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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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力度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确保到xxxx年困难职工与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xxxx年xx月xx日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我们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也包括城市困难职工”的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2018年第36次省委常委会关于“要完善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机制”的安排部署,以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为主要对象,以精准识别、因户施策、精准帮扶为工作重点,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精准救助”的原则,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协调,民政、财政、住建、教育等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形成源头解困、动态脱困、应急救助、常态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项目支撑、结对帮扶、社会保障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确保困难职工与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现有建档困难职工中,通过精准帮扶,能脱困的困难职工全部实现脱困;难以脱困的困难职工,通过推动纳入政府救助体系,建立工会常态化帮扶机制,保障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实现解困。对新产生的困难职工要按照建档标准同步建档立卡、同步实施帮扶、同步解困脱困。 脱困标准:困难职工经精准帮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解困标准:难以脱困的困难职工经政府救助体系和工会帮扶后,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缓解。 三、工作对象 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包括五类:一是纳入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困难职工;二是因各类因素造成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低保线,但尚未纳入低保的困难职工;三是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四是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已纳入农村扶贫对象的除外);五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部分因转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识别,建档立卡 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深入摸底排查,为困难职工建立档案、发放联系卡,建立结对帮扶制度,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立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开展数据比对,实现信息互通,推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政策及各类资源信息的精准对接,实现在档困难职工档案动态化管理,准确掌握职工基本情况、脱困诉求等。深入分析致困原因,找准解困脱困措施,户策对接,做到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建立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存在潜在返困风险的,制定“回头帮”措施,确保持续稳定解困脱困。 (二)分类帮扶,精准施策 1.实施就业创业解困脱困。各级各部门要用足用好国家有关就业创业扶持、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等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的部署要求,做好下岗职工生源发动、招考、培养等工作,帮助下岗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深入实施“一户一产业工人”培养工程、就业援助计划等,加强困难职工就业和技能提升培训,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至少1人就业,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解困脱困一户。对符合条件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纳入当地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提供就业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帮助实现就业再就业。对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分流企业的职工,要摸清分流职工底数,了解职工的就业需求,制订再就业帮扶计划。对依法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及长期停产企业的职工,普遍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严格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按相关规定可安排公益性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困难职工,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咨询和跟踪服务,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通过创业扶持脱困一批。 2.落实社保政策解困脱困。对应保未参保和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职工,人社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对因无法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工伤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按规定落实有关待遇。高度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困难职工,做好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合力推动和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好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困难职工社保权益。 3.完善医疗帮扶解困脱困。不断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做好困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困难职工,经核实符合条件的按政策给予救助;支持各级工会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最大限度地组织动员困难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加大对大病困难职工的医疗互助力度,提高他们的抗风险能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救助患重特大疾病困难职工,鼓励慈善机构给予相关特殊病种免费救治。 4.健全助学机制解困脱困。建立政府统筹、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联动协作的助学机制,对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进行多种方式的资助。将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纳入国家学生资助认定范围,保障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享受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实施“金秋助学”计划,实现工会助学活动的常态化、长效化、社会化。积极开展社会救助,组织动员先模人物、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业开展助学,大力引导社会公益助学资金向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倾斜,推进多元化助学机制建设,确保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5.强化住房保障解困脱困。积极落实城镇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职工家庭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实施保障。对缴纳保障性住房租金确有困难的困难职工,按规定给予一定租金减免。 6.社会救助兜底解困脱困。将符合社会救助政策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实现社会救助政策兜底保障。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程序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对符合专项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实施救助。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职工,按程序给予临时救助,切实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权益。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逐步提高救助标准,提升救助实效。 (三)整合资源,创新方法 依托“双联”机制,加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三位一体”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格局。进一步优化工作协同,健全多方定期沟通、协调合作和资源共享机制,推动政策资源、组织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支持各级工会积极开展职工普惠制、职工困难救助、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和“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活动,实现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社会化。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困难职工开展就业、医疗、子女助学、社保、住房等慈善救助。积极搭建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困难职工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健全完善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的政策措施。要积极化解落后产能、过剩产能,支持引导困难企业健康发展,实现转型升级优化,以企业发展助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工会、民政、财政、住建等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政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责任,严肃考核问责。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工作规划,按照“分类帮扶、因困施策”的原则,在全面准确掌握困难职工规模、数量、分布等情况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政策对接、项目实施、成效评估等具体措施,建立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部门服务清单机制和困难职工结对帮扶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由朱健副书记牵头抓,各“双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机制,各开发区和区县(市)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形成以党委副书记牵头抓、“双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组织领导、目标明确、措施精准到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集中优势力量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中,带动建立多元化解困脱困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整合现有民生政策、资金、项目用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大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其中,鼓励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力量投入到解困脱困工作中并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加大对解困脱困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投入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三)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深入困难职工群体,摸实情、出实招,加强分类指导、推动解决问题,让广大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职工为本,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机制,积极支持工会开展工作,加强对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及时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到帮扶不丢一人、不漏一户。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强化使命担当,抓好主责主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响,让广大职工切实感受到工会组织是真正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值得信赖的“娘家人”。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运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闻宣传阵地以及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解困脱困工作的典型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关爱困难职工群体。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教育,引导鼓励他们坚定信心、不畏艰难,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依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和未来。 xxxx年xx月x日 长沙市总工会 篇二 “到2020年,现有建档困难职工经精准帮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难以脱困的困难职工经政府救助体系和工会帮扶后,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缓解。”省“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困难职工脱困、解困标准。 今年是我省“党政机关联系困难企业、机关干部联系困难职工”的“双联”帮扶工作开展20周年。20年来,“双联”帮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一项在全国有影响的品牌工作。特别是2015年全省“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先后有16957个机关单位联系企业10452家,18.9万名机关干部与23.4万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投入“双联”帮扶资金7.06亿元,全省国家级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由2015年的47.29万户下降到今年9月的0.58万户。全国总工会还将湖南的经验向全国推介。 《方案》要求, 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立卡的五类困难职工家庭为主要对象,借鉴脱贫攻坚工作精准识别、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等措施,通过就业创业、落实社保政策、完善医疗帮扶、健全助学机制、强化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兜底等方法解困脱困。还将依托“双联”机制,加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三位一体”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格局,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以企业发展助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确保到2020年困难职工与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