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观后有感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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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观后有感五篇

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观后有感五篇 【篇一】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 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现 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们要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出发,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绘就全面依法治国的斑斓画卷。 重拳出击,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让法治建设有力度。“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 非也,百姓所县命也。”完善健全的法律体系是人民生命安全、生活幸福的有力保障。加强 法治建设可以维护国家政治稳定能力,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 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全局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担当精神, 以“实”字当先,以“干”字当头,重拳出击、下大力气整治违反犯罪行为,坚决打击黑恶 势力及其“保护伞”,全方位守护人民安全。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当前,中华民族 正处于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凸显,广大执法人员要适应新形势、担当新使命、展 现新作为,有效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全力保障人民群 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至上,推动实现社会公平,让法治建设有深度。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并且属于人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要始终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要从严 管理执法人员队伍,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的特权思想,让人 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申诉有门”“解决有道”;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人民群众法律知识的宣传力 度,延伸法律触角,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让法治建设走深走实,走到群众身边、 走进群众心里。要培养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鼓励群众合理合法维权,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努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 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法律切切实实成为每个公民的信仰,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德法结合,推动实现法治文明,让法治建设有温度。文明与法治是社会调控的两种形式,二 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一个高度发达文明的国家,必然会匹配相应的法律, 一个法律完善的国家也必然会催生出一个高度文明发达的社会和国家。文明靠大家守护,法 律要大家遵守。进入新时期、踏上新征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既要依靠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又要依靠人民群众的道德自律。各地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 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增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形成人民群众 文明用法、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良好局面;要深化司法制度深层次改革,及时改进和废除不 合理的法规,让法治建设彰显人文温度,为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贡献力量。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我们要始终秉承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 福人民、保护人民的基本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确保全社会缘 法而行,法盛人和,为社会繁荣发展、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生活注入强大持久的动力, 奋力谱写新时期“中国之治”新篇章。 【篇二】 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依 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 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党员干部用权理政、修身律己,都要依法依规进行,只有心中 有纪法、知敬畏,才能手中有办法、有分寸,办事有章法、知轻重。 心里有纪法,不出事。党员干部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广大基层党员 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近距离服务群众,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带头学法知法、懂法 用法,把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装在心里,时刻心存敬畏,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要在学法中不断增强法治定力,用法律约束个人言行,坚守法律红线,确保行得正、站得直、 不出事。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公序良俗的教化、约束作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公平诚信 的社会主义新民风,筑牢守法用法的社会基础。 手中有办法,干成事。要在党纪国法允许的范围内,倾尽所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牢 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答不答应、满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 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深入基层一线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协调关系,帮群众化 解矛盾纠纷和各种争端。尤其是对一些群众“**不信法”的突出问题,要耐心引导,依法依 规进行处置,坚决捍卫法律的权威性,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 办事有章法,办好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不能在涉及纪法的工作中掺杂 个人感情,打法律的擦边球,尤其是在人事任免、职务晋升、工程项目等敏感问题上,必须 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决不能心存侥幸、徇私舞弊。特别是公检法、工商、税务等各种涉法部 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不能凭着个人好恶任性执法、粗暴执法,更不 能借职务之便优亲厚友、知法犯法。要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不断加强学习,锻造 业务过硬、执法从严的执法工作队伍。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天下大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广大党员干部要 牢固树立组织意识、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遵纪守法、懂规守矩的良好氛围, 坚持做到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 【篇三】 近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 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其中引用了不少名句典故,把古人智慧用于依法治国的当代实践,为“故纸堆”里的典故赋 予了“新生命”。我们要学深悟透其中的深刻寓意,当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排头兵”,共 同谱写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新篇章。 科学立法,“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 乱,事剧而功寡”。近年来,从宪法修正案到新版《军队院校教育条例(试行)》的施行,从 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到公务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从公共卫生法律保障体系的补充到产权保 护制度的完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人民权益,把立法为民落到了实处。在弄清国情、考察风 俗民情的基础上立法,才能够抓住根本,制定出适宜的法律条例。不弄清国家的状况,不考 察当地的风俗民情,法律条例再完备也是收效甚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 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 循守旧、墨守成规。 公正司法,“法必明、令必行”。法律适用的平等和统一即公正司法是制定法律的首要出发点。 以古论今,但凡盛世皆为法律体系相对健全的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商鞅“立木建信”,强 调“法必明、令必行”,使秦国迅速跻身强国之列,最终促成秦始皇统一六国。