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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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安委会会议精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安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5月中旬。 二、检查范围 覆盖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重点检查社区门诊、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宅小区等重点防疫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以及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贸市场、养老院(敬老院)、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检查重点 各站所办在重点检查以下事项基础上,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有关单位实际,完善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情况 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是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否勇于担当负责,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是否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是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企业及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重点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 (三)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方案,是否严格执行“七不复工”(疫情防控措施不健全、相关证照不齐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设备设施不全、重要岗位人员不齐、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验收不合格)要求;企业在复工复产前是否严格执行“六个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以适当形式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厂的安全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措施;复工复产企业是否达到“六个到位”(企业风险分析研判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应急救援保障到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到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到位)。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执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部门是否严格按照“七个一律”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严格按照“一单五制”要求,对重大隐患问题进行管理并按时完成整改;是否依法进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失信企业,严格实施联合惩戒;是否对去年以来县安办巡查、督查和交办事项全面进行落实,整改到位。 (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存在落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规定》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企业主体责任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落实不彻底,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 (六)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各部门和企业是否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以及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调度辖区内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情况,是否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并及时应急处置;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开展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遇险人员能有效撤离。 四、检查责任分工 本次检查工作主要由各镇属站所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领域责任分工如下: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安全应急服务中心牵头组织。 (二)建筑行业由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牵头组织。 (三)交通运输、交通建设行业由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牵头组织。 (四)工贸行业(重点是液氨制冷、粉尘防爆)、电力行业、民爆物品生产、商贸市场领域、商场等领域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组织。 (五)道路交通、危险物品公共安全领域由派出所牵头组织。 (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由消防站牵头组织。 (七)学校和公共体育健身场所由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 (八)医疗机构(场所)由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组织。 (九)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由市场监管所牵头组织。 (十)文化娱乐场馆(所)、旅游景区等领域由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 其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原则,在各自监管的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五、检查方式 检查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开展专项检查为主,结合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开展检查工作。镇安办将从即日起督查各部门开展检查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行业领域主管站所要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方案和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牵头组织实施好,明确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和检查标准等,确保制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 各行业领域主管站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开曝光。 (三)落实检查责任,强化结果运用 各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通报,做好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督导,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有分析、有对策,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加强督促指导服务,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此次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全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信息报送,做好总结分析 各站所办,3月12日12时前将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包括检查分组及人员名单),每周星期五12时前向安办反馈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工作结束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此项工作自行总结分析,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提供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