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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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初中政治知识点:国家权力行政司法机关(三)
初中政治知识点:国家权力行政司法机关 初中政治知识点:国家权力行政司法机关 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下面是小编和大家分享初中政治公民权利和义务知识点归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权力机关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①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②地位: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其它中央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地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关系:其他地方国家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也受它监督。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立法权:与法有关(如通过、修改、废除法律等)。如通过《外商投资法》 (2)任免权:对国家干部的选举、任命、罢免。 (3)监督权:关于听取或审查国务院、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工作报告。 (4)决定权:通过、批准、决定除法之外的重要文件(如报告、决定、事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1)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2)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2、国家主席的职权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如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2)任免权。(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3)外事权。(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约定。) (4)荣典权。(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行政机关 1、行政机关 (1)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组成: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2、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①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行政机关的职权 (1)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5、行政机关如何依法行政? ①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②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6、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的原因和要求 ①监督的原因: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 ②监督的要求: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第六课第四框 国家监察机关 1、监察委员会 (1)性质 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组成:我国设立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3)职权:依照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 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国家监察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关系 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2、监察机关的职责: (1)监督职责。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 (2)调查职责。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意义: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调查,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3)处置职责。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国家司法机关 1、人民法院 (1)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①分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 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③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2)基本职权: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行使国家审判权。 (3)人民法院行使职权的要求 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社会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2、人民检察院 (1)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分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查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3)基本职权 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4)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要求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