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学校,,年开学复课疫情防控证明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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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学校,,年开学复课疫情防控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年开学复课疫情防控证明查验制度 ‎ 学校  2020 年开学复课疫情防控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第一时间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规范管理治愈学生返校流程,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因病缺勤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并每天做好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病情发展及转归,井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  三、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的有关要求暂时隔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再回到班级上课,并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四、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疗机构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返校。由疫情办公室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五、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复学后,学校应将其诊断证明 和复学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  六、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防控期相关记录。直至观察期满,所有接触者无新发病例方可解除医学观察。   ****学校  2020 年**   xx 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南通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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