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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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准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精准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旗政府精准扶贫工作的部署,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依据《xx市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赤卫计发〔20〕27号),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对贫困家庭实施签约服务、加大新农合政策向贫困人口倾斜力度、大病扶贫爱心基金救助、集聚卫生计生项目资金重点向贫困人口使用等多项精准健康扶贫措施,努力使贫困群众不生病、少生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效提升全旗贫困人口健康保障水平。 二、总体原则 重预防、保大病、强服务、促健康。 三、扶贫对象 精准识别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为全旗精准健康扶贫对象。精准扶贫对象以扶贫部门数据为准,动态管理,一年一审核。 贫困人口以旗扶贫部门数据为准,不得自行鉴别和排除。因病致贫人口,由各地区组织乡镇苏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在贫困人口中进行筛查,报旗卫生计生部门备案,不得将非贫困人口纳入筛查范围。 四、目标任务 (一)重预防 1.加强健康教育科普宣传。要针对贫困地区和人群,每年安排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知识、蒙中医药科普知识、妇幼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针对不同患病人群通过开展讲座、健康咨询、发放资料、指导合理用药等方式,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养成良好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重预防、控疾病能力。旗科协和卫生计生健康教育所每年要集中一个月,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月活动。 2.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加强贫困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管理,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0—6岁儿童、艾滋病、重性精神疾病等重点人群的管理率要达100%。旗乡两级服务团队要对年老体弱、控制效果不好的贫困人口,通过增加随访和健康指导频次,充实服务内容改善其体质状况,并针对不同病种开展防病治病和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3.开展心血管病和脑卒中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实施自治区心血管病和脑卒中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5年内充分争取利用项目资金1000万元以上,优先对符合条件的全旗贫困人口心血管病和脑卒中高危人群实现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全覆盖,并对筛查出高危人群进行进一步筛查及跟踪随访,提供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及健康指导,有效提高贫困居民的健康水平。 4.开展宫颈癌筛查项目。利用国家宫颈癌筛查项目,由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女性贫困人口随时进行免费筛查,对阳性患者给予及时转诊治疗。对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在合作医疗报销和项目补助400元的前提下,对个人自付费用部分进行适当减免。 5.加强疾病检查预防。旗内医疗机构要对精准健康扶贫对象中的因病致贫和返贫人口,每月至少提供一次上门服务,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对于不住院治疗的长期慢性病贫困人口适当提供免费药品,并帮助解决疾病诊治问题。 (二)保大病 1.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能力。将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将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保障。 2.减轻贫困人口门诊和住院费用负担。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报销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再次住院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取消起付线。门诊慢性病患者单次报销比例在70%的基础上提高20个百分点;门诊观察治疗乡级报销比例80%、村级75%,年度封顶线为800元。终末期肾病病人透析免除个人透析自付费用。病残儿童及重度残疾人在旗级、乡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行取消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 3.设立大病扶贫爱心基金。旗财政每年注入资金500万元,并吸引社会各界慈善捐助建立大病扶贫爱心基金,切实减轻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制定《敖汉旗大病扶贫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确保基金最大限度的发挥扶贫救助效力。 4.大力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建立起基本医保、大病救助、大病扶贫爱心基金、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衔接机制,推行“一站式”服务,方便农牧民就医结算,最大限度的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5.全面实施医疗救助行动。组织旗乡40家医疗卫生单位,发挥行业优势、集中技术力量、集聚项目资金开展免费义诊活动,通过有针对性的改善服务方式、适当减免医疗费用、送医送药下乡等多种形式,对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实施有效医疗救助。通过实施北京同仁医院白内障复明工程等项目,积极加强与上级多方慈善、医疗机构对接合作,争取各类大病救助项目,提高贫困患者就医补助及医疗服务水平。 (三)强服务 1.对贫困人口进行建档立卡、签约服务。 一是建档立卡单独管理。要对精准健康扶贫对象全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建档由村级卫生室登记造册,并在贫困人口中筛查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象和病种;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总统计后交旗卫生计生和扶贫部门联合审核,建立起村、乡、旗级精准健康扶贫对象档案;由旗卫生计生部门为精准识别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统一制做并发放健康扶贫卡,识别人口信息一律使用公安部门认定的身份证号。要对健康档案做到单独管理,主动加强与贫困人口的沟通联系,认真履行服务内容,做到“贫困人口底数清、居民情况明、档案信息全、服务管理优、健康扶贫实”。 二是实施签约服务。由旗级医疗卫生机构(旗医院、中蒙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控中心)根据因病致贫人口的病种需要,指派专门医生与各基层服务团队签约,指导基层医疗服务团队,有针对性的开展诊疗服务和转诊服务;由乡镇苏木办事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组成服务团队,对精准扶贫对象全部实施“一对一、面对面”签约服务,根据贫困人口健康现状和需求,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适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签约服务率达100%。旗级医疗机构与各服务团队之间、各服务团队与签约人群之间要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及时提供出诊、会诊、转诊等服务。 2.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就医服务。从20年7月1日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为贫困人口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保证危急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对突发事件和“三无”人员的疾病救治,实施先检查、先诊断、先抢救治疗,后办入院手续和交费。