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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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篇一】‎ 为贯彻落实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卫健系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审核范围 此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年卫健系统专项审核范围外的下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的档案,重点审核管理人员的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凡《干部任免审批表》涉及的信息均须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时间安排为:**年8月至2021年6月,其中科级干部在2020年6月前完成。整个工作分筹备部署、审核登记、汇总分析、调查核实、组织认定五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部署 根据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工作要求,各事业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本方案精神,使抽调参审人员熟悉和掌握档案审核政策、方法步骤、工作流程和纪律要求。‎ ‎(二)审核分析 ‎1.审核登记。专项审核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审核的内容和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并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登记表》中如实登记所发现的问题,并录入审核专用计算机。‎ ‎2.汇总分析。专项审核工作人员要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梳理,全面、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认真分析,按照有关认定政策和程序,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三)核实认定 ‎1.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本人要进行书面说明,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2.组织认定。根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核实的情况,由委办公室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集体研究认定,经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委党组会议研究确认。‎ 根据认定结果,由委办公室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或者“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经过重新认定的,前后记载不一致或有其他情况的,均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四)问题处理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按组织认定程序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子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尽快解决,未查清前不得启动考察、任职、录用、聘用、调动等程序。‎ ‎5.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调查核实取证的原始材料、组织认定和问题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整理归档。‎ ‎(五)工作总结 委办公室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完成后,要全面汇总有关数据,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切实增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委成立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 ‎(二)注重分工协作。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准备抽调我委系统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若干名同志参与初核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委党组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开展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是解决干部人事档案突出问题、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参与专项审核工作的同志要树立大局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过硬的作风,圆满完成专项审核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政策标准、审核程序。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做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程序,逐项逐页对干部信息,实事求是地记录情况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核实,严肃认真地进行组织认定和问题处理。‎ ‎(三)严格工作纪律。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二】‎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攀组通〔**〕107 号)要求,全面做好我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审核范围、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审核范围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 ‎**年以来已经进行专项审核的干部人事档案,主要包括局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覆盖”的范围为未进行专项审核的所有干部人事档案。‎ ‎(二)审核内容 本次专项审核的主要内容涵盖所有档案材料以及干部职工全部信息,在全面审核档案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并着重对档案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逻辑性等问题进行研判。‎ ‎(三)审核责任分工 本次专项审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批实施,县级领导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我局在市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内派李小娟、王莉同志具体负责审核。由我局权限管理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由局人事科教科牵头,各直属事业单位派 2-3 名业务熟练的同志具体负责审核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派员进行审核,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调整时间。‎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1.专项审核时间 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我局在**年12月底前完成对**年以来已经专项审核的干部人事档案“回头看”,2021年6月底前,完成对**年专项审核范围以外的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审核“全覆盖”。‎ ‎2.材料补充完善时间 专审后15天内完成县干材料的补充完善,30天内完成科级及以下人员材料的补充完善。‎ ‎(二)方法步骤 ‎1.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1),负责专项审核工作的具体事宜。‎ ‎2.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全体职工、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参加专项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动员部署(6月28日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已部署)。‎ ‎3.审核登记。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4.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6.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要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7.问题处理。对在专项审核中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记录在案的,或者已经查清但尚未处理的,或者错审漏审的,都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继续调查、抓紧核实、尽快处理,30天内彻底解决。‎ 对干部人事档案中有涂改造假等问题的,当事人及相关知情人要坚守对党忠诚的政治底线,本着对组织、对历史、对本人负责的态度,于7月底前主动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凡在限期内主动报告问题,并作出深刻检查的,可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法纪法规从轻、减轻或免予组织处理。凡知情不报的,要依纪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8.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9.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市委组织部。‎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体职工和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不仅是组织对干部个人信息的权威认定,更是对干部党性、品行和作风的综合考量,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抽调精干力量,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保证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加强工作统筹,通过会议传达方式,迅速将此次专审工作要求传达至每名干部职工。‎ ‎(三)强化督导检查 本次专项审核工作将接受市委组织部现场指导、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同时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和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监督检查范围。‎ ‎(四)严肃工作纪律 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配合、协调,全力以赴确保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参与专项审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从严把关,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干部档案中有涂改造假等问题未主动向组织报告的或在专审工作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必须深挖严查、顶格处理,并作为反面典型在全局范围通报。‎ ‎【篇三】‎ 为了进一步从严管理一般干部人事档案,严明组织人事纪律,根据《关于印发〈**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组发〔**〕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在全县集中开展一般干部(除县委组织部和县教育局管理的干部以外)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 各镇政府(含便民服务中心)、新桥农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能化园区、创业园区、农业园区、临时机构的一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 三、审核内容 对一般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其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和工作经历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四、时间安排 ‎**年4月至**年2月底 五、方法步骤 ‎1、组织指导。成立**县一般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一般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 ‎2、业务培训。