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阳光 艺术”文艺汇演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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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范文之“阳光 艺术”文艺汇演活动方案

政教处范文之“阳光 艺术”文艺汇演活动方案 ‎ ‎  为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创建工作,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营造艺术特色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文艺汇演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  一、组织机构 ‎  二、活动主题 ‎  阳光●艺术 ‎  三、组织方法 ‎  由政教处、校团委负责组织、策划。‎ ‎  四、活动时间 ‎  12月31日 ‎  五、展示内容形式 ‎  1、声乐类:‎ ‎  ⑴声乐(不超过8 分钟):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  ⑵组合(不超过8 分钟):人数在2人到20人之间。‎ ‎  2、器乐类:小合奏、独奏(不分器乐种类)‎ ‎  3、舞蹈类:‎ ‎  ⑴集体舞(不超过8 分钟):群舞、三人舞、独舞 ‎  ⑵交谊舞 ‎  4、综合类:‎ ‎  ⑴主持人 ‎  ⑵礼仪模特 ‎  ⑶小品(不超过8分钟)‎ ‎  ⑷校园剧或课本(含国学)剧 ‎  六、比赛方法及要求 ‎  1、中学部每班推选一个作品展示、每个村完小至少推选一个作品展示;‎ ‎  2、参赛要求:‎ ‎  (1)、参赛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能围绕“阳光●艺术”主题,结合“国学立品、艺术达人”特色创建理念,融思想性、艺术性为一体,并具有浓郁的时代气息。‎ ‎  (2)节目编排自然流畅,协调统一;每位选手的表演要有一定的艺术性和欣赏性。‎ ‎  4、中学部各班、各村完小于12月15日前将节目报校团委,12月24日,对节目进行排演。‎ ‎  六、奖项设置 ‎  按参赛节目2:3:5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获一等奖的作品将推荐参加县元月初开展的“中小学生才艺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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