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 37.5 KB |
- 74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方案、细则、工作指南12篇汇编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方案、细则、工作指南12篇汇编 目 录 1、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 2、XX县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3、XX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 4、XXXX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5、XX区XX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6、XX市第X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7、XX县第X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8、XX小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9、XX县XX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附报名表) 10、XX县城区中小学推行校内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 11、XX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实施细则 12、XX市XX区2020年春季学期校内课后服务平台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南 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XX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政办发〔2017〕144号)精神,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规范运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充分认识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要站在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准确把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定位和原则 (一)工作定位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主要是指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我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市、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在非寄宿制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开展,公办寄宿制义务教育段学校、高中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及学生家长需求情况酌情安排。 1.提供服务的时间。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主要指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和下午课后(不含晚上及周末、节假日、寒暑假期等休息时间),其中校内下午课后服务的时长原则上在1小时左右,具体时间安排由各中小学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2.提供服务的内容。校内课后服务分为向学生提供早餐、午餐、午间住宿等服务,以及下午规定课程教学完成后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坚决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3.接受服务的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在本校就读的中小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双职工家庭子女等困境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二)工作原则 1.量力而行原则。中小学应根据实际确定是否开展校内课后服 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闲置设施向学生提供早餐、午餐和午间住宿等校内课后服务。严禁将非闲置的教室、功能室改造为食堂和午间住宿场所。 2.自愿参加原则。中小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学生和家长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引导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机构。 3.公益惠民原则。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有条件的县(区)应加大财政投入,探索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校内课后服务需求比较强烈的县(区),鼓励探索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的名义违规乱收费。 4.民主管理原则。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参与实施,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要公开公正并征求家长意见,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校内课后服务的组织实施 (一)充分发挥中小学资源优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市、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大力支持和指导辖区内中小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 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广大中小学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校内课后服务项目的报备与评估 学校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必须由学校向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备。教育主管部门收到申办材料后,应及时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的评估组,对学校申请开展的校内课后服务项目、服务提供方案进行审查,以及对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进行实地评估,经评估认定具备条件的学校,方可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服务报备材料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留档备查,并定期公布备案结果。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将辖区学校开办校内课后服务情况报送市教育局。 (三)校内课后服务的申请与审核 学生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签字确认后提交学校。学校根据学生家长的申请,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可以提供服务的,由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后,组织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服务协议具体内容由学校与学生家长协商确定。 四、校内课后服务的收费与支出政策 (一)收费主体 校内课后服务的收费主体必须是学校,收取的费用要进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按季度公示收支情况。 学校向学生提供早餐、午餐、午间住宿等校内课后服务,向接受服务的学生收取早餐、午餐费和午间住宿费。其中早餐、午餐费为代收费,定期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午间住宿费包含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执行。学校向学生提供校内下午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要根据参与学生人数、服务内容、课时、教师劳务报酬和设施设备损耗、维修等成本,商家长委员会并征求家长意见后确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其中市级财政按照每生每天1元的标准,对实施校内下午课后服务的市区公办小学予以补助,补助资金可用于学校食堂、课后服务场所的建设和设施设备采购等。严禁学校以开设校内课后服务的名义乱收费。 (二)劳务报酬开支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内课后服务政策环境,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范畴。教职工参与由中小学举办的早餐、午餐、午间住宿等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的,劳务报酬从学校收取的专项费用中列支,参与由学校举办的下午校内课后服务项目的,劳务报酬从学校收取的校内下午课后服务费用和财政安排的校内课后服务专项补助经费中列支。具体 劳务报酬方案须由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学校食宿类校内课后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五、保障接受校内课后服务学生安全 各中小学要坚持把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首位,明确课后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演练。 切实消除场地、消防、食品安全、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必须确保提供校内课后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安全、卫生相关标准,符合学生身心发育特征。对损坏及达到使用年限的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合理配备校内课后服务管理队伍,实施对托管学生的有效管理。向学生提供校内午间住宿服务的中小学,必须有专门的学生宿舍,或富余的教室、功能室通过改建后能提供“一人一铺”的午休场所,要配备与在校午间住宿学生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学生宿舍或午休场所须符合安全、卫生管理要求。 向学生提供早餐、午餐的中小学,可由学校学生食堂供应或从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餐。