组织全县具体参与一般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人员参加省、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业务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3、审核登记。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如实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4、汇总分析。对审核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一级人社部门请示报告。‎ ‎5、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6、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见附件2),交干部本人核对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且拒不签字的,要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7、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2)一般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4)档案涉嫌造假,经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8、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9、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要全面汇总有关数据,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同时,要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与附件3一同上报市人社局。‎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2、搞好分工协作。要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专项审核中遇到的问题。‎ ‎3、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与专项审核抽调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抽调人员违反协议的,属于在职的,情节轻微的给予政纪处分,情节严重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未就业大学生的,情节轻微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公开招聘考试,同时将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本人人事档案中,情节严重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领导小组成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4、统筹做好工作。以专项审核为契机,打牢基础、夯实责任,大力推进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建设,为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强化制度措施,规范管理程序,堵塞档案管理的工作漏洞。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提升档案工作水平,同时从技术上防止发生档案涂改造假。要加强干部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拓展档案信息收集范围和渠道,为干部工作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档案信息服务。‎ ‎【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市委组织部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核查的安排部署,我单位决定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将《方案》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成立了以纪欢廷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中各项目标任务的领导、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确保按政策规定、按时间节点、按具体要求开展这项工作。‎ ‎1、领导小组 ‎**‎ ‎2、工作办公室 ‎**‎ 二、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科以下在职干部档案(目前在职但**年6月底前可退休的人员档案除外)。‎ 三、时间节点。**年4月23日召开**市城市管理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题会议;**年4月24日至**年10月31日进行审核登记,逐卷逐页逐项进行审核,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年11月1日至**年12月31日进行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时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进行问题整改,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年4月1日至**年5月1日进行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归档;**年6月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市委组织部。‎ 四、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上级批准不对外公布。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召开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省委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我区干部人事档案,按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组通字[**]47号)要求,在全区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省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区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及内容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党工委管理的处级(含虚职)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尤其是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审核时间 此次专项审核总体时间为**年5月至**年9月。‎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4月)‎ ‎1、制定方案。按照要求制定全区审核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 ‎2、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第二阶段:审核认定阶段(**年5月—**年9月)‎ ‎3、审核登记。第一步,个人申报。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相关表格请到文秘交流群共享下载),经所在单位核准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 **年5月15日 ‎ 报党群工作部组织干部科。第二步,审核登记。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先由每个审核小组的2名审核员审核,审核时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逐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尤其是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干部的出生日期,确保准确无误。再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3)并共同签字后,由1名复审员(党群工作部组织干部科董彦明)进行复审,复审员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后,该卷档案结束审核。‎ ‎4、汇总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审核登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逐项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分析,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的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6、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召开部务会或档案专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干部信息在会上进行研究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复核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3),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 ‎7、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⑴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和并加盖党群工作部公章。‎ ‎⑵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⑶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⑷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使用。‎ ‎8、材料归档。党群工作部组织干部科根据上会研究认定结果,分别由审核人、干部本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3),签注会议讨论决定意见,与调查核实形成的依据证明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同时,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材料和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并按照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标准进行规范整理。‎ ‎9、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要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省委组织部。‎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度,经党群工作部研究,决定成立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要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党工委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审核人员工作,尤其是要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 “附表1、附表 3” 的填写核查工作,全力以赴确保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制度落实。要严格执行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凡拟提拔或调整干部,在办理考察、公示等手续前,必须对“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的信息进行档案审核,尤其要注意审核干部的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身份、政治面貌和学历学位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齐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完整,干部信息是否按要求进行认定以及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做到谁任用谁认定谁负责。凡档案审核有问题、有疑点的干部,在未查清前一律暂缓任用程序或停止办理有关手续。‎ ‎3、完善档案内容。要充分利用这次干部档案核查的有利时机,完善干部档案的内容,对于审核档案出现短缺的重要依据材料,要采取责任递次倒推等办法尽量收集原始材料,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归档;对确实无法收集到原始材料的,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说明或出具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和机构认证或认定后,归入干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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