唐太宗以奉 法为治国之重,一部《贞观律》成就了“贞观之治”,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 律疏议》,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以古鉴今,要加强司法人员队伍建设,切实选拔一 批理论功底扎实、忠诚公正的高素质人才进入司法机关。同时,司法机关要构建更加公开、 透明、高效、有序、规范的“阳光型”的司法体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既 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又能感受人性温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执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定法令条例并不难,难的是有法 必依、执法必严。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高高挂起,或者做表面文章、成为一 纸空文,那制定再多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广大党员干部要做法律制度执行的表率,拉紧 严于律己的“警戒线”。同时,也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当好普法宣传员,切实打好打 赢“七五”普法收官之战。特别是针对法律意识淡薄的基层乡村群众,要充分利用脱贫攻坚 走访遍访、疫情防控大排查等契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 法治精神浸润人心、让群众感受法治力量,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篇四】 11 月 16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的重要文章。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 和国家事业发展。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风险挑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加全面部署,坚持全面 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意义更加重大。 坚持党的领导,挥毫奠定“新篇”基调。东西南北中,党领导一切。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一 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保证。 在推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中,要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放在第一位,牢牢把握好 “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核心。在实践与探索中发挥法治牢固根本、平稳 预期、谋划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强化法治建设的党建引领,在基层**、基层治理、基层**、 扫黑斗争等专项治理领域构建基层党建“阵地”,运用好、发挥好我们党牵头抓总、统筹协 调、优化整合的显著优势,让法治建设成果在全社会系统运行、规范运行、平稳运行。 发动上下参与,点墨汇聚“妙笔”生辉。欲茂其枝,必深其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 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需要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 党员干部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必须涵养法治思维,增强法治素养,提高 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能力,发挥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关键带头作用,自觉将权力 关进法治的“笼子”里,将制度融入意识的“血脉”中。法治中国的宏伟篇章,不仅需要党 员干部的带头表率,更需要人民群众的共同绘就。人民群众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 多数”,要不断强化法治教育,增强法治观念,让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入脑入心。 唯有事事依法、处处遵法、人人守法,让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才能 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落地生根,更好地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 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深化制度建设,千锤百炼“细处”写意。人民有所呼,治理有所应。深化法治制度建设要高 擎人民根本利益发展旗帜,紧盯当前治理短板弱项,切实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 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观念贯穿于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全过程中,多层级、全覆盖、 高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平等参与权利,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 造性,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忠实推进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开 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治理工作新局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妙笔”汲取了五千多年中华民族文化之“神彩”,融入了新时代中 国特征之“意蕴”,彰显了亲民爱民利民的情怀之“底色”,必将以“巨笔”挥毫写活全面依 法治国的治理“新篇”。 【篇五】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 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员干部既是推进全面 依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动者,又是示范者、引领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 在学法普法用法守法上作表率,点亮“法治之光”,推动形成全面依法治国“燎原之势”。 学法为先,蓄积“法治之能”。学法知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也是为官干事做 人的基本要求。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谋划推动工作,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必将 流于形式、成为空谈;党员干部缺乏法律法规有效规范和约束,必然增加触碰红线、踏足雷 区的风险。党员干部要着力蓄积“法治之能”,通过“线上学+线下学”“集中学+个人学”“向 理论学+向实践学”等方式,全面学习掌握基本的法治知识、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提高依 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定法治信仰、弘扬法治 精神,自觉将法治贯穿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各方面。 普法为基,唱响“法治之声”。全民普法是全民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今年 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是打好“十三五”收官战、赢得“十四 五”开门红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要积极支持参与“七五”普法、“法律八进”等活动,深 入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知识,当好普法宣传员,唱响法治最强音。要 依托“双报到”、挂包驻帮、调查研究等,下沉基层一线尤其社情民意复杂、法律意识淡薄 地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易于接受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浸润人心,让 群众感受法治温暖,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 围。 用法为本,行稳“法治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善于运用 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党员干部示范带领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用好法治武器,才能行稳走 好致远“法治之路”。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始终 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着力凝聚改革共 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要把依法行政、依法用权视为政治上成 熟的重要表现,用法治思维提升执政理念,用法治素养提升执政能力,用法治水平提升工作 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守法为要,树好“法治之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 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打铁尚需自身硬,“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把“法治之尺”立得稳、守得住,带头尊法守法、敬法畏 法,群众才能心悦诚服自觉紧随,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才能早日实现。要把法律法规作 为日常行事的准绳,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纪,严格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从小 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严格规范和约束自身言行,绝不能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思想和特权 行为,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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