由学校食堂统一供餐的,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 条例》,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各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学生早餐、午餐应本着营养健康的原则进行合理搭配,每周将学生食谱予以公示。 鼓励家长为在校内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购买校园意外伤害险。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成立柳州市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教育、发改、住建、规划、物价、财政、人社、卫计、公安消防、税务、食药监等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局际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局际联席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各县区、开发区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领导。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局际联席会议日常事务,做好课后服务的监督、检查、指导、汇总、协调工作;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落实局际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发改、住建和规划部门要将新建的学校提供校内课后服务所需基础条件纳入规划建设范畴,积极实施食堂和午间住宿场所的建设。 物价部门要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在柳州价格信息网上公示学校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监管。 财政部门负责审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助、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等方式开展校内课后服务项目的经费申请,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人社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劳动报酬的政策,并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税务部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学校开展食宿类校内课后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消防、食药、卫生等相关部门要为校内课后服务办证开辟绿色通道,同时加强监管。 其他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校内课后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扰乱教学秩序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学校校长是校内课后服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和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的人员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学校要成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内课后服务有关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工作规范(守则),切实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对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及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确需整改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充实队伍,优化服务 加强校内课后服务队伍建设,广泛动员优秀教师和人员,注重吸纳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五老”人员、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升学校实施校内课后服务的能力。各有关部门、学校及相关机构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杜绝道德败坏、品行不端人员混入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队伍。 (四)加大宣传,凝聚共识 各有关部门、学校要加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要大力宣传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的民生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要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XX县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中小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发〔2019〕10号)和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在全市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X教体办字〔2019〕291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充分利用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针对家长上下学接送难、节假日监管难和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课业负担过重、家长经济负担过重等问题,发挥好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开展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便民服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愿选择。课后服务应充分遵从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二)坚持公益惠民。课后服务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三)坚持科学合理。课后服务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坚持统筹协调原则。课后服务要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要统筹校内外体育、艺术、科技场馆等各类资源,协调开展服务工作。 (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各学校要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保障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三、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在读中小学生和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学习辅导帮 助。 四、推进步骤 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县城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先行试点推进课后服务工作;2021年秋季学期视试点情况在全县有条件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再行推进。 五、服务内容 (一)弹性上学服务。有条件的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应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确保开齐开足课程的前提下,实行弹性上学,适当推迟上课时间,尽量早开校门,让家长能够从容送孩子上学。实行弹性上学后,学校要统筹安排好早到学生的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实际,组织早到的学生开展晨练、晨读等活动,使学生“早到可进校、进校有事做、做事有监管”。 (二)在校午餐服务。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应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午餐可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企业进行配送。学校没有餐厅供学生集体用餐的,要利用教室等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并指导学生做好午餐的自我管理。 (三)在校午休服务。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应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休服务。学生午休时间为午餐后至下午上课前,一般安排在本 班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午休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学生午休场所应具备安全使用条件,条件较好的午休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 (四)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应为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提供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服务时间为下午正常放学后至18时前。课后托管服务分为“辅导类”和“兴趣类”两种,“辅导类”为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等为主要内容;“兴趣类”以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为主要内容。严禁变相成为集体教学、补课或上新课。 (五)课后兴趣活动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日,为有需求的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提供以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兴趣活动服务。坚决防止变相成为集体教学、补课或上新课。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1.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休等常规服务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提供午餐服务的,按成本核算收取费用。 2.对于课后托管服务和假日兴趣活动服务,应充分遵从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镇贫困家庭学生予以减半收取。 (二)收费标准 1.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属于服务性收费。根据市发改委和市教体局《关于我市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的函》,并经县政府批准,我县中小学和公办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1)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为主要内容的“辅导类”课后托管不超过120元/生/月;以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为主要内容的“兴趣类”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0%。 (2)双休日、寒暑假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按每生每天不超过25元的标准收取。 2.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按要求在校门醒目处和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发生关联行为,不得引入校外培训机构到校开展有偿活动,不得引入营利性社会组织或企业入校开展课后服务,不 得聘请校外培训机构到校内开展服务包干。 七、完善机制 (一)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备案机制。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前,要制定好课后服务工作方案,主动向家长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就课后服务相关内容制定课后服务申请表,发至有意愿的学生家长,由家长自愿选择、学生自主选择参加服务内容,家长和学生签字后将申请表交学校审核,经学校审核同意,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后组织实施。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或服务活动开展前)向县教体局报送校长签字、加盖公章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课后服务情况备案表》(详见附件)。 (二)建立课后服务日常管理机制。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餐、在校午休、课后托管、课后兴趣活动服务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注意发挥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和班(团、队)干部在课后服务管理中的作用,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充分挖掘学校师资、校舍、场地和器材等条件的潜力,积极利用家长和校外资源,发挥家委会作用,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挥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三) 建立课后服务宣传机制。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要加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的民生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每学期通过学生会、家长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总结经验,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四) 建立健全教职员工合理报酬机制。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正常履行职责和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在申报审批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适当增加,具体办法由由各校制定,并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八、强化保障 (一)明确部门职责。建立由县教体局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体制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县教体局牵头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管理,大力支持,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二)加强服务管理。实行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并明 确专人负责。加强课后服务的值班,每次服务活动必须安排校级领导坐阵值班。建立课后服务检查考评制度,加强对课后服务活动质量和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的考核,确保服务质量,让家长满意。考核结果须与教职工课后服务补助发放挂钩。 (三)狠抓安全管理。实行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交接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的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教体局将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督查力度,将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情况列入办学水平评估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重要内容,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切实保障课后延时服务质量。 (五)严肃课后服务纪律。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提前放学缩短课后服务时间;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教师个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挪用课后服务经费。坚决禁止借课后服务之机违规办班、违规补课、乱收费、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等;严 格教师考勤制度,在课后服务期间教师不得脱离服务岗位。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学生课后服务情况备案表 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课后服务内容 服务 时间 具体活动内容 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占比% 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占比% 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数 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人数 收费标准 是否公示课后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 是否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是否建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考核制度 一 年 级 二 年 级 三 年 级 四 年 级 五 年 级 六 年 级 小计 填表说明:1.课后服务内容指弹性上学服务、在校午餐服务、在校午休服务、课后托管服务、课后兴趣活动服务。2.服务时间要求:课后托管服务为下午放学后至18时前,课后兴趣活动服务要求安排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日。3.具体活动内容填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的具体活动内容,如课后托管服务内容为学生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指导学生作业、兴趣小组活动及拓展训练等。4.幼儿园、初中、高中各年级参与服务学生数对应填入一、二、三年级。5.课后托管服务及双休日课后兴趣活动服务要求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书面报备,寒暑假课后兴趣活动服务要求活动开展前报备。 XX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中小学校校内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不断创新教育服务模式,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总体要求 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是发挥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教学任务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措施。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以及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愿选择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应遵从家长意愿,充分征求家长意见,每学期初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人数、安全措施、师资配备、收费事项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二)坚持学校为主原则。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中小学校。对于家长在校外自行选择校外社会服务机构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校,可试行探索社会捐助、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四)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分步推进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切不可盲目求大求全,反对搞“一刀切”,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开始,每天不超过两个课时,结束时间原则上夏秋季不晚于 18:00,春冬季不晚于17:30。 (二)明确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小学中低年级学生为重点服务对象,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贫困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三)明确服务内容。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服务内容以集中作业辅导、自主阅读交流为主,对个别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可进行辅导答疑。