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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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总结 - 副本
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总结 自2018年1月23日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以来,XX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已有多半年,按照上级院和县委的工作部署,XX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实时跟进,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工作稳步推进,层层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以来的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全面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后,XX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充分认识当前黑恶犯罪的危害性和严峻性,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月28日召开了党组会,学习了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精神,对XX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各项前期工作进行了安排,同日结合XX县人民检察院实际制定本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一把手”工程,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侦查监督部,确定一名同志为扫黑专职联络员,负责XX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统筹推进。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领导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扫黑除恶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院党组和领导小组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各自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调度扫黑工作进展。检察长亲自站到一线,把握斗争态势,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防止压力层层递减。 (三)加强沟通,工作迅速展开。XX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法院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对一些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制定类案取证指引意见,统一证据标准和量刑尺度。加强侦、捕、诉衔接,提前介入侦查环节,引导侦查取证,完善侦监、公诉等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重点建立信息共享协同办案机制,依托信息通报共享平台,加大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力度。加强与纪委、监察委联系,建立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制度,对发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察委。对XX县人民检察院近三年受理的全部举报线索进行分析、对近三年办理的刑事案件回头看,查找是否有涉黑涉恶的遗漏情形存在。 (四)加强监督,实行“零报告”制度。有效发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加强内部沟通交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做到“黑恶无缝隙,案件无瑕疵”。加强外部监督,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从立案、侦查等活动逐步跟进,对侦查机关查办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派员介入侦查,对法律适用提供咨询意见,对案件定性进行分析甄别,对证据收集、固定提出意见建议。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办案,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准确、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规范执行报送省、市院及县政法委的报表,做到有案及时报,无案“零报告”。 (五)扩大宣传,深入摸排线索。为进一步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与线索摸排,严厉打击扫黑除恶“十九类”恶势力违法犯罪,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除活动前期所做的日常宣传以外,XX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在乡镇、社区、农村开展更广泛的宣传,首先深入矿产资源丰富的乡镇(三号乡、公会镇)做重点宣传,专门设置举报箱。其次在城区利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做进一步宣传。再次利用旅游大县的优势,在中都原始草原、草原天路、元中都遗址公园、风电观光区、野狐岭军事要塞、元中都博物馆这几个重要的旅游景点向游客做宣传,以扩大宣传面。同时加强宣传后的回访工作,做到广大群众“随时有话,随时诉说”,我们人人做一名忠实的倾听者。 二、专项行动以来的主要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县人民检察院以快捕为抓手,提升扫黑除恶职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于操纵、经营“黄赌毒”等犯罪,在商贸集市、市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的市霸、行霸等恶势力,秉着露头就打、从快批捕、绝不在审查逮捕环节贻误战机。一般案件都是入额检察官审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层报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从1月至今,已办理公安报捕案件147件,批准逮捕123件151人,不捕24件41人,审查起诉案件162件213人。对公安机关报捕的安国雄等5人(安国雄、杨慧军、李小东、陈国强、贾伟)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恶势力团伙案件,经审查6月28日,报捕5人均批准逮捕,先后追捕漏犯2人(王月生、牛思凡);对王燕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于7月5日对其中5人(王燕、宋振飞、宋丙成、杨学生、张祥)做出批准逮捕决定,1人(姜福平)不批准逮捕,先后追捕漏犯5人(周小宁、孙利、邢鹏、武亚楠、侯志强)。目前,王、安两案共逮捕涉案犯罪嫌疑人1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检察建议2篇。期间列出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督促公安机关对两案的在逃同案犯继续加大追捕力度。8月29日、30日两起案件分别受理起诉。2018年9月29日安国雄等7人(安国雄、杨慧军、李小东、陈国强、贾伟、王月生、牛思凡)已移送起诉至法院。2018年9月30日王燕等9人(王燕、宋振飞、宋丙成、杨学生、张祥、王强(因薛振兵故意伤害致死案,现在监狱服刑)、陈襄东(因薛振兵故意伤害致死案,现在监狱服刑))。在收到打击犯罪的同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先后在长城网刊登信息4篇,上级院内网刊登信息1篇,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传播正能量。 三、存在的问题: 1、对中央和省市文件学习还不够深入,认识不够到位,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2、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少; 3、工作力度不够,履职能力不强 4、加大宣传力度。 四、今后的打算: 1、加大经费保障,加大扫黑除恶培训力度,培养一支专业性、责任心更强的扫黑除恶队伍。 2、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发动群众,利用举报箱、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各种途径,通畅举报途径。对近5年来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梳理排查,串并分析,找寻涉黑涉恶线索。 3、在XX县人民检察院大门口前加标语,利用我县道路改造为契机,在重要街道加固横幅。 4、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搞好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5、建立扫黑除恶工作亲属的保护机制。保护举报人、证人的人身安全不能受到威胁,确保案件的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6、深挖“保护伞”一直是扫黑的重中之重,根除黑恶势力的关键在于铲除其背后的“保护伞”,变被动为主动,不畏首畏尾,主动出重拳,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使每一位同志都能够明确自身的责任所在。 7、克服畏难思想。针对存在不愿打,不想打,不敢打的为难情绪,加强教育引导,克服模糊认识,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