参加新农合的贫困人群住院,免交住院押金,出院时即时结报、补齐自费费用。 3.建立健全急诊急救服务网络。完成旗120急救分中心指挥平台升级改造任务,与市120急救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联网,抓好120网络医院建设。进一步完善旗内急诊急救网络医院建设,将120绿色救援通道延伸到乡村。 4.全面提升蒙中医药服务能力。落实好蒙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任务,加强各级医疗机构蒙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强化蒙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充分发挥蒙中医药价廉、方便、快捷、有效的优势,减轻贫困患者的看病负担。 5.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要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实施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广泛开展卫生计生关怀关爱行动,重点向贫困人口倾斜,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每年100元的参保补贴。积极推进“家庭发展服务中心”、“新家庭计划”、“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北疆幸福家庭创建”等工作,提升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四)促健康 1.加强旗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加快旗医院、中蒙医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进度,改善医疗卫生条件。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装备、信息化和“六室”服务功能建设等工作。到2020年,确保所有苏木乡镇卫生院建设达标。加强“十个全覆盖”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争取项目资金187万元为嘎查村卫生室配备健康一体机202台,保障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有效开展。 2.推进对口帮扶工作,提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将精准健康扶贫与定点扶贫、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国家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建立旗内二级医院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的帮扶关系,旗医院和中蒙医院为支援乡镇卫生院购买设备和业务培训资金30万以上;在人才培养、临床带教等方面给予扶持,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程”,每年从二级医院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中青年业务骨干到苏木乡镇卫生院挂职副院长一年;二级医院每年各派出2支医疗队(每队3名医生)对口支援贫困地区苏木乡镇卫生院。每年定期由二级医疗机构派出医疗服务专家到基层开展义诊巡诊、临床示教、医学培训活动。 3.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服务水平。一方面要确保规定的培训任务在贫困地区得到有效落实。一是旗卫生计生部门每年免费培训乡村医生不少于2次、时间不少于2周;二是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旗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三是实施乡村医生每月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3天的灵活见习培训制度,对乡村医生进行与其开展业务相关的免费培训。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落实好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一是通过先预拨、后考核的方式,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二是根据一般诊疗费收取标准,嘎查村卫生室收取一般诊疗费每人次8元,其中2元由患者支付、6元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五、时间安排 精准健康扶贫工作自20年5月启动,至2018年12月末结束。 (一)建档立卡阶段(20年5月1日—6月20日)。完成全旗贫困人口识别、入户调查登记、建档立卡签约、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等工作。此项工作已于先期有序开展,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力度,各乡镇苏木办事处要做好配合,确保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核对发卡阶段(20年6月20日—6月30日)。比照核对登记造册的贫困人口信息,全面完成服务对象的精准健康扶贫卡片的发放工作。 (三)落实措施阶段(20年7月1日起)。针对全旗精准健康扶贫对象全面落实各项健康扶贫措施。扶贫对象在享受精准健康扶贫政策时需出示精准健康扶贫卡,未能出示扶贫卡的不得享受相关政策。 (四)医疗救助阶段(20年7月1日—12月31日)。全旗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统一行动,根据各自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大病扶贫、下乡义诊等活动。科协、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和心脑血管、宫颈癌、白内障等疾病筛查、救治等活动。 (五)巩固推进阶段(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扶贫部门确定贫困人口后,各乡镇苏木办事处和旗卫生计生等部门单位要按20年工作流程,对贫困人口进行重新登记造册,滚动签约服务,并落实签约服务承诺和相关健康扶贫政策,开展义诊、巡诊、疾病筛查救治和健康教育知识进万家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旗精准健康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旗政府成立精准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旗精准健康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苏木办事处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建工作组,细化工作任务,按照旗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精准健康扶贫系列工作。于6月20日前,务将附件2(表1、表2、表3、表4)报旗卫生计生局,并落实好签约服务任务,全部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进行单独管理。 (二)明确工作职责 旗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能力建设,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旗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旗民政部门负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旗扶贫部门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数据;旗社保、合管部门负责提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大病基金救助管理工作;旗科协要会同卫生计生部门一起,开展好精准健康扶贫的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工作;各乡镇苏木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精准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检查督办 旗政府将精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旗政府督查室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各乡镇苏木(办事处)要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督促辖区内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广泛宣传精准健康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精准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精准健康扶贫对象科学合理就医,及时公开扶贫对象卫生计生保障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精准健康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