在此基础上,可适当开展符合学生成长规律、满足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需求的体育、艺术、科技、文化、大阅读、综合实践、社团等活动。具体服务内容由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确定。不得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明确服务组织方式。学校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 制定本校课后服务方案。各中小学校的课后服务方案要先报驻片领导审核,再报基教股审批,最后报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备案后方可实施。学校向家长公开方案,接受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后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 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学校依法规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2.学校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3.学校引入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非文化类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按流程公开遴选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积极发挥校园书店在服务学生课外阅读方面的作用。 (五)明确服务成本分担及开支。各开展课后服务学校要将规范课后服务收费作为解决社会难题、回应群众关切的一件实事来抓。有条件的学校,可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对参与课后服务老师的报酬按课时津贴形式发放;确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社会捐助、适当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方式筹措经费。具体收费事项按XX市发改局、XX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的文件执行。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周期,多退少补。建立课后服务合理取酬机制,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性费除了发放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老师相应的劳务报酬外,学校因开展课后服 务所产生的相关水电、卫生、保卫、教学设施设备维护等费用可在该专账中列支,以免加重学校财政负担。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性费必须建立专账,专款专用,收支情况在每学期期末对家长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群众监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教育局成立党委书记、局长XXX任组长,XXX、XXX、XXX、XXX、XXX、XXX(常务)、XXX、XXX、XXX、XXX、XXX、XXX、XXX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基教股,由XXX兼任主任,XXX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指导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日常事务。 在教育局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实施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规范管理,在每学期开学前,对本校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工作进行认真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批,扎实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健全机制,确保安全。 开展课后服务学校和第三方社会机构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鼓励建立防范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廉政。 1、加强服务工作督导检查。教育局将把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各学校综合考核和日常督导检查范畴,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各学校在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和督促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力争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成效良好、家长和社会满意的课后服务工作局面。适时组织召开课后服务工作评比观摩活动,对好经验和做法进行交流推广。各学校要将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予以倾斜。 2、加强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第三方社会机构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做好服务内容与方式、服务收费与支出等各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领域的监管;对在课后服务期间组织或变相组织上课、补课,以及违反规 定收费、使用资金等行为,教育局纪检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 开展课后服务学校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开展课后服务学校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开展课后服务学校要将本单位实施办法和开展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 本《办法》自2020年秋季期起实施,有效期3年。 XXXX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为妥善解决部分家庭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管的问题,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社会公共服务,根据XX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以及《XX区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小学生课后托管工作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的切身利 益,是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现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城市发展更有温度、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托管对象 在籍在校就读且确有需求的学生。 三、托管时间 托管基本服务每天结束时间不早于17:00,对接送仍有困难的学生免费托管延时至17:30;在托管期间,实施弹性离校,为家长接孩子提供便捷,集中放学时间为17:00、17:30两个时间。每学期提供2次申请变更机会,分别为开学初和学期中。 四、托管模式 学校免费托管服务 五、托管内容 学校免费托管服务,是面向放学后在家无人照管的小学生提供的政府托底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是看护学生自主学习,同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适合的艺体活动等。学校免费托管,在活动安排上要尊重家长意见,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要与“十个一”项目的实施、与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 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 六、托管申请 学校向家长公布实施方案,进行问卷调查并印发书面告知书,准确解读托管实施方案,将托管时间、服务内容、组织形式等详细告知全部家长,使家长对政策有清楚、理性的认识。切实杜绝人为设置障碍阻止有需求的家长申请免费托管,不得要求申请托管的学生家长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七、人员安排 合理整合安排教职工轮流看护,可吸纳退休教师、社区志愿者、家长志愿者义务协助免费托管工作,但不对其提出强制性要求。 八、保障措施 1.强化监管。课后校内托管服务要切实做到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当日值班干部要做好托管过程的监管和管理工作,建立服务评价机制,每日做好巡查记录,定期进行评价。 2.保障安全。学校将切实完善学校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托管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 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托管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 3.畅通渠道。学校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及时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设置公开电话XXXX-XXXXXXXX,家长也可以通过班主任、家委会等多种渠道进行反映。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教导处,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XXXX小学 2020.9 XX区XX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教委基〔2019〕XX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 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以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根据从我校实际出发,就做好我校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看护原则 遵循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统筹安排、有限服务的原则,为放学后学生看护确有困难的家庭解决后顾之忧;服务以保障学生安全为主,不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不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三、看护对象: 放学后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本校学生。 