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1年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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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1年工作要点范文

民政局 2021 年工作要点范文 2021 年,全县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和民政工作系 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第十四次民政会议、第十七次全省民政 会议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四届八次 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工作理念,按照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围绕 xx“四项 行动”,坚持疫情防控和民政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贯彻 社会政策托底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 切,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 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主动融入全市“两城”建 设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做好“两篇”文章,开展“守纪律、 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 美丽繁荣和谐 xx 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一、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1.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封闭式管理工作,协调保障防疫物资供 应,强化人员防疫知识培训和检查指导;优化便化措施,严控救 助、婚姻、殡葬等场所人员聚集,清明期间实行预约祭祀、错峰 祭扫;持续关注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细化实化民生保障和社 会救助政策措施,做到应兜尽兜、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扶 尽扶、应帮尽帮;集中开展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走访救助, 着重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 生活困难;依法、规范疫情防控物资慈善捐赠,主动接受社会监 督;做好疫情防治一线医务工作者及援鄂医务人员的老人关爱服 务,关心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 二、持续推进社会救助 2.开展农村低保三年治理 2020 年专项工作,健全完善低保 系列制度;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稳定解 决“两不愁”问题;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全面落实农村低保、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凉山 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全部按程序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 障范围;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兜底保障方式,将符合条件的重度 残疾人、重病患者按户或按个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已经脱贫 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再次陷入生活困难或可能出现生活困难的,建 立快速审核审批机制,及时给予低保或者临时救助;建立临时救 助备用金制度,探索小额临时救助金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提高 临时救助时效性;推动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建设, 配备满足相应工作需求的人员数量,确保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监管、 复核认定要求在基层有效落地;规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深入开展“大爱四川 情满救助—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 项救助行动。 三、扎实推进福利慈善事业 3.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至 100 元/人·月;分类保障困境儿童,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 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调研儿童需求,完善“三留守”系统数 据,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管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 “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做好慈善款物捐赠 接收、拨付及“福彩圆梦·孤儿助学”等工作。 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4.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全面完成第二批 6 个乡镇村级建 制调整改革和 12 个乡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新村基层自治组织 特别法人赋码、村党组织、工作委员会成员到位、村级挂牌运行、 村(居)干部培训及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等工作。 5.深化民主自治。梳理村(社区)“两委”依法依规履行职 责事项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建立村级民事代办制 度;坚持选育用管并举,建立健全选任、培养、考核等为主要内 容的专业化、职业化用人机制,建强基层干部队伍。坚持制度创 新、分类管理,梯次构建、可持续发展,健全完善岗位薪酬体系, 进一步规范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过渡期村常职干部职数设置、任职 条件及报酬待遇,严格落实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逐 步提高并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创新基层协商议事 形式和活动载体,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规范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 约)“红黑榜”制度,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红白理事会及新乡贤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整治婚丧大操大 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加强法律法规 和政策宣传,做好 2021 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前期准备工作, 配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积极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 主任、村集体经济负责人“一肩挑”及县级备案管理制度。 6.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结合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 设、乡村振兴战略、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细化村“两委”班 子成员选任条件和标准,全面落实村(社区)干部联审机制,坚 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 五、扎实推进区划地名管理 7.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时刻绷紧风 险防控这根弦,密切关注乡镇改革后的潜在风险隐患,加强预测 预警预防,做好排查化解工作,严防发生影响全局的稳定事件。 完成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勘界和 xx 县乡镇行政区划图 制作工作;开展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乡镇、村级地名标识标 牌设置及楼门牌编制工作。 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8.推进养老项目建设。完成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 点、省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试点改革任务。继续对城南“长 者餐厅”老年人就餐实施补贴,依托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 社区、餐饮服务单位建设 xx 县主城区全覆盖及渔门镇、红格镇 助餐服务点;分批完成桐子林镇 “康邻乐寿长廊”建设,启动 红格镇、渔门镇 2 个社区养老服务休闲娱乐长廊建设;争取建设 50 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启动孝善村建设;推进 205 户困 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配置残疾人康复辅具。 9.补齐养老服务短板。通过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开展生活照 料、安全保障等上门服务等形式,为全县 3220 名 60 周岁以上困 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建立空巢、独居、孤寡老人定期寻访 制度,为 640 名城乡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基本居家养老服务;配合 做好 60 周岁以上老人数据采集和老年人能力需求评估;建设 26 张护理型床位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启动 1 个 200 张床位的分 级照护失能、半失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 设,争取县养老院建设项目。 10.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建立养 老护理员就业、岗位补贴制度,制定《xx 籍困难学生就读养老护 理相关专业资助方案》;提升改造 21 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并 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将社会救助福利中心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督 促完成红格片区中心敬老院延伸门诊、延伸病床、康复理疗室建 设并开展医养融合服务;开展养老服务社工队伍建设,每 1000 名老人配备 1 名养老服务社工;对在县民政局完成备案的民办养 老机构实施运营补贴,配合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为县老年协 会办公活动场所、为老服务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制定《xx 县高龄 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按月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高龄津贴。 七、抓好社会专项事务管理 11.规范婚姻登记。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和人员培训, 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达 100%。规范管理婚姻登记严重失信人员 名单,推进数据共享核查,落实婚姻登记严重失信人员信用约束 和联合惩戒。结合纪念《婚姻法》实施 70 周年,强化婚姻法律 法规宣传,引导移风易俗。继续配合县妇儿工委、人口与计划生 育部门按“两纲”的要求,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出据婚前医学检 查表。继续设立渔门婚姻登记处并长期派人驻守,全力做好北部 片区婚姻登记便民化服务工作。 12.强化殡葬管理。加强对殡葬服务站和圣水陵园的监督、 管理,落实禁燃禁放措施,倡导文明祭扫,推行网上祭祀,继续 实行祭祀用品销售、购买实名制登记,确保春节、清明节、中元 节祭扫安全;持续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全县户籍居民四 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开展火葬区调整工作,完成 1 个农村 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争取建设北部殡葬服务中心;开展民族团 结进步创建进陵园,再次开展宗教场所骨灰格位检查,再次启动 农村超标墓拉网式检查,巩固“住宅式”墓地等殡葬领域突出问 题专项整治成果。 1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落实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和注销制度,清理僵尸社会组织;发挥社 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依法开展宗 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14.深化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做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 平考试宣传动员,落实社工人才政策、资金;规范志愿者注册, 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 八、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15.强化理论武装。继续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党组会、“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日、主题党日、职工例会集中学 习和学习强国 APP、协同办公平台、局微信和 QQ 工作群等灵活 学习方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 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 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 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全国第十 四次民政会议部署、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和上级民政部门对民 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化 民政事业改革创新。 16.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摆在首位,制定党 组班子及成员抓党建“三张清单”,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 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党建工作的基层 基础。定期与帮扶村党支部开展“支部共建、四好同创”活动, 发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作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 析研判,全面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 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持续正风肃纪、反对“四风”,持续整治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 表率”活动突出问题整治、“两城”建设和“四项行动”纪律作 风保障年活动、“利剑除弊,护航花城”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民 政廉政风险点动态调整,细化“一岗双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17.提升服务效能。开展“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 率”活动,解决党员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理想信念模糊、为民 服务意识淡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安于现状、不思进 取、执行力不强、工作效能低、带头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借助“山 水 xx”微信公众号,通过媒体、公众信息网、政务公开栏、村(居) 宣传栏、村(社区)广播等向社会公开民政各项业务工作服务内 容、办事程序,普及民政相关政策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牢安全 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强化安全管理,做好信访、维稳、矛 盾纠纷多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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