且必须畅所欲言,通过充分的讨论以达成共识,若无法统一,最后由首相一锤定音;一旦做出决定,阁员必须服从,且共同承担责任,否则只能通过个人辞职以摆脱责任;任何阁员都不得在事后借口自己不同意而推卸责任。二是内阁向议会负责,其主要表现就是一旦内阁失去议会多数的支持,就应集体辞职。 市民阶层崛起对思想文化的影响 1.士林风气上:封建社会“学而优则仕”是读书人唯一的出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成了士人标榜的信条。到了明代,仕途未明而弃儒经商者比比皆是。 2.晚明学术上:晚明学术一大特点是启蒙思潮对人性的解放。启蒙思想家李贽、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等人都从各自的角度阐释新的经济条件下对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变革要求。他们把学术同时政相联系,提出“经世致用”的思想,与市民阶层要求参政议政的社会思潮相一致。 3.思想意识上:具有“对友谊和忠义的崇拜”“劝善戒恶的道德观”等特点。市民阶层的意识形态已在相当程度上突破了主流的儒家思想与宗法文化。 4.世俗文学上:士大夫文人长期盘桓于都会市镇,混杂于市井众生之间。久之耳闻目染下,他们的生活方式、人生态度、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渐渐与市民阶层有更多的接近。这一时期世俗文学的创作达到了高峰,知识分子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向市民阶层,了解市井百姓的生活状况、生活情趣,熟悉大众的语言,甚至商业行情。宋代商品经济的繁荣、较为宽松的社会环境和传统价值观念的转变促使以城市工商业者为主体的市民阶层日趋活跃。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市民意识开始觉醒,具体表现为市民享乐意识、自主意识与商业意识的觉醒。随着市民意识的觉醒,人们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给传统社会注入新的活力。 二、以礼入法 古代法律实行“以礼入法”,无论是在立法、司法、执法还是在守法、释法领域,无不体现着儒家思想。 1.古代立法——纳礼入律。“以礼入法”的直接表现就是在法典制定方面“纳礼入律”,即统治者制定和修改法律以使其符合“礼”的要求。 2.古代司法——引经决狱。在中国古代,道德的精神已经渗透进法律,对法官来说,只须依照成文的法律规定行事,贯彻道德的精神要求,很多情况下他们也会有充分的理由背离成文的律令,因为道德原则要求处断案件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3.古代执法——执法原情。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人情的社会,完全依照犯罪的客观事实,依照法律来定罪量刑虽也是一种规定,但在实际的执行中却是不彻底的。追求法律合乎道德,维护的是封建的伦理纲常。 4.古代守法——以德去刑。对于中国古代的民众而言,守法不仅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遵守法律,以使行为合于法律,还要求人们内心有德,守法即是守德。儒家用其德治的理念向人们灌输道德方面的标准和要求,意图通过道德伦理的教化,使人们自觉遵守法律,以达到减少犯罪、消灭犯罪的目的,即所谓以德去刑。 5.古代法律解释——以礼释法。儒者以法律章句注解现行法律,把儒家精神贯彻于其中。可见,“以礼入法”的过程应该说是从以礼解释法律开始的。在法律活动中,法律解释是法律运行的一个重要环节。 抗日战争对中国的影响 1.打断了中国原有的现代化进程 (1)工业化进程:在全民族抗战爆发前的十年里,在国民经济建设运动等的推动下,中国现代化工业高速发展,但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彻底地打断了中国原有的工业化进程。 (2)民主化进程:抗战时期建立起来的战时体制使国民党加紧建立国民党一党独裁专制,排斥其他民主力量,增加了在中国推行民主的难度。 2.积累了新的现代化因素 (1)政治民主化层面:抗日战争为中国民主制度的发展,在客观上提供了条件。 ①在民族生存受到日本侵略严重威胁的时候,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政治派别先后发出了开放民主的声音,尽管南京国民政府开放的民主十分有限,但是前所未有的。 ②以共产党为代表的进步力量逐步发展壮大,在其领导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基层政权的普遍选举制和抗日民主政权中的“三三制”原则,表明中国社会出现了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雏形,为中国的政治民主化积累了经验。 (2)国家统一层面:各民族、各阶层团结抗日成为国内统一的基础。人民在战争中自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为中国的领导者,为随后统一全国积攒了力量。 (3)经济层面: ①国民政府在战时建立起了战时体制,在工业结构的调整等方面都表现出了现代化因素。尤其是沿海工业的内迁,改变了中国西部工业落后的状况。 ②共产党在敌后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等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人民的物质生活,阶级构成的比例也由此发生变化,为后来的土地改革准备了条件。 (4)民族精神层面:唤醒了全体中华民族的觉醒。在爱国主义旗帜的召唤下,中华民族焕发出强大民族精神,支撑抗战取得最终胜利。 (5)国家主权层面:为中国赢得国际地位和大国声望,收回并明确了台湾的领土主权。1942年,中国签署《联合国家宣言》。1943年,中国与美、英等国签署了废除旧约、签订新约的协议,获得了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应有的尊严。1943年,《开罗宣言》明确了中国对东北地区、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群岛等领土的主权,中国政府于战后收回了这些领土的主权。