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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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纪律建设,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共中央也多次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严明党的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坚持高线、不越红线、守住底线,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带头学纪律、知纪律,更要带头讲纪律、守纪律,做遵规守纪的表率。 一是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 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更有可能成为阶下囚。十九大以来,可以看到仍有一些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不顾党的纪律,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作为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经常性地从思想上源头上查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做的事情做起,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纪律观念以及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贯彻党的决策,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要遵守纪律,永葆政治本色 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政治纪律是根本的纪律。政治纪律遵守不好,其他方面的纪律也遵守不好。讲政治纪律,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同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我们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坚决拥护纪律和规矩的权威,以党章为总遵循,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章程,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真正 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实践养成,做到长期坚持、自觉遵循、融入血液、始终践行。 三是要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 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离不开党的纪律。区委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肩负主体责任,必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章和党规党纪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按照 四个区分开来 的标准处理党员干部干事过程中的失误,当好政治生态 护林员 。作为区委书记,肩负着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言传身教、立说立行,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按制度、原则和群众意愿办事,做从严治党的 领头雁 ,自觉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更要牢固树立和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责任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时时刻刻发挥表率作用。各基层党组织发挥着战斗堡垒作用,除加强日常学习外,更要发挥组织作用,将从严治党作为常态化的工作去抓,融入到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中。党员干部要严格做到慎独自律,高度重视一言一行,不当 两面人 ,不做 违心事 ,时时刻刻注重加强自身建设,真正做一名 忠诚干净担当 的好干部。 四是要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监督是一种约束,是一种帮助,更是一种关爱。监督,是防止一个人犯错误的重要手段。党员干部的职务越高、权力越大,就越容易忘乎所以,越容易犯错误,就越需要监督。各级党员干部要把监督看成是一种离不开的自我保护,把监督视为自己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树立勇于和乐于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坦然面对来自上级与下级的监督、党内与党外的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决不能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决不能游离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外。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正确看待使用手中权力,把掌握权力看成为人民服务的机会,把行使权力当作为人民服务的方式,把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各项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特别是在利用手中权力作出决策、制定政策时,要自觉接受权力监督,把自己手中的权力放在阳光下透明运行,习惯于在 聚光灯 下行使权力,在 放大镜 下开展工作,切实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 ‎ 推荐阅读:(点击下面标题阅读更多相关文章) 《》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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