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二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二

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二 ‎  一、指导思想 ‎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通过景区机关各党支部、部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关心弱势群体,切实解决景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密切景区党委、管委会和景区农牧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形成融洽和谐的党群、干群环境,努力营造扶贫帮困、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景区“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  二、组织机构 ‎  扶贫帮困工作坚持景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政治部牵头组织实施,社会事业管理局、农牧水利局、林业局具体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乡村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  (1)成立“景区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由景区党委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景区扶贫帮困工作的领导与贯彻落实,对景区扶贫帮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  (2)景区机关各部门(单位)成立“部门(单位)扶贫帮困小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本部门联系对象的扶贫帮困工作。‎ ‎  (3)景区两乡也要成立相应的“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本乡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主动协助景区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工作,引导贫困户依托上级部门(单位)帮扶自主创业 ‎,支持和帮助贫困户提高自主创业致富能力,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  三、工作措施 ‎  (一)扶贫帮困机制 ‎  在景区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建立景区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多措并举的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一帮一”和“多帮一”结对工作,采取景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机关部门(单位)联系户帮扶、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的形式,深入贫困村、困难户认真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他们眼前的困难,制定长期有效的 ‎  脱困措施和帮扶制度,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  (1)景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通过景区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联系一个村,以所联系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与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为帮扶重点,分阶段、有步骤的引导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实现“两个增长”,即: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 ‎  (2)机关部门(单位)联系户帮扶。通过机关各部门(单位)与景区生活困难、困户结对进行扶贫和救助,每个部门(单位)联系1-2户特困户,以“一帮一”和“一帮二”的形式,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长期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家庭,由部门(单位)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通过机关党员干部与景区孤寡老人、孤儿结对进行救助帮扶,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本着自愿、自觉、主动的原则,可以一位党员干部或多位党员干部联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  1、定期走访制度。景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  2、帮困协调制度。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帮助结对村、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认真分析贫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贫帮困工作思路,根据实际及时采取扶贫帮困措施,并及时向扶贫帮困小组汇报情况,景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相互协调,景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应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  3、工作例会制度。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景区领导班子、各部门(单位)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  4、长效管理制度。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以景区各村为依托载体,为每个贫困对象建立档案,做好统计登记,实行动态化管理,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  (三)扶贫工作措施 ‎  景区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贫困村联系帮扶工作要始终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化发展意识,要依托旅游发展,支持和鼓励农牧民开展特色产品种养殖、特色餐饮经营,帮助村党支部、村委会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党支部、村委会牵头成立各种农牧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牧民脱贫致富。‎ ‎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景区机关各部门(单位),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一是增强综合素质。要把提高贫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质作为重要突破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组织开展免费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二是提供就业岗位。各部门(单位),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协调,深入景区用工单位及企业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鼓励自主创业。景区机关各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经营场所、设备、技术、资金支持,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 ‎  (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景区机关各部门(单位)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景区机关各部门(单位)扶贫帮困小组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  (4)建立医疗援助机制。景区机关各部门(单位)多渠道、多形式地解决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问题,将困难群体中的非参保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切实帮助贫困群体解决医疗困难。特别是对患大病、重病、长期慢性病以及重残家庭,要加大医疗援助力度。‎ ‎  (5)建立教育援助机制。景区机关各部门(单位)应加大帮扶力度,认真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孤儿的就学问题,通过部门(单位)帮扶补贴、党员干部资助、协调学校减免学费等措施,帮助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确保其平等受教育。‎ ‎  四、工作要求 ‎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  扶贫帮困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长治久安固根基、人民群众得实惠”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 ‎  开展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景区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景区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落实扶贫帮困工作的各项任务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真抓实干,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  一是景区政治部、社会事业管理局、林业局、农牧水利局等部门要联合组织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积极提供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就业技能培训,机关各部门(单位)及党员干部要针对联 系帮扶对象,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竞争力;同时要主动积极协调多方面提供就业机会,及时为贫困对象提供就业信息;二是景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要建立贫困对象档案,将贫困对象的管理工作纳入社会事业工作重点工作,及时动态掌握贫困对象人数及相关情况;三是景区共青团要发挥职能优势,协助扶贫帮困小组,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在青年团员中开展对贫困对象进行文化教育和技术辅导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景区广大共青团员为贫困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工作上的帮助;四是景区机关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扶贫帮困工作的宣传报道,努力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范围,扩大扶贫帮困工作的影响面,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弱势群体。‎ ‎  (三)真抓实干,讲求实效 ‎  景区扶贫帮困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部门(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针对本部门(单位)本人联系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从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入手,真正使扶贫帮困工作取得实效。‎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