1945年联合国成立后成为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 新航路开辟对中国的影响 1.经济上: (1)物种引进:原产于美洲的玉米、甘薯等农作物被带到了亚洲。我国在明清时期引进并推广玉米、甘薯等美洲物种,使不适宜种植稻麦的贫瘠土地得到利用,粮食产量得到大幅度提高。 (2)白银流入:中国丝织品远销海外,美洲及日本的白银大量流入中国,推动白银成为明清时期的主要货币及中国的税制改革。 (3)江南纺织业早期工业化和市场经济发展:海外市场对中国生丝和丝绸需求量非常大,刺激了江苏和浙江之间的太湖流域的蚕丝生产事业的发展,人们就业机会增加,与市场联系日渐密切。 2.对外关系上:葡萄牙、西班牙等国殖民者开始侵略中国,葡萄牙侵占澳门,荷兰侵略台湾,中国开始了反抗西方殖民侵略的斗争。清朝建立后,一度实行“闭关锁国”政策,阻断了中西经济、文化交流,造成了近代中国的落后。 3.文化上:出现了“西学东渐”现象。以利玛窦为代表的西方传教士东来,在中国传播基督教,并把西方的天文、数学、绘画、音乐等方面著作介绍到中国。中国开明士大夫积极引进西学,徐光启的《农政全书》引入了西方的《泰西水法》,宋应星的《天工开物》引入了西洋红夷火炮铸造法等,为中国科技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 罗斯福新政的创新之处 1.新的理论和政策:放弃了自由放任政策,转向国家干预经济。 2.新的特点:具有干预经济、关注民生、协调发展等特点,其最大特点是国家全面干预经济,但没有放弃自由竞争运行机制。 3.新的模式:开创了国家干预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二战后被其他国家所继承和借鉴。 4.新的起点:新政是对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资本主义制度由此获得了新的生命力,成为资本主义制度继续发展的新起点。 罗斯福新政的影响 1.新政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人们对国家制度的信心,解除了由于经济危机造成的法西斯势力对美国的威胁。 2.联邦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前所未有的干预,从而扩大了联邦政府和总统的权力。 3.新政对美国经济发展结构和经济活动方式产生了多方面的长期影响。它帮助提高了工人、农民等劳动群体的地位,使其时而也能有效地挑战企业权威;它对西部、南部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增加了联邦政府的管理功能,协助稳定了以前问题众多的股票市场、银行系统等领域;新政还通过各种救济计划特别是社会保障体系,为福利国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4.标志着资本主义告别自由放任时代,进入了政府大规模干预经济的时代。 1.近代西方国家的文官制度 (1)形成背景 ①17~18世纪,欧美国家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官员选拔混乱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 ②内阁制和政党政治形成后,随着内阁重组或执政党更换,政府官员更换频繁。新上台的官员因任期有限急于捞钱,不但造成腐败泛滥,还严重影响政府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降低了行政效率。 ③工业革命后,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国家管理职能急剧扩展,管理的事务也越来越复杂,亟须建立有能力、能迅速处理日常事务的职业官僚体系。 ④随着“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思想深入人心,人们要求平等参与政府工作的愿望日益强烈。 (2)文官制度的特点 ①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都能参加考试,公平竞争,成绩优异者优先得到录用。 ②政治中立和工作隐名。文官在资产阶级各政党之间严格保持中立,不对任何政党承担政治义务,不参加政治活动,不能公开发表自己的政治观点,忠实执行政府的各项政策。在内阁大臣或政府部长等政务官的领导下,文官“默默无闻”地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得公开向前者提出忠告或建议。 ③职务常任和论功晋升。和政务官的任期制不同,文官一旦获得聘用,若无严重过错或其他意外,便可终身任职。同时,文官根据工作成绩得到晋升或惩罚。 (3)文官制度确立的影响 文官制度的建立规范了西方国家政府行政部门的事务官员的选用和管理,实现了政治和管理的区分,既维持了代议制下政党轮流执政的特点,又保证了政府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还能够吸收大批高素质的人才进入政府管理队伍,有利于官员管理的法制化和专业化,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但是,文官制度并没能触碰资本主义基本制度,而且容易滋生官僚习气和僵化现象。 2.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1)单线垂直:以皇权为中心,从中央(皇帝、君主)到地方的各级监察机构形成单线垂直(单线联系、单线领导)的相对独立体系。从而确保了监察权力的独立运作。 (2)地位崇高:为了保证监察机关工作的有效性,赋予监察官员位高权重的监察地位,使监察的运作可以不必依附于行政,有效发挥了对于行政的监察。 (3)法律原则:中国古代监察官员一般称为“宪官”或“法吏”,通常遵循“以法理官”的监察原则,在行使监察权力之时,监察机关与监察官员依法监察,以法律为准绳。 (4)官员选任:其一,注重监察官员的基本素质。如清廉、谨慎、刚直敢言、公正无私等。其二,注重在具有实际政治经验和有良好治绩的各级官吏中选拔监察官。其三,晋升从优、出将入相。历代的御史、监官、科道官们在一生仕宦之中,都要冒一定的风险,所以在晋升上都给予较优的待遇。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