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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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19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导语】在管理学中,计划具有两重含义,其一是计划工作,是指根据对组织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分析,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组织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途径。其二是计划形式,是指用文字和指标等形式所表述的组织以及组织内不同部门和不同成员,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关于行动方向、内容和方式安排的管理事件。下面是XX为您整理的《2019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仅供大家查阅。 【篇一】 一、工作计划 (一)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充分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准备,抓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提高、总指导五个环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抓真改,切实把中央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实到位,弘扬正气,祛除“四风”,取得实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问责力度,彻底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二)切实加强教育引导,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依托“廉洁教育讲堂”进行全方位、个性化的法纪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教育” 主题活动,努力创建富有革命老区特色的等廉政文化品牌,促进干部对廉洁价值的认同感。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治局,不断修订和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用制度的笼子关住权力,真正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规范和约干部的行为。引导部分村庄做好廉政文化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采取“看、谈、访”相合的方式,提高日常督查实效。倡导全镇党员干部培养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三)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要求,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量化考核的标准和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对镇村干部的监督,落实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廉政建设合力。积极抓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深化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集体“三资”管理、惠农强农资金使用、公益项目建设、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重大事项,全部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切实保证决策符合群众意愿。认真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对镇村两级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全部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惠农强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探索源头治理,使预防更加有效,惩治更加有力。 (四)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加大信访举报调查核实力度,严肃查办镇村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为亲属牟利提供便利条件等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收受礼品礼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更加注重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更加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统一。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全镇的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五)大力提升履职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纪委“创四型组织、建四有队伍”要求,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力求把培训成效体现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方式的转变上,体现在履职能力的提升上,体现在全镇重点工作、品牌项目创新上,充分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自重、思想自省、纪律自警、工作自励的良好风貌。 二、责任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制订本责任书。 1、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2、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落实的措施和办法。 3、每年主持召开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对全年的工作和阶段性任务提出明确的目标和具体要求。积极开展“两述两评三公开”活动。 4、深入推进“阳光廉政网”建设,加强“三资”管理,认真落实财务双代管机制,村组设立便民服务站。 5、积极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坚持党务、村务及时公开,建立村务监督、村民议事机制,村务监督、村民议事规范化、常态化,自觉接受财务审计。 6、认真贯彻落实市市委《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活动》的通知,禁止出现违规现象的发生,对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 7、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惠农富农资金、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及在土地承包流转中侵害农民利益等突出问题。 三、责任追究 党员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和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 4、疏于管理,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 5、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政策,弄虚作假的; 6、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党员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检查考核 由镇纪委、组织办、党政办负责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考核果与年终评比奖惩挂钩。 【篇二】 一、搞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以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每年要至少集中上两次党课,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 2、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每个单位要至少挖掘一名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并加以大力宣传,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3、加强镇村两级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村村要设立廉政文化图书角,利用村部、文化大院、先锋网站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推进廉政文化下乡、进村、入户,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机制创新,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建立镇政府对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指导和监督制度。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邀请镇纪委监察员和包村干部参加,大额度的收支、工程项目安排计划等必须向纪检监察员和包村干部报告。 2、进一步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县农村村级民主决策制度》,遵循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实施、公开的"六步"程序,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进一步明确责任,探索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 3、合落实县纪委《村级"两委"班子及镇涉农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暂行办法》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全面推行农村基层"两述一考"制度,将考评果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工资报酬、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考核紧密挂钩,实施一票否决制。 4、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制定实施细则,规范创建工作,促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落实。 5、完善镇党委、政府、村和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由纪委牵头的村级财务镇、村互审制度,加大对村级财务监督检查力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进一步抓好镇、基层站所和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体系。全面落实县纪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 2、全面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一是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积极探索"三资"管理的新途径,规范 开发利用。制定和完善村集体资产拍卖、转让、租赁等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资产评估、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公开果。完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帐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等制度。加强基层站所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各项财务制度,严禁设立"小金库"。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对财务管理混乱和财务关系长期不能理顺的村进行整顿。做好村级集体债务的清理和化解。 二是全面实施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建立健全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配套制度,落实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完善村务公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健全村务监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全镇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完善小型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乡镇、村、基层站所的小型工程招投标行为,工程项目建设纪工委全程监督。 四是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努力推进党务公开。按照《滁州市农村村务公开制度》的规定,逐步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村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农村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对村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事前列席村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召开的重要党务会议和村务会议,确定监督事项,启动监督程序;事中进行检查询问,并将查询果向镇纪委汇报,向村两委提出查询意见;事后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报告监督果,重大事项更改由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行使权力。 3、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乡镇、村和基层站所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乡镇、村和基层站所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完善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自律承诺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公布干部诺廉内容,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1、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工作中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问题,坚决纠正违背规律、盲目蛮干,只看眼前、不顾长远,忽视协调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做法。 2、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直补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检查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基金管理情况;检查农资产品质量和价格情况,加强对农资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禁止镇村发生新的债务。将支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镇领导干部和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3、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土地执法,严肃查处乱占滥用土地、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的行为。 4、严防农民负担反弹。认真落实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规定,实行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5、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在"党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基础上,建立"民情沟通日"平台,把民情沟通日制度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健全各个环节的民情反应机制、协调机制、落实机制、监督机制和公示机制等,发动党员、人大代表以及各协会参与"民情沟通日"活动,扩大参与面,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6、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惠农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腐化堕落等案件。着力纠正少数单位和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问题。 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按照镇机关、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篇三】 (一)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充分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准备,抓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提高、总结指导五个环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抓真改,切实把中央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实到位,弘扬正气,祛除“四风”,取得实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问责力度,彻底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二)切实加强教育引导,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依托“廉洁教育讲堂” 进行全方位、个性化的法纪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教育”主题活动,努力创建富有革命老区特色的等廉政文化品牌,促进干部对廉洁价值的认同感。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治局,不断修订和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用制度的笼子关住权力,真正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引导部分村庄做好廉政文化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采取“看、谈、访”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日常督查实效。倡导全镇党员干部培养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三)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要求,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量化考核的标准和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对镇村干部的监督,落实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廉政建设合力。积极抓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深化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集体“三资”管理、惠农强农资金使用、公益项目建设、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重大事项,全部按照“四议两公开” 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切实保证决策符合群众意愿。认真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对镇村两级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全部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惠农强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探索源头治理,使预防更加有效,惩治更加有力。 (四)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加大信访举报调查核实力度,严肃查办镇村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为亲属牟利提供便利条件等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收受礼品礼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更加注重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更加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统一。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全镇的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五)大力提升履职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纪委“创四型组织、建四有队伍”要求,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力求把培训成效体现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方式的转变上,体现在履职能力的提升上,体现在全镇重点工作、品牌项目创新上,充分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自重、思想自省、纪律自警、工作自励的良好风貌。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