四、看护人员: 本校教职员工 五、看护时间: 工作日下午放学后至18:00。 六、工作要求: 1、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全面负责课后服务工作,并成立由全体行政、全体年级组长为组员的课后服务工作小组,落实服务责任制, 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和机制,组织宣传让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家长的合理诉求,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与有序,而且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各类保障。 2、健全制度和机制: 根据市教委有关《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X教委基 [2014] 8号)、《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X教委基[2017] 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XX区XX小学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制度》。见附件1 学校总务处落实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队部、班主任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德育处建立相应的学生伤害应急处理机制,教导处制定并落实考勤制度和人员的安排。 3、加强宣传,增进共识 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市教委有关《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领会精神,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通过家委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方式传播科学的课外育人观念,倡导家庭课后看护,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亲子关系、家庭关系,提升课后家庭看护、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采取信息公示、班群等多种方式告知家长,提高家长对这项工作的知晓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配合。 七。加强保障,强化激励 1. 确保参与服务人员的劳务所得。本校教职工担任看护人员的劳务费用纳入绩效工资方案。通过绩效工资分配倾斜保障参与课后服务的在职教职工的劳务所得,并将服务态度、工作量和工作实绩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其激励功能。 2.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放学后看护学生在校安全。 3. 学校将看护学生集中安排教室作看护。当班人员负责点名,18:00之后安排未离校的学生至传达室等候家长来接。 XX市第X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 意见》、《XX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XX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解决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帮助缓解学生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我区人民政府关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解除家长后顾之忧,满足社会客观需求,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XX市第X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统一思想,建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以保证规范、有序、高效地实施托管服务工作。 二、课后服务对象 XX市第X小学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鱼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 三、服务内容和时间 一、二年级学生主要以阅读课外读物为主,三至六年级学生主要以完成当日书面作业为主。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将组织开展作业辅导(语、数、英)、文体活动(如乒乓球、篮球、足球、象棋、跳棋等)、兴趣班(如书法、绘画、音乐、舞蹈等)和科普电影等活动,拓展学生视野,培养学生健康兴趣爱好,健全学生心智和人格。 午休服务:学校提供简易的午休场室,参加午休的学生安排在教室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功能场室。条件较优越场室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逐步改善学生午休的场所环境。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是指正常上课日的中午、下午课后至18:00止。 时间安排表:(具体时间以学校新学期作息时间为准) 编号 时间 内 容 备注 1 12:10 老师组织学生在指定教室集中就餐。 2 12:50 午餐后,老师组织学生在指定场室午休。 3 13:40 学生起床整理寝具和场室复位。 4 13:50 学生回到所在上课班级。 5 14:10 学生午练、午读。 6 14:30一16:05 下午第一、二节课。 7 16:30一18:00 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 四、实施原则 学生在校内课后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共同监管”的原则。 (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学校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学生课后服务收费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所需成本,由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共同监督。 五、组织实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学校召开行政会议、教职工会议及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二)组织自愿报名。严格执行局的时间安排,发放报名告知书,坚持学生自愿、家长书面申请的原则,由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有序组织学生报名,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三)落实课后服务管理。学校落实课后服务教师和值班领导,遵照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做到安全、有序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服务有方向,有方法,有措施。 (四)具体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职责,由学校统一安排,并认真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1、上午第四节、下午第二节课结束后,班主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课后服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看护教师。(如有请假者,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到看护教师。) 2、看护教师每天看护时要做好各班需要看护学生的签到工作,核对好名单后和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3、看护结束后,下午6:00各班看护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整队放学离校,清点好人数,教育好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送到校门口外,保证学生安全离校。 4、值班领导要做好各班看护时间的巡视工作,看护结束后值班领导组织和配合看护教师做好各班看护学生集体放学,负责清校。 六、服务经费及收支管理 (一)午餐费用。午餐收费实行按实收取。经由学校家委会与配餐中心自行商定,每餐8至10元的幅度(我校家委会已经在日前召开会议,家委会成员一致同意选定10元档午餐)。开学后由家委会统一收取本学期午餐费转交给配餐中心,配餐中心在学期末按照实际就餐数计算相关费用进行“多退少补”,如有学生取消订餐,由学校协助家委会做好退款工作,接受教育局、物价局、学生家长监督。 (二)午休及课后服务费用及收支管理。根据本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制订收费标准,初定午休及下午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两项服务费合共12元/人/天(如只选其中一项的,则收6元/人/天),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收费形式经有关部 门研究确定后再行公布。 本方案解释权归XX市第X小学所有。 20XX年XX月XX日 XX市第X小字 XX县第X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满足广大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后服务需求,根据《XX县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立德树人”育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支持、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的要求,扎实稳妥推进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学校组织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告知服务事项,充分征求家长意见。 (二)坚持公益性惠民原则。学校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阵地作用,利用校内一切设施设备,为开展课后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三)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学校做好宣传动员,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扎实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不搞一刀切。 三、服务对象 学生每天下午在校学习正常放学后,自愿需要进行课后服务的学生。 四、服务时间 每天下午正常放学后。 (一)一二年级: 从周一下午16:20—18:00;周二至周五下午15:30—17:10。 (二)三、四、五、六年级: 从周一下午16:20—18:00;周五下午15:30—17:10。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学校及时告知学生及学生家长。 