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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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2篇

关于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2篇 ‎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关于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1‎ ‎  xx市xx区人民法院文件 ‎  杭拱法[2020]15号 ‎  关于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  本院各部门:‎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_____要求,现就我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  一、活动对象及时间 ‎  本院所有干警和工作人员,活动期间为今年9-11月。‎ ‎  二、活动步骤及内容 ‎  1、动员部署。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进行活动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干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明确开展教育活动的内容、要求。‎ ‎  2、组织学习。采取召开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部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各部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二辑)》等所列重点学习资料。同时,通过继续组织干警学习全省法院廉洁司法先进事迹及区管以上中层干部到南郊监狱参观学习、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等形式,引导全院干警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常思贪欲之害,筑牢思想防线,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生动局面,以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和职业操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  3、讨论交流。内容:(1)对照检查。组织干警认真查找自身在理想宗旨意识方面是否坚定、执行规章制度方面是否自觉、工作过程中是否缺乏责任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是否到位及机关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有无执行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并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2)撰写体会。干警联系个人思想实际撰写1篇心得体会,以部门为单位,对本部门干警所撰写的心得体会进行集体交流讨论。‎ ‎  各部门对干警个人心得体会和查找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梳理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报院监察室,由院监察室集中报院党组。‎ ‎  4、总结整改。各部门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措施要抓好落实,对部门开展专项活动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0月底前将开展此次活动的情况报院监察室。‎ ‎  院集中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全面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落实下一步工作部署,并于11月10日前将全院开展活动总结报中院监察室。通过整改和总结,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  三、活动要求 ‎  1、加强领导。成立院集中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叶玉秋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纪检组长俞银新任副组长,副院长金鸿鹏、麻晓勇、范春晖及政治处主任赵志毅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徐红蕾为主任,工作人员朱霞玲、李迎芳。相关部门廉政监督员为联络员。‎ ‎  2、人人参与。全院干警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讨论,并联系个人思想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做到人人参与,不留死角,不走过场。院监察室要注意收集好的体会文章予以展示交流。‎ ‎  3、注重结合。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学习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深化 司法作风、推进廉洁司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活动和工作,切实做到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与部门业务工作共同部署、共同落实,“两不误、两促进”,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  4、加强监督。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尤其是部门负责人要狠抓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落实,制定学习台账,务必按本实施方案的时间、内容要求完成此次活动。此次活动开展期间,监察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效果。‎ ‎  **市**区人民法院 ‎  二0二0年*月*日 ‎  关于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2‎ ‎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2018年下半年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讲纪律、守底线、知敬畏”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根据学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  一、工作目标 ‎  按照全面开展、上下联动、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要求,全面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促进自我反省,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加强自律,洁身自爱,转变作风,筑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御腐败行为,大力营造学院风清气正的改革发展环境。‎ ‎  二、工作内容 ‎  根据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重点开展“四个一”警示教育活动。‎ ‎  (一)开展一次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法规,《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政策文件。以部门为单位,认真进行岗位风险点排查,建立台帐,让每个人在查找问题风险点的基础上,深刻剖析,自我反省,有针对性的做好预防和整改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警钟长鸣,用好自己手中职权,认 真履职尽责。(责任部门:各党总支、支部;完成时间:9月30日之前)‎ ‎  (二)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提醒。以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为内容,本学期学院党委书记要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党员以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谈履行“一岗双责”和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谈个人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廉政谈话,主动向组织交心,敢于向组织反映自己或他人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谈话中接受廉政教育。(责任部门:各院部、处室、中心;完成时间:10月31日之前)‎ ‎  (三)参观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基地。2018年下半年,学院将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通过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和深刻忏悔,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以强烈的思想震撼和精神洗礼,增强“不敢腐”的自觉。(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完成时间:11月15日之前)‎ ‎  (四)撰写一篇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参加警示教育的每名党员干部要认真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把反面典型当作一面镜子,对照 反思,谈感受、谈不足、谈警醒,认真检视自己能否保持定力、抵制诱惑,思考自己如何能够守牢底线、不越党纪“红线”、不碰法律“高压线”,让警示教育真正入脑入心,切实做到廉洁从业。(责任部门:各党总支、支部;完成时间:11月30日之前)‎ ‎  三、工作要求 ‎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警示教育活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体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教育的重要抓手,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  (二)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切实把警示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工作落实措施,抓好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切实保证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四落实。‎ ‎  (三)营造氛围,确保实效。根据警示教育活动安排,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网站、OA办公系统、新媒体平台、宣传板报专栏等方式,及时发布活动动态,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警示教育成果。‎ ‎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党总支、支部、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根据各项活动完成时间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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