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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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大学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2020大学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芜湖市关于在全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所称的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垃圾分类处理机制,着力提高全体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创建生态、美丽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全员参与、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涉及学校办学、师 生生活的大事,需要全体师生共同参与;后勤等有关部门履行分工责任,各二级单位落实管理教育责任。 2.完善机制、鼓励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采取与政府、社会合作模式,分类管理的实施操作由专业化服务公司等社会化主体全面负责,运用创新手段提高分类处理效能。 3.加强宣教、重在育人。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优化育人环境的重要途径,作为师生环保习惯养成、学生文明素养提升的重要载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校园绿色生活方式。 三、工作目标 以生活垃圾“总体减量、源头分类、运营外包”为目标,积极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全员知晓、全员参与;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将垃圾分类深入到垃圾处理的每个环节;积极构建校园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积极做好监督检查,实现校园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四、分类方式、标准及要求 1.分类方式 按照芜湖市要求,我校生活垃圾分类采取“四分法”,即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独分类收集,其中 有害垃圾容器为红色,可回收垃圾容器为蓝色,厨余垃圾容器为绿色,其他垃圾容器为橘黄色。具体区域、部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放置。学校垃圾分类容器应按照标准逐步更换统一。 2.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及标准 (1)公共楼宇(学生公寓除外)每层楼的公共区域适当位置或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设置1个收集点,每个收集点至少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各1个。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置室内合适的收集容器,室内可根据空间、人数和工作需求设置至少1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室外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桶按人数、投放量合理配备。 (3)食堂及供餐区需配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根据用餐人数和厨余垃圾产生量设置,以不满溢为标准。 (4)教学楼每层楼适当位置设置1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办公室宜设置1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卫生间宜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5)学生公寓区建设垃圾分类收集亭,各亭设置一组240L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6)划区域配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容器应按便捷、安全的原则设置。 3.建筑(装潢)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投放。校园产生的建筑(装潢)垃圾,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封闭式建筑(装潢)垃圾临时堆放点,集中运往区建筑垃圾临时回填点填埋处理。 五、重点任务及职责 1.组织领导机制 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由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领导统筹、组织协调、部署指导全校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垃圾分类事务的协调处置;成立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组长为后勤管理处处长,副组长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成员为各学院等二级单位指定负责人,具体负责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存贮、转运等工作及具体问题处置。 2.有效实施分类 学生食堂区域,由食堂经营主体做好前后场各类加工所产生其他垃圾、餐余垃圾等分类回收、存放、外运等。学生公寓区域、教工周转房区域,由物业服务公司做好生活垃圾袋装化投放、分类回收、存放、校内转运等,其中学生公寓区域实行分段定时投放管理。公共教学、科研、办公等区域,由物业服务公司做好生活垃圾楼层分类投放、总体分类回收、存放及校内转运等。学校大门、道路等校园内开放式区域,物业服务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片分类投放、总体分类回收、存 放及校内转运等。赭山校区教工生活区,由住户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分类回收、存放及校内转运等。分类直接与管理责任人如下: ——室外公共区域、学生公寓、公共教室,参与服务的社会企业为直接责任人,后勤管理处为管理责任人。 ——专业教室、实验室、办公楼、运动场所,参与服务的社会企业为直接责任人,使用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学生食堂、超市等校园餐饮服务供应区域,经营主体为直接责任人,相应监管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工程现场及临时设施周边,施工单位为直接责任人,归口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校内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主体为直接责任人,归口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校内举办大型活动时,校内主办方(如无校内主办方,校内承办方即为直接责任人),及活动所在区域物业服务公司为直接责任人,审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3.分类设施建设 为确保我校校园生活垃圾有效分类和芜湖市接收外运,后勤管理 处统筹做好各种垃圾分类设施的清单制定、安放设置,财务处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做好垃圾分类设施的采购事宜。 4.开展宣传教育 宣传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团委及各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皖江学院)开展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显着的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将垃圾分类融入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内容之中。各班级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团日活动、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现场交流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教育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科普知识,营造倡导绿色校园的良好环境。宣传部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报道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5.强化监督管理 按照《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要求,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校内各社会服务单位,全体师生员工,都应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的义务,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绿色生态的文明校园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校内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责任举报、投诉。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对当地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收运 作业服务单位等反馈的垃圾分类不达标情况,应当在核实情况后,要求相应管理责任方及时改进,并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共同监督整改。学校建立由师生代表组成的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 具体职责任务分工见附件2。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与推广阶段(2019年9-10月) 1.明确管理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学校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纳入重点工作,细化管理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宣传栏、PED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意义。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明确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强化党员、团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表率意识,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一个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带动一个公寓、一个教室,引领整个校园的良好氛围。 3.设置分类设施 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规范分类标识和颜色,对目前已在使用的垃圾收集容器,若容器颜色与现有分类标准色不一致时,采用加贴分类标识的形式进行规范,逐步自然淘汰更新。各部门、各单位按实按需,逐步更新。 (二)全面实施与巩固阶段(2019年10月开始) 1.固化垃圾分类管理 根据芜湖市《关于在全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通告》要求,芜湖市12月1日起将对混装垃圾拒绝收运、处理。学校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制定出台校园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各部门、各单位按垃圾分类规定,组织师生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加强监督管理,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管和考评 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先进评选,注重培育典型示范,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班级、寝室、教师、学生给予表彰,以此促进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学生处、研究生院、后勤管理处、团委等协调成立垃圾分类学生志愿队和巡查监督队,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垃圾分类检查督促,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与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抓好工作落实,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 2.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建立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同实施机制,制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人员,逐步建立多方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配合常态化工作体系,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合力。 3.严格考核奖惩 学校采取有效形式对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投放、回收、转运等环节进行监督考核,对工作落实有力、成绩明显的单位给予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依据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对积极参与、带头示范的主体给予奖励,对随意投放、分类不到位的主体给予处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