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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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三篇

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三篇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三篇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1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委、县委《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景南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书记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文艺工作座谈会等场合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握在手中,为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主要任务 ‎ ‎(一)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乡镇本单位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研判。通过召开班子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定期分析研判全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充分利用好农村文化礼堂、远程教育站点、农家书屋、仁孝文化节等文化载体,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文化活动,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文化产物的渗透。 ‎ ‎(五)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乡党委书记应当亲自抓,加强对互联网安全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湿地小镇 养生景南公众号等乡党政官方平台,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时刻掌握网络舆论动向,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请求及时给予回应和处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干部群众,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对知识分子的引导服务工作。乡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先进文化中的主力军作用,特别是分管班子应当注重同新闻出版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等领域的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两新 ‎ 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的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乡宣传思想文化干部工作队伍。大胆使用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及时调整不合适、不适应的人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三、工作机制 (一)研判机制。乡党委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开展 1 次综合分析,并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通报 1 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及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二)检查机制。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综合检查由党委办公室会同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每两至三年开展一次,检查结果向乡党委报告,并上报县委宣传部门。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综合检查一般单独开展,专题督查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工作一同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不重复进行。 (三)汇报机制。每年6 ‎ 月和12月各一次,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报告,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专题汇报可以书面汇报或当面汇报。书面汇报以乡党委名义报上级党委,并抄送县委宣传部门;乡党委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教育培训机制。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定期参加县委党校举办的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内容的专项课程。充分利用每周干部例会,加强对乡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强化党性意识。 (五)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下一级党委制定的考核体系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权重,不得低于上一级党委制定实施的考核体系中的相应权重。 四、责任分工 (一)乡党委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乡党委书记为景南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 ‎ (三)各科室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五、责任追究 (一)全乡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党校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对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4.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5.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课堂教学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丧失对本单位各类媒体、网站、信息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实际控制权,出现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 ‎(二)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实施责任工作制问责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2 为全面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动态提醒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心上。根据中共石渠县委宣传部关于转发《中共甘孜州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试行)和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动态提醒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石宣发〔202X〕67号)文件精神,10月30日,我局及时组织学习贯彻。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通过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并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题学习小组,同时,要求各股室也成立专题学习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试行)》和《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动态提醒制度(试行)》学习任务宣传落实到人,确保学习工作有效推进。 二、坚持边学边用,抓好贯彻落实 ‎ ‎ 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试行)》和《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动态提醒制度(试行)》,及时学习宣传贯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书记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3 各二级机构、机关各股室: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县委巡察整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领导班子对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交通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局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一)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书记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三)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以及网络等宣传阵地的管理。 2、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党组要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我局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班子成员中进行内容通报。 (二)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 ‎(四)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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