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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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7)-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7):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7) 一、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 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24分) 1.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所谓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是指( )。 A.犯罪的行为和结果均发生在中国领域内 B.犯罪人和受害人均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 C.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 D.犯罪人或者受害人有一方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 2.按照( )划分,犯罪客体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 A. 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B.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单复 C.犯罪行为对具体社会关系的侵犯次数 D.犯罪对象的多少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处罚。 A. 从轻 B.减轻 C.从轻或者减轻 D.减轻或者免除 4.犯罪既遂是指( )。 A.犯罪结果已经发生 B.犯罪人的目的已经达到 C.犯罪行为已经完成 D.犯罪行为已经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5.某乙没有实行某甲教唆的犯罪,对某甲可以( )。 A.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减轻处罚 C.免除处罚 D.不予处罚 6.某甲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同时应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为 ( )。 A.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B.一年以上八年以下 C.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D.与主刑期相等 7.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 )。 A.没有故意犯罪 B.确有悔改 C.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 D.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8.某甲被判处无期徒刑,依法假释时,其考验期限为( )。 A.五年 B.十年 C.十五年 D.二十年 二、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9 .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10.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1.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三个基本特征。 12. 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 13.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14. 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15. 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16. 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 17.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18.追诉期限通常应当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9.刑事责任年龄 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20.疏忽大意的过失 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21.刑罚 是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22.减刑 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23.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计算追诉期限的方法。 答:我国刑法规定的计算追诉期限的方法是: (1)在通常情况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2分) (2)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分) (3)在时效中断的情况下,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2分) (4)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分)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分) 24.简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答:共同犯罪,就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4分)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主体要件。必须是二人以上。(2分) (2)客观要件。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2分) (3)主观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2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25.案情: 于某,男,17岁。2009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 010年10月,于某到某烤鸭店打工,与老板黄某(女,40岁)相好后发生了两性关系,并一直保持到2011年2月初。2月中旬,于某开始与刘某谈恋爱,并向黄某提出分手。黄某不同意,要求于某与自己保持关系,否则就要将此事告诉刘某。3月14日晚8时许,于某在烤鸭店内再次向黄某提出分手。双方发生激烈争执。黄某恼怒无比,从厨房拿来一把菜刀边骂边向于某猛地砍过来,砍伤了于某的胳膊。于某见势不好,顺手操起一把椅子抵挡并将黄某打倒在地。黄某倒地时菜刀脱手但仍然大骂于某,并说要杀死于某。于某便继续用椅子砸打黄某,直至其不再出声才住手。于某发现黄某已死,非常惊慌,遂仓皇逃离现场。 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只答处罚原则)? 答:(1)于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间接故意犯罪。(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于某在受到黄某暴力侵害时用椅子抵挡并将其打倒在地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但在黄某倒地、侵害已停止的情况下继续用椅子打击黄某以致其死亡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因而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分) (3)于某明知用椅子打击黄某可能会致其受伤甚至死亡却放任不管,以致造成黄某死亡的结果发生,但纵观全案于某并无希望致黄某重伤或者死亡的故意,故对其防卫过当行为应当以间接故意犯罪论处。(4分) (4)于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不能适用死刑。(2分) (5)于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在对其新罪作出判决的基础上,将前罪所判刑罚与新罪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3分)。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