五、服务内容 由学校安排负责的教师组织、督促和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及学习疑点、难点辅导。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阅读、书写训练、技能训练、补短板辅导,开展特色兴趣服务、体育、美育、科技等活动,禁止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上课。 六、工作流程 (一)服务公示。学校利用家长会,向学生家长公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信息,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各班级在班级群里公布“实施方案、服务事项、费用标准、注意事项”等征求家长意见。 (二)实行申报审核备案制。学校实施方案、服务费用管理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辅导时间及课程设置等报中心校审核备案。 (三)报名申请。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向班主任提出申请,自愿缴纳服务费用,由学校总务处审核并公布名单。 学校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合理编排班级,安排辅导学时,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 (四)组织实施。 1.成立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XXX 副校长 XXX 副校长 成 员:XXX 教导主任 XXX 党支部副书记 总务主任 XXX 党支部组织委员 办公室主任 XXX 校长助理 XXX 少先队辅导员 XXX 工会主席 XXX 党支部纪律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导处,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为副主任,其余同志为成员,负责课后服务日常管理工作。 2. 辅导及管理人员配备。每个班级每节课配备1名辅导教师。每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期间,学校分别配备1名学校管理人员,1名安全保障员。 3. 服务经费。每天放学后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按不超过2课时计算,据实统计(行政管理、安全保障员参照执行),每课时发放不超过40元的劳务报酬。 4. 经费来源。根据规定“服务性收费标准:每生每月50元,每学期200元”。学校可根据服务日期,酌减收费标准。2020—2021学校年度第一学期,收费标准为:120元/生。 (五)课后服务费收取方式、管理与使用。 1.每学期开学后学校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发放告知书,由学生家长通过智慧校园缴费。 2.学校汇总课后服务费后划入县级财政代管户“代办课后服务费”科目进行核算。 3.经费管理及使用。参照《XXX小校内课后服务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执行。 4.学校建立校级家长委员会,履行经费的监督管理职责。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加强管理,规范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严格规范管理。在严格执行《XX县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把课后服务工作的出勤、辅导活动、安全保障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一并纳入对教师的考核。 (三)保障学生安全。学生课后服务安全保障工作参照学校日常安全管理规定执行,辅导教师要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电话联系告知等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师生人生安全。 学生家长要落实孩子在服务结束后的接送任务,确保学生安全。 (四)强化监督督促指导。学校党政工少领导成员要加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督促工作,确保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安全、健康运行。 八、本《方案》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XX县第X小学 2020年9月30日 XX小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坚持按需原则,对按时接学生放学确有困难的家庭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后报学校确定。 二、实施原则: 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统筹安排、有限服务。 临时需要看护的学生须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送至看护班级,并作好记录。 三、看护时间与形式: 第一阶段看护:班级为单位的大批量看护时间,放学之后到4:10。 第二阶段看护:视看护人数统筹混班的少量看护时间,4:10—5:00。 第三阶段看护:视看护人数集中看护5:00-6:00 四、申报流程: 对按时接学生放学却有困难的家庭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写明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理由、接孩子时间、家长联系方式等信息,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班主任汇总后、学校审核情况后,确定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名单。 (一)对按时接学生放学确有困难的家长申报流程如下: 1、到班主任处领取纸质看护申请表 2、如实填写后报班主任审核 3、学校核实确定 (二)对临时接学生放学有困难的家长申报流程如下: 1、提前书面形式告知班主任老师 2、班主任老师向学校提出临时看护申请 五、课后服务原则和内容: 1、家长和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 2、不得将看护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我校将根据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一般安排参与课后看护的学生做作业、自习和课外阅读等活动。 六、看护管理: 1、建立看护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XXX XXX 职责:负责学校方案的制定、实施;相关规章和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相关考核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场所、设施设备等的保障。制 定安全台账和应急预案工作,一旦出现情况,应根据预案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2、建立看护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组室长 职责:家长申请的审核;看护工作的组织;看护人员的安排;看护工作的过程性管理、评价和监控。认真、如实记录学生看护期间的状况,记录好台账。 3、学校教职工志愿者提供看护服务。 七、安全保障: 1、建立健全“放学后看护学生手册”。 对在册的学生向家长发放“学生接送卡”,做到持卡接送。5:00——6:00看护,家长不得进入校园,由门卫护送出门,并作好确认工作。 2、做好校内看护交接手续,包括因病因事缺勤的通报记录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3、学校设立符合安全要求的看护场所,经常开展维修和护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在看护时间内的安全。 4、学校会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 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效果。 XX县XX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附报名表) 为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办公厅关于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2018]9号)精神,依据《XX县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积极探索利用学校教育资源有效解决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有效途径,丰富学校课后兴趣培养,为广大家长解决后顾之忧,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下午课后托管(晚托)服务,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校以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竭诚为家长服务、为学生服务,创新校内课后服务模式,认真解决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管的难题,填补学校课外教育空白,促进学生健康成 长,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一,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提醒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课后服务机构。 第二,托管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第三, 我校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以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目标要求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托管学生在校安全; 2.体现“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 3.达到“高效托管”的要求,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精心运 作、有序托管、有效托管,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四、服务内容(晚托) (一)形式及内容: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1.勤智乐学班(作业辅导) 2.兴趣特长班 体育科:足球、花样跳绳毽球、围棋、乒乓球、武术 美术科:硬笔书法、书法与国画、绘画、素描、手工 音乐科:口风琴、舞蹈、合唱、民乐 信息科:电脑绘画、电脑编程 语文科:阅读与口才、阅读与作文 数学科:趣味数学、数学新思维 英语科:英语口语交际 (二)实施程序: 1.大力宣传,正确导向 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和家长委员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大力宣传课后托管的相关文件精神、政策依据、托管原则、托管办法、服务费用等系列问题,引导家长积极主动地参与托管工作。 2.