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防汛和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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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防汛和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质监局防汛和安全生产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当前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防汛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从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确保安全生产的大局出发,以深入贯彻省、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精神为主线,以危化品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和气瓶为重点,以强化监督管理为手段,进一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和降低事故发生率。‎ 二、检查时间 此次大检查从2012年5月30日开始,至7月底结束。‎ 三、检查内容 对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单位的资质、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及日常保养、操作人员持证、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等,突出三个重点:‎ ‎1、突出对危化品压力容器及其包装物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无证生产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限期办理生产许可证;突出对危化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查。对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申报检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要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整改,对不按期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继续使用危及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 ‎2、加强对气瓶的检查力度。加快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整治工作进度。积极督促液化气站开展自查和整改;加强对其它气体充装站及气瓶的检查,加强执法力度,使充装站切实做到“三清楚,两落实,一严禁”,即产权清晰、标识清晰、安全使用常识清晰,以站管瓶落实、安全检验落实,严禁非法充装。‎ ‎3、搞好对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好对起重机械的专项整治,要突出对冶金行业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 四、方法步骤及要求:‎ ‎(一)企业自查阶段(5月30日至6月20日)。‎ 各有关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检查要求认真制定自查计划,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申报检验,有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同时,要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强化防汛值班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科学施救方法,防止盲目施救造成事故的扩大。‎ ‎(二)监督检查阶段(6月21日至7月21日)。‎ ‎1、与正在开展奥帆赛安全保障工作相结合,将涉及的特种设备纳入大检查和整治范围,努力使监管范围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 ‎2、加强与安监、城建、农机等相关部门工作的协调,形成联动,努力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与“隐患治理年”活动相结合。对在大检查中以及今年以来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发现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进行梳理,落实专人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三)总结上报阶段(7月22日至7月底)。‎ 总结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市局和市政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检查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了防汛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导和协调安全大检查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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