选准机构,分清责任 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进行管理。学校将采取信息公示、微信公众号、校讯通等多种方式告知家长。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作为收费主体,培训机构履行学生课后托管的组织、运作、托管费用收支、效果评估等重要职责,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收取的费用要进行专帐管理,并在每学期末公示收支情况。 3.书面申请,审核确认 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服务条件、审核标准和费用标准等信息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家长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有托管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XX县XX小学学生在校课后托管服务申请表》,由家长自行选择托管班级,签字认可后提交学校。学校审核通过,交与第三方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书。 4.具体安排 学校根据各年级申请托管人数及学生家长意愿进行编班,具体 办法是: (1)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学生课业“减负”精神,切实做到“三不”原则,即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2)根据现有的师资力量,充分利用家长资源、社会资源,开设兴趣特长班和勤智乐学班。 (3)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的时间: 夏季: 16:10--17:30(一、二年级); 16:10—17:45(三至六年级) 冬季: 16:10--17:15(一、二年级); 16:10—17:30(三至六年级) (4)场地安排: 勤智乐学班及语数英兴趣特长班:本年级教室 体艺、信息兴趣特长班:功能场室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学校专门成立课后托管服务领导小组,制定管理制度,处理托管工作的日常事务;协助配置各班托管人员、建立学生档案,督导教师高质高效做好托管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家庭作业,不断提高托管服务质量。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负责教学巡查: 教学部门行政 负责安全纪律巡查:德育部门行政 2.建立预案、保障安全 学校和第三方社会机构把安全放在首位,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落实安全责任。托管期间学校将安排领导、教师值日,负责托管期间纪律巡视和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托管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 门卫登记制度,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建立雨天应急预案。雨天很多室外活动无法开展,所以,要制定雨天托管班级安排和辅导教师安排,保证雨天井然有序。 3.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1)加强教师管理 托管辅导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托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做好学生的考勤和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学生认真完成训练任务,组织开展兴趣培养、思想品德教育、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主动与家长、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托管辅导教师要积极完成辅导任务,每天必须填写《托管学生考勤表》,接受学校和家长的监督考核。 (2)加强学生管理 学生放学后,进入“托管”服务相关教室;学生应在规定区域内活动,有事必须向老师请假。室外活动时,要服从指挥,保障安全;要讲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要认真完成训练任务,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老师;有特殊需提前离校回家必须向老师办理请假手续。 (3)加强经费管理 我校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按照成本核算,适当收取一定管理服务费。兴趣特长班每次20元,勤智乐学班每次5元。 “托管”服务费主要用于参与管理服务人员、辅导老师的劳动补贴、科研、培训及风险保证金。学生在校托管服务相关经费由第三方培训机构负责管理。 附:各年级课后托管服务报名表 XX县XX小学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报名表(一年级) 学生姓名 就读班级 家长签名 内容 时间 勤智乐学班 (5元/次) 兴趣特长班 (20元/次) 参加托管班 名称 所需费用 备注 星期一 勤智乐学班 趣味数学 星期二 勤智乐学班 足球、花样跳绳+毽球、围棋、 硬笔书法、绘画、舞蹈、合唱 星期三 勤智乐学班 阅读与口才 星期四 勤智乐学班 XX县XX小学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报名表(二年级) 学生姓名 就读班级 家长签名 内容 时间 勤智乐学班 (5元/次) 兴趣特长班 (20元/次) 参加托管班 名称 所需费用 备注 星期一 勤智乐学班 趣味数学 星期二 勤智乐学班 足球、花样跳绳+毽球、围棋、乒乓球、硬笔书法、绘画、舞蹈、合唱、口风琴、民乐 星期三 勤智乐学班 阅读与口才 星期四 勤智乐学班 XX县XX小学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报名表(三年级) 学生姓名 就读班级 家长签名 内容 时间 勤智乐学班 (5元/次) 兴趣特长班 (20元/次) 参加托管班 名称 所需费用 备注 星期一 勤智乐学班 数学新思维 星期二 勤智乐学班 英语口语交际 星期三 勤智乐学班 阅读与口才 星期四 勤智乐学班 足球、武术、花样跳绳+毽球、围棋、书法与国画、手工、绘画、合唱、口风琴、舞蹈 XX县XX小学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报名表(四年级) 学生姓名 就读班级 家长签名 内容 时间 勤智乐学班 (5元/次) 兴趣特长班 (20元/次) 参加托管班 名称 所需费用 备注 星期一 勤智乐学班 数学新思维 星期二 勤智乐学班 英语口语交际 星期三 勤智乐学班 阅读与口才 星期四 勤智乐学班 足球、武术、花样跳绳+毽球、围棋、书法与国画、手工、绘画、合唱、电脑编程、电脑绘画 XX县XX小学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报名表(五年级) 学生姓名 就读班级 家长签名 内容 时间 勤智乐学班 (5元/次) 兴趣特长班 (20元/次) 参加托管班 名称 所需费用 备注 星期一 勤智乐学班 数学新思维 星期二 勤智乐学班 英语口语交际 星期三 勤智乐学班 阅读与口才 星期四 勤智乐学班 足球、武术、花样跳绳+毽球、围棋、书法与国画、手工、绘画、合唱、电脑编程、电脑绘画 XX县XX小学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报名表(六年级) 学生姓名 就读班级 家长签名 内容 时间 第一节 第二节 所需费用 备注 星期一 勤智乐学班 分层提高班 5元 星期二 勤智乐学班 分层提高班 5元 星期三 勤智乐学班 分层提高班 5元 星期四 勤智乐学班 分层提高班 5元 XX县城区中小学推行校内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特别是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等问题,疏堵结合整治非法有偿补课,多渠道丰富并保障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积极回应新时代广大家长的关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XX省教育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财政厅、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发〔2019〕10号)有关做好课后服务的总体要求和上X市相关四部门下发的《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X教发〔2019〕8号),结合XX实际,现就XX县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明确工作定位 开展中小学放学后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等原因不 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 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是指在学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的课后服务。校内课后服务不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但它是体现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学校要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努力做好让家长放心的事。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校内实施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放学后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由家长提出申请,自愿作出选择。 (二)统筹安排原则。校内课后服务面向特殊群体而非全体学生。学校课后服务对象审定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原则。 (三)公益服务原则。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原则,建立完 善成本核算机制。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可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四)公开透明原则。校内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具体安排 (一)课后服务时间。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下午放学后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具体服务时间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历和实际情况明确。(二)课后服务对象。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对象范围为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课后有需求的中小学生。各地课后服务对象一般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三)组班和人员配备。校内课后服务,根据实际人数组班,人数较少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每个课后班应至少安排一名教职工负责管理服务。(四)课后服务活动内容。校内课后服务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主要是组织学生在校园内自主阅读、课后作业、体育锻炼、社团活动等。学校面向全体学生的拓展性课程活动和部分学生参加的校艺术队、体育队等不属于校内课后服务范畴。 四、管理运行机制 (一)政府指导,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 理体制,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发改(价格)、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共同做好校内课后服务政策制定、指导管理工作。 (二)学校主体,加强合作。校内课后服务实施主体是学校。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校内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鼓励学校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等担任义工,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三)合理收费,规范使用。校内课后服务收取适当费用,以保证校内课后服务的正常运行,但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费具体标准,由县发改委会同县教体局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校内课后服务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 (四)教工参与,合理取酬。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见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 (五)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切实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县教体局要会同县财政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校内课后的学生投保学生平安保险等。 五、工作推进要求 (一)积极有序推进。2020年,在城市规划区内公办中小学、乡镇中心小学、XX镇XX小学、XXXXX小学、XXXX小学等有课后服务刚性需求学生的中小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试点。根据试点推进情况,稳步有序推进中小学校内课后延时服务。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教育体局是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县财政局对校内课后服务要不断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要强化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完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措施,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县发改、财政、综治、公安、人社、市管、卫健、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三)严格监督管理。坚决禁止学校把校内课后服务变成“培 训班”“补课班”,进行集体教学;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XX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2018〕9号)、《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及《XX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服务时间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早、午、傍晚三个时段,早上时段为学校早上上课前的40分钟,中午时段为上午放学至 下午第一节上课,傍晚时段为下午放学至18:00止,具体服务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服务对象 校内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非寄宿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三、服务内容与形式 (一)在校早餐、午餐服务:学校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学生早餐、午餐由有条件的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食品经营企业进行配送。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国家教育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45号令),做好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工作。 (二)在校午休服务:一般安排在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消防安全和卫生安全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午休,并均应具备使用条件。条件优越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学校管理服务力量不足时,可以引入社会机构开展午休服务。 (三)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托管时间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积极发挥校园书店在服务学生课外阅读方面的作用。 (四)服务管理。学校要建立安全管理、师生考勤、卫生消毒、信息通报、家校联系等机制,配齐配足课后服务人员,提高服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能力。课后服务要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增加课后服务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挪用服务项目经费。 (五)课后服务费用标准。课后服务坚持公益非营利性原则,参照周边县(市、区)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建议学生每人每天早餐标准不超过4元,午餐标准不超过12元(菜式品种为2荤菜+1素菜+汤或水果),具体实施标准由家长委员会研究决定。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为中午时段3元,傍晚时段3元。 (六)家长可根据需要选择部分服务内容。 四、完善机制,规范管理 (一)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管理,强化担当、落实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定并统一实施的工作制度,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学校主体,建设队伍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鼓励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合作,发挥第三方社会机构的专业优势,共同做好服务,同时要广泛动员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在校青年教师、大学生、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文化艺术、心理疏导、饮食作息等形式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提升服务能力。杜绝道德败坏品行不端人员混入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队伍。 (三)家长有责,成本分担 家长是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与 学校共同担负校内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参与服务情况及收费项目支出的监督等。由学校提供的早餐、午餐收费项目或由配餐企业提供的早餐、午餐收费项目,由学校人员提供的午休服务课后托管服务或由社会机构提供的午休服务课后托管服务,一律按照物价等部门管理规定执行。 (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 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及第三方社会机构,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服务条件、审核标准和费用标准等信息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提出报名申请;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作为收费主体,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 (五)教工参与,合理取酬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教职工参与由中小学校举办的早餐、午餐等校内课后服务项目,劳务报酬从学校收取的专项费用中列支;参与由学校举办的其他校内课后服务项目的,劳务报酬从活动相应的经费渠道中列支。教职工参与由第三方社会机构举办的校内课后服务的,劳务报酬由举办机构按规定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 (六)健全机制,确保安全 各中小学校和第三方社会机构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七)加强宣传,凝聚共识 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开展课后服务学校要在充分尊重家长意愿的基础上,摸清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结合实际制定本校课后服务方案,报市教育局研究批准后实施,各校不得在未批准前擅自收取课后服务费。 本实施方案自2020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 XX市XX区2020年春季学期校内课后服务平台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南 校内课后服务平台为保障XX市XX区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应对师生返校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筹备疫情防控期间的安排并制定此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筑牢校园防疫阵地,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坚决防止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切实做到“滴水不漏、万无一-失”,确保师生返校平稳、有序、安全。 (二)为平稳有序推进学生返校后430校内课后服务的相关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XX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